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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平凉灵台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4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平凉灵台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40人公告

  根据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3〕118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县部分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经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灵台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0名,具体招聘名额和岗位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1、2022、2023年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灵台一中、灵台二中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具有平凉户籍,荆山学校和乡镇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为灵台县生源或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具有灵台县户籍。

  5.专科(高职)和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6月25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5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条件,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灵台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列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岗位查询。应聘人员登录灵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ingtai.gov.cn),

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查询《灵台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列表》,了解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

 2.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①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至7月5日(8:30-12:00,14:30-18:00)。

  ②报名地点:灵台县教育局人事股(206室)

  ③报名流程:报名人员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4张2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及电子版,认真填写《灵台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所需材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课程成绩单、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协议书及其他所需材料。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和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时,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填写《灵台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提交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报名时须现场签订《承诺书》,对本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真实完整性以及学历、专业等条件进行承诺。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对缺少报名材料、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灵台一中、灵台二中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主要考察对应学科高中相关知识;荆山学校招聘音乐教师岗位主要考察对应学科初中相关知识;幼儿园教师岗位主要考察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笔试时间和地址按时参加考试。

  3.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人数之比)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缩减或取消岗位计划。

  4.证件要求。笔试当日,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证件不齐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5.净化考务环境。考试过程中灵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考点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组织考试的机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灵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灵台人社发布、灵台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

  (四)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笔试准考证,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灵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灵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灵台人社发布、灵台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空缺人员依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工作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甘人社通〔2016〕35号)规定,由灵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招聘计划与通过笔试人数之比),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依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由灵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定岗位最低合格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招聘资格。

  3.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试全程录像,当场打分、计算公布成绩,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打分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不是整数的,“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

  4.应聘灵台一中、灵台二中和荆山学校岗位的人员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基本功,采取讲授公开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在规定时间内对指定课题进行备课,备课结束后面对考官进行讲课,由考官根据讲课情况现场量化打分,备课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严格控制在20分钟以内。应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艺术素养,采取现场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才艺展示为器乐演奏、唱歌、舞蹈、简笔画4项中任选一项展示,才艺展示时间严格控制在6分钟以内。

  5.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灵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六)总成绩确定。

  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7:3的比例确定,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70%+面试成绩(100分)×3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项考试中有一项缺考或者成绩为零分者,视为无总成绩。

  (七)人选确定。

  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幼儿园教师岗位,在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

  考试总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在灵台县人民政府网站,灵台人社发布、灵台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按招聘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人选,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

  1.体检。依据招聘岗位计划和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委托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人员(达不到笔试、面试划定合格线的,不得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笔试、面试划定的合格线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九)公示。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在灵台县人民政府网站,灵台人社发布、灵台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由灵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查证,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备案。对符合招聘条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将拟招聘结果及相关资料报市人社局备案。

  (十一)聘用上岗。对备案核准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五、注意事项

  1.灵台县人民政府网站,灵台人社发布和灵台教育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工作通知、总成绩公布和拟聘人选公示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和公众号。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3.本公告由灵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全过程接受灵台县纪委监委监督。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933-3625589

  县教育局  0933-3823036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933-3621311

  附件1:灵台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列表.xlsx

  附件2:灵台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灵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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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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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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