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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新疆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1人公告

  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位于新疆的“东大门”,具有向东向西开放的地理优势。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从事教育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函〔2023〕83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第十三师新星市决定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

  1、 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2023年第十三师新星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1名(详见附件1:《2023年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各类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本科学历年满18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 7月13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3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高段学科可应聘向下学段相应学科。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第十三师政务网(http://www.btnsss.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7月24日;

  资格审查:2023年7月25日截止。

  1.报考人员查询《2023年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考,每位报考者只能填报设岗学校的一个计划岗位。

  2.将以下资料以“招聘单位名称+岗位名称+报考者姓名”为文件名的压缩包发至邮箱:btsssjyj@163.com。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资格审查是否通过信息发送至考生邮箱,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邮箱信息。

  (1)《2023年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

  (2)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版;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版、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扫描版;

  (4)教师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扫描版、普通话证书扫描版;

  (5)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需上传手写签字版本承诺书);

  (6)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2023年第十三师新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报考者信息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

  3.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此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设开考比例,以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进入笔试环节。

  (二)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形式将通过邮箱发送,请密切关注邮箱信息。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哈密设置考点,以现场笔试的形式进行,具体考点及时间将通过邮箱通知,请密切关注邮箱信息。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考两科,分别是学科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职业能力测试》内容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等教师职业基础知识。笔试每科满分100分,总分共计200分。

  3.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将在第十三师政务网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

  1.将在哈密设置考点,以现场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考点及时间将通过邮箱通知,请密切关注邮箱信息。

  2.面试采取说课与评委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六)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十三师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八)递补

  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在拟聘用公示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依规递补后续考生。

  (九)公示

  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十三师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十)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监督

  第十三师新星市党委教育工委纪委会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第十三师政务网或工作人员群组发布的信息,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不畅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8.本《公告》由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902-2309602 18593028905

  监督电话:0902-2565798

  附件:1.2023年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2023年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3.考生诚信承诺书

      4.专业参考目录

      5.2023年第十三师新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报考者信息汇总表

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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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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