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河南驻马店市2023市直和经济开发区等学校招聘34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驻马店市2023市直和经济开发区等学校招聘345人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要求及市委编办批准的用编数额,结合学校工作需要,2023年驻马店市市直学校和经济开发区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345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选拔优秀人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3年驻马店市市直和经济开发区等29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5名(其中,非教学岗位7名)。分别为:

  驻马店市市直14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6名(其中,非教学岗位5名),其中:驻马店农业学校13名、驻马店市第二高级中学18名、驻马店市第三高级中学16名、驻马店市第一初级中学7名、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10名(非教学岗位1名)、驻马店市第十二初级中学6名、驻马店市第十八初级中学6名、驻马店市第二十初级中学4名、驻马店市体育中学5名(非教学岗位2名)、驻马店实验小学56名、驻马店第二实验小学40名、驻马店市第三十二小学2名(非教学岗位1名)、驻马店市实验幼儿园5名(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非教学岗位1名)、驻马店市第十二初级中学附属幼儿园2名(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14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0名(其中,非教学岗位1名)。其中:驻马店市实验中学21名、驻马店市第十九初级中学11名、驻马店市第二十一初级中学30名、驻马店市第二十二初级中学28名、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关王庙乡中心学校(初中)2名、驻马店市第二十三小学28名、驻马店市第三十三小学2名、驻马店市第三十七小学3名、驻马店市第三十八小学5名、驻马店市第五十一小学10名、驻马店市第十幼儿园3名(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刁庄幼儿园5名(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关王庙乡洪堂小学附属幼儿园1名(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驻马店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1名(非教学岗位)。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9名(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非教学岗位1名)。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3年驻马店市市直和经济开发区等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2023年驻马店市市直和经济开发区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次类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刑事犯罪记录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驻马店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市直学校岗位;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文化局直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学校岗位;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驻马店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humadian.gov.cn)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发布的信息以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内容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者于2023年7月22日9:00至7月24日18:00期间登录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zhumadian.gov.cn)或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s://rcjlzx.hrss.zhumadian.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3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⑥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随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3年7月22日9:00至7月25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考务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本次招聘教师考试共2科,计60元;非教学岗位1科,计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考生必须于2023年7月25日工作时间向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4)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准考证时间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驻马店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humadian.gov.cn)另行通知,笔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二十一条规定,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须相应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短缺急需专业岗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考生,可改报同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改报者退还报名费。

  5.根据我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相关精神,对随军家属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且与报考岗位一致的,其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经济开发区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命题和阅卷工作。

  教学岗位笔试分为2科:1.教育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师专业标准等);2.教学教法(含教育教学技能、新课程理念、课程与教学论等)。满分均为100分。

  非教学岗位笔试为1科:校医、卫生保健笔试为医学基础知识;会计笔试为会计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参加笔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7月26日工作时间向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大厅(健康路西段476号)提交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情况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教学岗位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成绩×50%+教学教法成绩×50%+政策加分

  非教学岗位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政策加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未就业人员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原件及复印件2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网上打印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工作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驻马店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humadian.gov.cn)另行通知。

  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资格确认时,如出现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所在岗位面试人员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岗位,组织该岗位现有人员面试。该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场进入体检考生的面试成绩的最低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普通学科面试,按所报学科,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选课的方式讲一节与所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体、音、美、幼教等特殊学科面试,采取讲微型课加专业才能展示的方式,讲微型课、专业才能展示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非教学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信息获得、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

  (1)普通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体、音、美、幼教等特殊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讲课成绩×30%+专业才能展示成绩×30%。

  (3)非教学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按考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原始成绩相同情况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所在岗位体检人员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经济开发区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驻马店农业学校                      0396-2725606

  驻马店市第二高级中学                  0396-2138056 

  驻马店市第三高级中学                0396-3814992

  驻马店市第一初级中学                 0396-2816720

  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                 0396-2715033

  驻马店市第十二初级中学                0396-3506516  

  驻马店市第十八初级中学                0396-2955012

  驻马店市第二十初级中学               0396-2686006

  驻马店市体育中学                     0396-2928384

  驻马店实验小学                            0396-3267705 

  驻马店第二实验小学                      0396-2390758

  驻马店市第三十二小学                   0396-3688661  

  驻马店市实验幼儿园                   0396-2646665

  驻马店市第十二初级中学附属幼儿园         0396-3506516  

  驻马店市实验中学                     0396-2227589

  驻马店市第十九初级中学               0396-2622309

  驻马店市第二十一初级中学             0396-2226658

  驻马店市第二十二初级中学             0396-2623822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关王庙乡中心学校(初中)   0396-3793351

  驻马店市第二十三小学                 0396-2678610

  驻马店市第三十三小学                 0396-3651633

  驻马店市第三十七小学                 0396-2226691

  驻马店市第三十八小学                 0396-2929907

  驻马店市第五十一小学                 0396-2618218

  驻马店市第十幼儿园                   0396-3730560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刁庄幼儿园           0396-3730116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洪堂小学附属幼儿园   0396-2375896

  驻马店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0396-2709562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 0396-3792209

  监督电话

  驻马店市教育局:                        0396-2915978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文化局:        0396-2227579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6-2681316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6-2812540

  附件:1.2023年驻马店市市直和经济开发区等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2.2023年驻马店市市直和经济开发区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驻马店市教育局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7月17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