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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营山中学校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中学校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9人公告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助力营山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四川省营山中学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编外高层次人才9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营山中学始建于1925年,是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国家级重点中学),位于营山县绥安街道书院桥社区滨河北路东段361号,现有学生7300余人,教职工400余人。

  近年来,学校坚持践行“德识并重、绿色发展、全面育人”的办学理念,牢牢把握师资、质量、管理三大发展要素,奋力把学校打造成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摇篮,2022年学校高考特优生、一本目标完成率居南充市第一位,连续5年荣获南充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基础教育质量综合测评一等奖,连续13年高考本科人数超千人(其中重本人数超300人),荣获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示范校、教育部首批应急教育试点学校、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校等百余项殊荣。

  二、引进计划

  拟引进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政治、生物、地理学科教师各1人。

  三、引进方式

  本次引进人才为编外全职学科教师。

  四、引进范围及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引进人才资格条件的普通高中教育人才,且具有10年及以上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任教经历。

  五、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一般不超过63周岁,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熟悉本学科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教学业务能力,近三年来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并位居所在学校前列。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引进

  1.具有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或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2.近五年有市级及以上高中统测命题经历。

  3.指导的学生获得过高中五大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4.具有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或类似机构)主持人,或省级名师工作室成员经历。

  5.获得省级及以上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荣誉。

  6.被授予过市级及以上高中“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称号或获得过市级及以上高中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的教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六、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请有意向者于2023年7月6日-7月7日上午8:30-下午18:30在四川省营山中学校天伟馆二楼会议室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进入评审考核环节。

  报考须提交以下资料:

  (1)《四川省营山中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签字版1份(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提供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4)引进岗位有要求的其他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等。

  (二)评审考核。由用人单位组成评审考核专家组,采取专家组评审和面试考核的形式进行。

  (三)体检考察。根据评审考核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四)签约聘用。拟引进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

  七、待遇和管理

  对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实行协议工资制,正常履职的年薪不低于30万元(税后),具体以签订的协议为准。协议期间必须服从四川省营山中学校的统一管理,认真完成相应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由学校制定相应办法进行考核,当年考核不达标的教师予以解除聘用协议,本次人才引进聘期为1年,考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聘。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方式:郭老师   18081588555

  附件:四川省营山中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四川省营山中学校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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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金昌市2026届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考核公告

为做好2026届省属公费师范生毕业就业工作,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金昌市教育局、金昌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金昌市2026届甘肃省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6届甘肃省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

纳入定向培养的2026届甘肃省公费师范生17名。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集中面试的方式进行,由金昌市2026届省属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县区教育局和市直有关学校配合, 统一开展考核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二)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表现良好。

(三)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学业综合评价优良。

(四)须于考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聘用:有刑事、治安处罚及失信记录的;在校就读期间受过处分的;未能在考察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七)已确定被高校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如个人不参加面试考核,须向金昌市教育局书面提交情况说明,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其他无故不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为违约。

四、考核程序

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3:00-5:00。

地点:金昌市教育局一楼108室。

考核对象根据《公告》要求,填写《金昌市2026届省属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报名表》,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学习成绩单(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个人简历和本人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2张。参加考核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核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核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由考核小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 

(二)面试考核

时间: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上午8:00开始。

地点:金昌开放大学(金昌市教育局后楼)

面试时间为15分钟(体育、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采用查阅相关资料、听取个人陈述、说课、答辩、专业测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德才表现、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参加体育、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面试的考核对象需加试5分钟的专业测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可进行加试。面试成绩为考核对象最终考核成绩,考核成绩面向社会公布。

)签订协议根据考核对象考核成绩,分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与聘用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签订协议时因考核对象主动放弃签约岗位的,视为违约,不再单独安排就业岗位。签订协议时因考核成绩并列影响择岗的考核人员可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择岗并确定签约对象。经金昌市教育局和培养高校同意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省属公费师范生,按照签订的《金昌市省属公费师范生培养补充协议》执行。

体检考察统一组织签约对象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协议。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拟聘用对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成立考察组,用人单位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不少于2人。考察中重点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方面。考察方式包括审核拟聘用对象人事档案、查询信用报告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等。考察对象需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其他相关材料,不能按时提供考察所需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应形成书面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提请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五)备案聘用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负责省属公费师范生公示和备案聘用工作。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按有关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金昌市教育局(金昌市延安路118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金昌市教育局 张老师  0935-8216891   18609458038 

附件1.考核对象名单.xlsx

         2.金昌市2026届省属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报名表.xls

金昌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16日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2026年赴高校招聘教师公告

钦州市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心,是“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北部湾沿海教育强市,服务钦州市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的滨海运河城市提供教育人才支撑,及时补充钦州市灵山县中小学教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6年钦州市灵山县赴高校招聘教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中学、职校教师84个岗位共135名,名额分高校批次招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6年钦州市灵山县赴高校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附件5)。

  二、招聘对象

  2026年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7日至2007年12月17日出生)。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七)除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可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以外,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5年12月17日前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5年12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钦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公费师范生教师);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未满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钦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之后,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有线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报名的时间和安排如下表:

2026年钦州市灵山县赴高校招聘教师招聘场次安排表

序号

高校招聘场次

报名方式

招聘地点

备注

1

广西师范大学

线上预报名: 2025年12月17日8:00至

2025年12月26日18:00

雁山校区

 

现场报名:2025年12月27日8:30-12:00

2

南宁师范大学

线上预报名:2025年12月17日8:00至2025年12月26日18:00

武鸣校区

 

现场报名:2025年12月29日8:30-12:00

3

广西民族大学

线上预报名:2025年12月17日8:00至2025年12月26日18:00

相思湖校区

 

现场报名:2026年1月5日8:30-12:00

4

北部湾大学

线上预报名: 2025年12月17日8:00至

2025年12月26日18:00

滨海校区

 

现场报名:2026年1月7日8:30-12:00

提示:

1. 非上述高校在校生的应聘人员,请自行关注上述高校对非本校人员进出校园的管理要求,并根据招聘日程时间安排自行前往相应考点应聘。

2. 按照招聘日程安排,此次招聘活动从首站开始放出全部岗位进行报名考试,所有岗位招满即止,请考生自行酌情选择应聘考点。

3. 若实际招聘中出现较多岗位空缺等情况,将适时增设招聘站点。请及时关注钦州市教育局官网、灵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动态。

4. 现场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考点当日公布为准。

(1)线上预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进行预报名,使用手机扫描《2026年钦州市灵山县赴高校招聘教师线上预报名二维码》(附件6),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应聘人员线上预报名后,须按现场报名方式到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进行核验,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可按照《安排表》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报名。

  2.线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均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须按要求附上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证件照);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提交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出示本人学历、学位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4)出示本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提交复印件1份(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尚未取得的,需要在此项目作出简单说明);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在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内的,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并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1份(附件3)。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如报名时未能举证的,应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1份(附件4),并在考核阶段完成举证,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3.现场报名注意事项

(1)已经线上预报名的应聘人员只需现场核验材料即可,无须再进行现场报名,以免重复报名。每名应聘人员仅可选1个考点、1个意向岗位,不能重复参加不同考点的考试。

(2)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则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后开展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当场按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允许再更改报考岗位。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不予审查通过,由工作人员及时向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现场改报本人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组织考试

招聘机构将按《2026年钦州市灵山县赴高校招聘教师招聘场次安排表》在相应的高校组织笔试、面试。

根据有关规定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连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面试形式如下: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个小时,试卷卷面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面试。面试采取“模拟教学(试讲)+专业答辩”的方式开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模拟教学(试讲)10分钟,专业答辩5分钟。总分100分,其中模拟教学(试讲)部分占70分,专业答辩部分占30分。

  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考试须知:

  1.笔试须知。

(1)笔试考场安排以现场通知为准。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笔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

(3)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4)考生笔试成绩将于当天笔试结束后面试前公布。

  2.面试须知。

(1)考生面试事宜在笔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3)备课室统一提供教材、笔、备课稿纸或考官组要求提供给同一岗位考生的备课器材,考生不可以自行携带上述物品。面试室提供普通教室、黑板、粉笔、黑板擦。试教时考生仅能用粉笔在黑板上板书,使用黑板擦擦黑板,不可使用多功能设备。

(4)外语类岗位用外语进行模拟教学(试讲)和专业答辩,其他岗位用普通话进行模拟教学(试讲)和专业答辩。

(5)考生进入候考室前,除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外,其他物品一律放在考生非考试物品暂放处暂放(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通讯设备或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要关闭存放)。如违反此规定将非考试物品带入候考室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6)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相应的候考室,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开始抽签(按抽取科目顺序→抽取同一岗位的考生顺序→考生确认签字的顺序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7)考生按面试顺序到指定的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结束后必须将备课试题、教材交还给备课室工作人员。

(8)考生由引导员引导至面试考场,进入考场后,考生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凡考生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9)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可逗留。考生不准带走试题、备课稿纸、草稿纸,不准返回候考室及备课室,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成绩。

(10)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备课室。

(11)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

(四)考核、体检

1.组织实施。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的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2.确定人选。在面试成绩达到7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ls.gov.cn/)公布。

  3.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考核工作原则上须于考核通知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因考生及其所在单位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完成考核工作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

  4.体检。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合格者到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要求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公示、聘用

按规定确定拟聘人员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灵山县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核查。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批准聘用之日起3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市教育局、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ls.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详见附件5。

(三)港澳台居民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港澳台居民的报名情况,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及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并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本次专场招聘活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由钦州市教育局、灵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应提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和防护,自觉预防流感等疾病,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灵山县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777-6428351,6428848,13507775620,15007873358。

广西钦州市浦北县2026年赴高校招聘教师公告

钦州市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心,是“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北部湾沿海教育强市,服务钦州市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的滨海运河城市提供教育人才支撑,及时补充钦州市浦北县中小学教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6年钦州市浦北县赴高校招聘教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共13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6年钦州市浦北县赴高校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附件5)。

二、招聘对象

2026年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7日至2007年12月17日出生)。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七)除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可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以外,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5年12月17日前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5年12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钦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未满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钦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之后,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有线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

(1)南宁师范大学站线上预报名

12月17日8:00至12月23日18:00,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进行预报名,使用QQ或微信扫描《2026年钦州市浦北县赴高校招聘教师线上预报名二维码(南宁师范大学站)》(附件6),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应聘人员线上预报名后,须按现场报名方式到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其他场次报名时间等待后续通知。

(2)南宁师范大学站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可于12月27日8:30-12:30在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文星楼一楼一大厅进行现场报名。

2.线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均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须按要求附上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证件照);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提交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出示本人学历、学位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4)出示本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提交复印件1份(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尚未取得的,需要在此项目作出简单说明);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在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内的,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并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1份(附件3)。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如报名时未能举证的,应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1份(附件4),并在考核阶段完成举证,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3.现场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已经进行线上预报名的应聘人员需现场核验材料,无须再进行现场报名,以免重复报名。

(2)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则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后开展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当场按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由工作人员当场发放笔试资格初审合格证。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不允许再更改报考岗位。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不予审查通过,由工作人员及时向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现场改报本人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组织考试

2025年12月27日—28日在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组织笔试、面试。

根据有关规定,由招聘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连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面试形式如下: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个小时,试卷卷面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面试。面试采取“模拟教学(试讲)+专业答辩”的方式开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模拟教学(试讲)10分钟,专业答辩5分钟。总分100分,其中模拟教学(试讲)部分占70分,专业答辩部分占30分。

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考试须知:

1.笔试须知。

(1)笔试考场安排以现场通知为准。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资格初审合格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笔试,两证齐全才能进考场,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

(3)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4)考生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当天晚上公布。

2.面试须知。

(1)考生面试事宜在笔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3)备课室统一提供教材、笔、备课稿纸或考官组要求提供给同一岗位考生的备课器材,考生不可以自行携带上述物品。面试室提供普通教室、黑板、粉笔、黑板擦。试教时考生仅能用粉笔在黑板上板书,不可使用多功能设备。

(4)外语类岗位用外语进行模拟教学(试讲)和专业答辩,其他岗位用普通话进行模拟教学(试讲)和专业答辩。

(5)考生进入候考室前,除个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笔试资格初审合格证外,其他物品一律放在考生非考试物品暂放处暂放(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通讯设备或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要关闭存放)。如违反此规定将非考试物品带入候考室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6)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相应的候考室,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开始抽签(按抽取科目顺序→抽取同一岗位的考生顺序→考生确认签字的顺序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7)考生按面试顺序到指定的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结束后必须将备课试题、教材交还给备课室工作人员。

(8)考生由引导员引导至面试考场,进入考场后,考生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凡考生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9)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可逗留。考生不准带走试题、备课稿纸、草稿纸,不准返回候考室及备课室,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成绩。

(10)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备课室。

(11)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

(四)考核、体检

1.组织实施。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的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2.确定人选。在面试成绩达到7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总分(各评委评分总和)为准,高分胜出;若再出现分数相同时,师范类毕业生优先于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届毕业考生优先于往届毕业考生。确定考核人选后,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选岗。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浦北县教育局官网公布。

3.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考核工作原则上须于考核通知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因考生及其所在单位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完成考核工作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

4.体检。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合格者到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要求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公示、聘用

按规定确定拟聘人员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市教育局、浦北县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核查。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需要从报考相同岗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人选中从高到低的排序择优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批准聘用之日起3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日程安排

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地点和安排

线上预报名

、现场报名

 

南宁师范大学站

2025年12月17日8:00-开始至2025年12月23日18:00止

 

线上预报名:可通过扫描附件6线上预报名二维码进行预报名

2025年12月27日

上午8:30-12:30

1.现场审核:现场和线上预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

2.现场报名: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文星楼一楼现场报名。

2025年12月27日

下午

笔试: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当天通知为准)

2025年12月28日

上午9:00开始

 

面试: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面试具体地点等事宜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告知

线上预报名

、现场报名

 

贵州师范大学

时间待定

 

线上预报名

、现场报名

 

云南师范大学

时间待定

 

 

六、有关说明

(一)此次招聘活动从首站开始放出全部岗位进行报名考试,所有岗位招满即止,请考生自行酌情选择应聘考点。

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市教育局、浦北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gxpb.gov.cn/zfxxgk/zfbmgkpt/xzfgzbm/pbxjyj/)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详见附件5。

(三)港澳台居民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港澳台居民的报名情况,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及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并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专场招聘活动。

(五)本次专场招聘活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由钦州市教育局、浦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应提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和防护,自觉预防流感等疾病,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浦北县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777-8212919。

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6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梧州学院专场)

为及时补充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空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振兴,经研究,决定组织梧州市相关学校赴梧州学院进行招聘。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招聘277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44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网络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7日11:30前,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附件1)填报个人信息。

2.现场确认:2025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梧州学院体育馆前广场。

3.笔试:2025年12月27日下午14:30-15:15,梧州学院,笔试具体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2025年12月28日全天,梧州学院,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性质、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6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梧州学院专场)》(附件2)。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应聘人员须为202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和2025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及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内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两年内或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后一年内且未落实过编制及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单位控制数内工作,可报考招聘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4.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条件详见《2026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梧州学院专场)》(附件2)。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工作性质、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咨询电话联系。

9.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逾期未能提交教师资格证的视为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梧州人才网、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及区内外相关大学校园网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第一步,网络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7日11:30前,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附件1)填报个人信息。

2.第二步,现场确认。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个人相关证件、材料在现场进行报名确认(每场招聘会只允许报1个岗位)。应聘者应提前下载《2026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并填写完整,由本人现场签名确认。

以上两步全部完成并且材料符合要求方算报名成功。

3.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12月27日9:00-11:30;

现场确认地点:梧州学院体育馆前广场。

4.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2026年毕业生:

①《2026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

④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

⑤《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一份。

(2)2024年和2025年毕业生:

①《2026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

④《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一份。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场招聘每人限报考1个招聘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面试资格,同时笔试成绩作废。

(2)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如应聘者因报名资料缺失或不达本公告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要求,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核,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现场确认时只收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未列入参加笔试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不予返还,按有关规定销毁。

(6)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的,须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能开考。

(7)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

(8)报考“退役军人”单列岗位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领取笔试通知书

考生完成网络报名并现场确认后,现场领取《笔试通知书》,考生凭《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梧州学院专场的笔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7日下午14:30开始。开考后迟到15分钟(即14:45后到场的)禁止进入笔试考场,笔试时间共45分钟。

2.笔试地点:笔试具体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

3.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的教材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总分值100分。

4.注意事项:考生只能选取一个招聘岗位进行笔试,笔试时需携带《笔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和黑色签字笔进入考场,其它与笔试无关的物品禁止带进笔试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有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五)资格审核

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结合岗位特点,招聘小组进行资格审核。

(六)面试比例

经审核合格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笔试人员1:3的比例,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六、面试

(一)面试考评小组成员

每个招聘职位面试考官共7人,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分别由各相关专业学科专家组成。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梧州学院专场的面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8日08:00开始,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

1.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教学仪容、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内容自行准备,面试总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外语专业除外)。

3.面试考生不能带任何物品进入面试考场。

(四)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计划,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签约人选,若已达到签约条件人选毁约或者放弃,经招聘单位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根据该岗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按顺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五)面试成绩计算

1.成绩计算方法。根据7位考官对考生的各方面表现独立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考官给出的分数相加,取平均分即为考生的单项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面试考点的设置

面试考点设面试考场、考生候考室、考生考后休息室、考务办公室等,与面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场,除引导员、候考室工作人员之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生候考室。

(七)面试纪律要求

1.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2.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

3.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计0分。

4.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考官、考场工作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各考场监督员统一保管;考生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与面试不相关的个人物品交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候考室工作人员、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考务办统一保管。

5.听从指挥,服从封闭管理,控制活动范围,维持面试秩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确保安全、安静和保密。   

七、考核

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制度,在全国教师管理系统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包括性侵违法犯罪和丧失、撤销教师资格等信息查询,一旦核实,将不予录用。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被考核人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和公示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报考市直、城区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体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教育局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报考各县(市)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体检由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当地教育部门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

(四)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经招聘单位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和各县(市、区)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发文之日起3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十、工作要求

(一)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

(二)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要严格招聘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梧州市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梧州市教育局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梧州市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科,咨询电话:0774-3824791

梧州市苍梧县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科,咨询电话:0774-2671533

梧州市藤县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股,  咨询电话:0774-7291626

梧州市岑溪市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股,咨询电话:0774-8230090

梧州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774-3841410。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附件:1.2026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二维码(梧州学院专场).png

   2.2026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梧州学院专场).xlsx

   3.2026年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docx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xls

梧州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16日

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公告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系统2026年计划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系统现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30所,在校学生30907人。其中普通高中2所、职业高中1所、初级中学7所、九年一贯学校3所、特殊学校1所、中心小学9所、幼儿园7所。全区共有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2090人,其中研究生学历70人,本科学历1681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8人,副高级职称1038人,中级职称558人,初级职称367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6年毕业生,且研究生学历需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属师范专业。

2.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其它“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学科、“985”“211”院校的2026年师范类本科学历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3.省级师范大学师范类2026年本科学历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4.优先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的2026年毕业生。

5.报考人员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教师38名,其中:高中教师20名、初中教师1名、小学教师11名、幼儿教师5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

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招聘条件,详见《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五、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独立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4.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党纪、政务(政纪)影响期(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编制内就业协议且未解除协议的人员;

6.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关于本次招聘时间计算的规定

此次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特别说明的除外。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邮寄材料报名的方式。江川一中、江川二中、江川职中先到西南大学进行招聘,岗位招满为止,未招满岗位到云南师范大学招聘点继续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招聘地点设在云南师范大学。每名考生每个招聘点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1)西南大学

①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5日 9:00-11:30

②报名地点:西南大学招聘大厅(北碚区)。

(2)云南师范大学

①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7日 9:00-11:30

①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2.邮寄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2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寄出须拨打电话登记,否则接收不到材料由本人负责,联系电话:0877-8011829或周老师:18187716673。报考人员须将公告中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按要求一次性邮寄到指定地址,联系单位: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877-8011829,邮政编码:652600,邮寄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浪广路35号四幢505室。通过邮寄材料报名人员,并云南师范大学现场报名人员一起资格初审和考核。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报名表》(粘贴好相片)、《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师范类专业学校证明(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里已明确的,可以不提供)、身份证、《公费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公费师范生提供)、荣誉表彰及各类获奖证书、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特长、社会实践等材料,小学音乐教师(钢琴方向)须提交关于钢琴方向专业的学校证明。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上述相关材料报名时验原件(推荐表、成绩表需要所在学校盖章方可有效),交复印件。

(四)报名联系方式:

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联系人及电话:办公室:0877-8011829、周老师18187716673、李老师13150502219。

(五)报名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由区教育体育局抽调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的2026年毕业生,资格审查合格直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不参与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采取邮寄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12月27日(9:00-11:30)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所有应聘材料原件到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进行报名信息审查,审查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时间、地点参加报名信息审查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核

1.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不足1∶3时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结果将电话通知到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报考人员,未接到通知人员即未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2.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专业技能测试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主要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其中,小学音乐教师岗位考核采取基本技能测试、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基本技能测试、模拟课堂教学各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分值比重为6:4,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基本技能测试X60%+模拟课堂教学X40%。

3.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计分方法: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平均值的办法计分(保留三位小数)。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条款,在江川区教育体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公费师范生为六年)。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其岗位拟聘用资格,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十、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幼儿教师需提供)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收复印件1份。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取消拟聘用资格。协议视为无效的按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

十一、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由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假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首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由报考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并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二、考察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拟聘用人员,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三、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的,不再递补。

十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或致电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报名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向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出具书面说明。

(五)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六)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随时终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十六、重要提示

(一)招聘公告通过玉溪人才网和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相应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目录。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报考者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十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0877-8011829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8012796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监督电话:

玉溪市江川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7-8019067

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附件:

 

1.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报名表

3.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单位简介

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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