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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市清河县2023年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1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邢台市清河县2023年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120人公告

  为进一步盘活学前教育公办资源,扩大公办学前教育占比,根据《中共邢台市委、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邢发[2019]15号),结合城区和农村学前资源现状,按照《河北省企事业单位实施人事代理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120名。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清河县教育局下属各公办幼儿园(详情见附件2)。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工作严格按照《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招聘程序进行,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岗、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对象、条件、名额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清河县户籍或父母、配偶一方为清河县户籍;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毕业生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4日至2005年7月24日期间出生);

  3.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名和资格复审阶段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行提供有效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在办理聘用前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24日。

  (二)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为县直幼儿园42人,乡镇校区78人,共计120人,岗位条件详见《清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7月17日通过清河县政府网www.qinghexian.gov.cn和邢襄人事招聘网(http://www.xxrszp.com)网上报名系统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邢襄人事招聘网(http://www.xxrszp.com)。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8:30至7月28日17:30。

  3.网上报名、初审、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清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考生照片要求:近期蓝底证件照,应光线均匀、正面、无PS美颜、无遮挡、免冠;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由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及平台审核员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核。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逾期者责任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经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上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及时对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合格分数线以下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人选,小数点后进整位。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 

  笔试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邢襄人事招聘网(http://www.xxrszp.com)进行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报名网站打印报名表,并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配偶一方系清河户籍的考生需提供结婚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下载);中国教师资格网关于本人教师资格证的相关信息;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证书。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幼儿教师面试内容为技能测试的考核,分为“弹、唱、跳、说、画”五项技能,考生任选两项。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具有教龄或教龄较长者。

  体检工作由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导致招聘名额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七)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定聘用单位,选定聘用单位过程中遇成绩相同者参照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的顺序确定优先选定聘用单位人员。聘用单位一旦选定再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情况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后在清河县政府网、邢襄人事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一律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关系,负责为其管理人事档案、调整工资、职称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有关事项。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为见习期。工资待遇参照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合同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标准比照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保险数额,按企业性质进行缴纳。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按经费拨付到学校,学校按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教师工资和各项保险。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根据需求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受聘教师合同期内要求调离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319-8166820

           县教育局 0319-5530619

  监督单位电话:县监察委 0319-8166627

 

  附件:1.《清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岗位条件表》

      2.《清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用人单位情况表》

 

清河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17日

 

河北邢台市清河县2023年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120人公告附件1:清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岗位条件表(1).xlsx

河北邢台市清河县2023年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120人公告附件2:清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用人单位情况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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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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