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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2023年招聘教师1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2023年招聘教师16人公告

  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是由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创办的一所公立学校,由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实行一体化管理。学校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北二环路南侧(学校面朝大海,向海图强;距环岛高铁老城镇站6公里,10分钟车程;距海口火车站15公里,20分钟车程;距海口美兰国际机场40公里,40分钟车程;距海口市政府19公里,30分钟车程)。学校占地52亩,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规划办学规模为36个教学班,学位1620个。

  为将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打造成一所具有超前性、开放性、实验性、示范性的现代化窗口学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实际需要,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2023年拟面向全国招聘专任教师16人。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海南省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2023年招聘教师16人公告

  如某一学科人数没有招满,招聘指标可供其他学科使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3.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表达能力强,能胜任学科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一致;

  7.普通话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8.报考英语岗位需具有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证书;

  9.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

  10.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应届毕业的公费师范生及委培、定向生、澄迈县在编人员和尚未入编特岗教师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其他在编教师在报考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必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和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公众号统一发布公开招聘公告,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15:00。

  3.报名要求及相关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学科岗位,注明学段。

  (2)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

    (3)报名材料:

  ①《2023年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

    ②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③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

    ④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提供本科及研究生证书);

  ⑤教师资格证;

  ⑥职称证(在职教师有则需提供);

  ⑦普通话等级证书(含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⑧报考英语岗位需提供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证书;

  ⑨近五年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有则提供);

  ⑩如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附件2,须下载并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

  ⑪海南省(除澄迈县外)在编中小学教师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

  ⑫《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须下载并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

  ⑬考生在上传资格审查材料时一并上传10分钟视频(其中2分钟自我介绍和竞岗优势;8分钟微格课教学,教学内容考生自选决定;微格教学现场不能有其他人员在场,拍摄镜头要拍到考生及讲课板书)。 视频文件以报考学段+岗位+姓名命名(不上传视频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4.报名流程及要求

   (1)报名需将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公开招聘教师

    报名表等相关报名材料按顺序编号打包后,根据报名学科发送至相应邮箱:

语文学科2312607084@qq.com

数学学科21601590@qq.com

其他学科635586021@qq.com

并按要求将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学段学科-毕业院校(专业)”;

    (2)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逾期报名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材料每人仅限投报1次,考生务必将报名材料核实无误后再进行投报,所有报名材料不允许进行补充。

  (三)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按照招聘计划数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每个应聘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和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公众号公示。

  (四)打印准考证

  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和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发布打印准考证链接。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公告地点和时间进入笔试考场。

  (五)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改革知识等。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17日,地点设在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出现并列第三名,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及格的不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和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公众号公示。

  (七)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前,须按规定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英语岗位需提供需提供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则提供);

  8.近五年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则提供);

  9.如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应届毕业生承诺书》一份(须下载并手写签名);

  10.打印学信网毕业证书证明(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11.海南省(除澄迈县外)在编中小学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日期之前取得;

  12.诚信报考承诺书一份(须下载并手写签名)。

  (八)面试

  1.面试内容:试讲和答辩,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待定)

  3.面试地点: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

  考生应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九)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和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公众号公布。

  (十)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海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的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查,复检应另外选择更高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可按该职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职数或取消。

  (十一)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的齐备情况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未能按时提供考核材料、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该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二)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聘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十三)聘用和办理入编手续

  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可办理相对应的聘用和入编手续。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的,后果自负。

  聘用人员入编后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工作期限内,必须在澄迈县教育系统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调离澄迈教育系统。

    五、薪资及待遇

  1.录用后由我县解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纳入我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招聘录用者除正常享受国家和海南省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应该享受的一切工资以外,同时还享受我校的岗位工资、校内绩效工资和课后服务工资等。

  2.奖励工资:在我县公办教师同类标准基础上增加20%的特殊奖励工资。

  3.根据自己每学年的考核情况,享受政府每年发放的用于激励教师和管理团队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师均1.5万元的校长基金。

  4.工作期间提供一间免费使用的空调热水周转宿舍。

  5.教师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前5年,在每个学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考核结果未达到称职的不发放。每学年补贴标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考核优秀的3万元、称职的2万元。前5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发给教师补贴。

  6.安家费:招聘录用者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后且签约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5年),如果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发放25万元安家费;如果是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发放30万元安家费。若服务期少于5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5计算金额退还给发放部门。发放安家费后,将不再重复享受我县其他引进人才政策中的安家费、岗位津贴和购房补贴。

    六、纪律监督

  (一)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

    监督举报电话:0898——67620580;

  报名咨询电话:15308987990(姜老师)。

 

    附件1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2023年教师招聘报名表

    附件2 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附件3 诚信报考承诺书

 

 

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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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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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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