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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浐灞生态区2023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职工10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西安浐灞生态区2023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职工106人公告

  为促进浐灞生态区教育事业发展,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学校均为浐灞生态区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64个,计划招聘106人,详见《2023年西安浐灞生态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

  (1)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2)应聘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其中中小学岗位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不含无证培训机构、非学科教育培训机构、私教等工作经历;幼儿园岗位工作经历不含培训机构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在校实习期经历不纳入工作经验年限计算范围。

  7.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招聘岗位具体条件以《2023年西安浐灞生态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附件)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其他有关说明

  1.公告所指教师资格证包括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职业学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有服务年限或履约期规定的,须提供服务年限、履约期已满的材料或符合相应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线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试讲(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

  西安浐灞生态区官网(http://cbe.xa.gov.cn/)等网站进行同步链接、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简历邮递、面呈等其他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星期三)9:00至7月23日(星期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网址:http://120.77.19.31/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仔细阅读公告内容,按照要求准确、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如下资料: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电子版;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国内高校2023届毕业生,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

  (5)教师岗须上传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原件电子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上传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电子版、《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电子版;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电子版;

  (7)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职称评审表、荣誉证书、聘任证书、聘任合同、单位出具的纸质盖章证明等)。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须分开提供);

  (8)有服务年限或履约期规定的人员,须上传服务年限、履约期已满的材料或同意报考意见。

  ※注:(1)至(7)项资料根据岗位要求,在网上报名时必须上传,否则视为线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第(8)项在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交相应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试讲(面试)环节。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报名上传的资料与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须一致。

  (2)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及报考岗位不能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前,可以在报名期间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为方便应聘人员选报岗位,7月19日9:00至7月22日9:00,在报名网站公布各招聘岗位报名情况。报名结束后(7月23日18:00)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资格初审时间:7月19日(星期三)9:00至7月24日(星期一)18:00。应聘人员可在此期间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填写报名信息时请仔细阅读公告内容与系统内红色标注提示语,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建议应聘人员在PC(电脑)端进行报名,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及上传资料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填报或填写有误或上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等,导致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及后续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笔试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核减或核销的岗位计划数在西安浐灞生态区官网公布,已报考核销或核减岗位的考生不予改报其他岗位。

  2.申领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网址在西安浐灞生态区官网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相关岗位知识(教师岗位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教辅岗位为相应岗位知识),满分为100分。

  (四)资格复审

  1.确定并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浐灞生态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于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资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试讲(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试讲(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西安浐灞生态区官网公布。

  (五)试讲(面试)

  试讲(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教师岗位为试讲,教辅岗位为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试讲(面试)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六)综合成绩计算

  试讲(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试讲(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七)体检及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和有关安排在西安浐灞生态区官网进行发布。

  1.体检。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由体检机构出具体检报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在体检、考察环节中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试讲(面试)且成绩均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按照要求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西安浐灞生态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所有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要确保按期到岗,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到岗的,或产生的纠纷等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以上证书核验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核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未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或核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聘用人员均为浐灞生态区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正式教师(编制备案制),薪酬按照浐灞生态区公办学校教师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他要求

  (一)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予以处理;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浐灞生态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29-83592112)。

  (二)服务年限要求

  本次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七、重要提示

  (一)西安浐灞生态区官网为招聘动态信息指定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自行及时关注,以防错过时间安排。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向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考试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四)咨询电话:029-85237872、029-8765069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2023年西安浐灞生态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

西安浐灞生态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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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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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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