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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泉市玉门市2023年教育系统秋季教师考调4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酒泉市玉门市2023年教育系统秋季教师考调41人公告

  为满足城乡群众子女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结合全市教育布局调整及新建学校新学期开学工作需要,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秋季教师考调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计划

  (一) 玉门市第四小学

  考调21人(语文11人、数学4人、英语1人、科学1人、音乐2人、体育1人、美术1人)。

  (二)玉门市第六幼儿园

  考调9人。

  (三)其他市直小学

  考调11人,其中:玉门市第一小学1人(语文1人),玉门市第二小学2人(数学1人、英语1人),玉门市第三小学8人(语文3人、数学2人、音乐1人、美术1人、体育1人)。

  二、考调办法及程序

  依据《玉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流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一)报名条件

  1.小学教师从全市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中考调,工作满5年以上(201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持有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科学岗位持理化生教师资格证可报考)。

  2.玉门市第六幼儿园教师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中考调,工作满5年以上(201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持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专业、艺术教育专业毕业。

  3.因个人原因申请跨学校调整工作岗位不满三年的,不予报考。

  4.近五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二)考调办法

  按照考调计划,分学科组织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与加分项合计计算最终成绩,确定调配人选。

  加分项:

  1.教龄每满1年计1分,非教学岗位不计分。

  2.年度考核每有一次优秀等次计2分。

  3.获得的个人综合性荣誉,其中:获得全国综合性荣誉(含教育部、人社部等部委评选)计4分,省级综合性荣誉(省委、省政府评选)计3分,地市级综合性荣誉(地级市委、市政府及省属各厅局评选)计2分,县级综合性荣誉(玉门市委、市政府及地市级所属各部局评选)计1分。

  4.经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获国家级优质课(个人现场执教的示范课、观摩课等,不包括录像课、微课、网络传送课等。下同)评选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4分、3分;获省级优质课评选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5分、2分;获地市级优质课评选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5分、1.0分;获玉门市级优质课评选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分、0.5分、0.2分。不同年度获奖可累计计分,同一年度同一竞赛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分。

  5.参加工作以来获得专业技术称号,以最高层次计分。其中:陇原名师、特级教师计3分,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计2分;省级农村骨干教师、酒泉市级学科带头人、酒泉市级骨干教师计1分,酒泉市级农村骨干教师、玉门市级学科带头人、玉门市级骨干教师计0.5分。

  6.近五年内担任班主任工作每满1年计1分。

  7.乡镇学区工作计分。下西号镇学区、黄闸湾镇学区、柳河镇学区、团结学区、官庄学区、饮马学区、黄花学区等乡镇任教每满1年计0.5分;柳湖镇学区、六墩镇学区、赤金镇学区、花海镇学区、清泉乡学区等乡镇学区任教每满1年计1分;小金湾乡学区、独山子乡学区等乡镇学区任教每满1年计1.5分。

  8.夫妻双方在我市边远乡镇学区工作均满5年,目前仍在边远乡镇学区工作的在编人员,给其中一方计5分。

  (三)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集中笔试、成绩核算公示的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考调岗位、报考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在玉门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公告时间:2023年7月13日—7月15日。

  2.组织报名

  (1)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报名登记表;②教师资格证;③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证书;④身份证;⑤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⑥各加分项证明材料(所有证书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同时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2)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5~16日。

  (3) 报名地点:教育局人事股(市教育局办公楼405室)。

  3.资格审查

  教育局人事股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初审,并报教育系统教职工流动管理领导小组复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本人持身份证于2023年7月19日到教育局领取。

  4.组织笔试

  由教育局统一组织闭卷考试、阅卷评分工作。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20日上午,语文9:00~11:30(150分钟);其他科目9:00~11:00(120分钟)。

  (2)笔试地点:玉门一中。

  (3)笔试命题范围

  小学:以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标准、学科知识为主。

  幼儿园:以教育政策法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保育保健知识为主。

  5.成绩核算公示

  市教育局通过考试+积分核算考调人员最终成绩,确定预录人员名单,在玉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按《玉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流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玉门市教育系统2023年秋季教师考调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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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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