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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下教资考生注意!真假?弃考会被记入诚信档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23下教资考生注意!真假?弃考会被记入诚信档案?

  距离23下笔试还有2个月,好多小伙伴刚刚开始备考,报名后没有特殊原因,尽量参加考试哦,不要因为前期浪费时间不复习而弃考!!

  那弃考教资会有什么影响呢?会被记录诚信档案,丧失报考资格吗?

  哪些行为会被记入档案

  一般成功报名了教师资格证考试或者教师考编,出现了缺考现象,是不会对诚信记录有影响,下次符合条件也是可以继续报名出现以下几种行为会有影响,严重者无法报考相关考试!

👉①考试过程中出现作弊、替考等不诚信行为 

  考试公告里有明确规定:在教师资格考试中有违纪作弊行为的,不得报考。

👉②考上教师编制,无故不去或者未经允许不去 

  考上了教师编制岗位,已经过了公示环节,却无故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行为,涉及到个人诚信、品行问题,会被记入诚信档案,未来会影响到公职类考试。

👉③体检违规行为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者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会被取消资格,记录到诚信档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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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4〕10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区设置

  继续在原有行政区考区的基础上设置天津师范大学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两个高校考区。其中

  天津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师范大学考区报考;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区报考;

  其他符合报考条件拟在津报考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在全市行政区考区选择报考。

  2.时间安排

  报名注册开放日期:7月1日;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7月4日10:00—6日16:00;

  网上审核截止时间:7月7日16: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9日24:00。

  3.笔试考试日期:9月13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5.拥有天津市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居住证》(注:《天津市居住证》为卡片式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其他任何回执或凭证均无效)。

  6. 报名时,只能选填天津市户籍或天津市居住证其中之一。

  7.坐落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凭《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其他年级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

  8.凡使用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精神,港澳台居民可持港澳台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1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免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通过参加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认定本学科教师资格;也可自愿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考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相关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报名方式及步骤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2.注册。笔试报名,必须先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且注册前必须通过短信验证。

  注册时考生需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考生用户必须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报名。

  考生必须在报名时先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然后再填报个人信息,包括本人姓名、证件号码、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报考类别、学习形式、是否师范生、学校名称、是否大学在读、院系班级、最高学历、最高学位、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最后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上传照片。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不允许戴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文件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4.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区考试机构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信息审核咨询电话及接听时间见《考生咨询电话》(见附件)。

  5.缴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考生须等待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9日24:00,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费每科65元。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完成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考区考试机构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8日—13日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和确认

  1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区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考区考试机构集中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核。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凡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笔试、面试成绩,在全国所有省(区、市)均有效。

  凡笔试成绩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须根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面试公告,按规定办理面试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未办理确认手续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报名信息确认时,考生须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如学信网未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持有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毕业学校所在省级学历认定机构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

  重点提示:《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省级学历认定机构学历证明的办理周期较长,请考生务必在面试报名确认前完成相关申办事宜。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要求,自2020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类别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其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

  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2.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本人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将由本人自负。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没有天津户籍且未获得《天津市居住证》、不符合在校生报考条件以及成人高校、网络教育等在读生,不得在津报名参加考试。凡利用提供虚假信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5.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获取考试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6.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5年6月30日

  附件:

  考生咨询电话

考区

单位名称

电话

和平区

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7113425

河东区

河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4136312

河西区

河西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8379077

南开区

南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3346507

河北区

河北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6288183

红桥区

红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7272149

滨海新区

滨海新区招生考试中心 

(原塘沽)

022-25861367

滨海新区招生考试中心

第一分中心(原汉沽)

022-25695182

滨海新区招生考试中心

第二分中心(原大港)

022-60989979

滨海新区招生考试中心

第三分中心(原油田)

022-25924340

东丽区

东丽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4392336

西青区

西青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7913988

津南区

津南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88511003

北辰区

北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85307232

宁河区

宁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59659851

武清区

武清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60911803

静海区

静海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8942360

宝坻区

宝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82627805

蓟州区

蓟州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9142513

天津师范大学(限本校在籍考生报考)

022-23766651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限本校在籍考生报考)

022-28116979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22-23753333

  注: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工作日下午14:00—16:30。

福建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
  2. 网上报名时间:7月4日10:00至7月7日17:00截止。
  3. 审核时间:7月8日17:00截止。
  4. 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居民。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生)的学生,凭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方式及步骤

  该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2.注册。考生报名注册时需要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接收短信验证信息后进行注册。注册时考生需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3.报名。考生在报名时先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然后再填报个人信息。最后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上传照片。

  照片将用于公安联网审核、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不允许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深色服装,白色背景。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文件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4.缴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采用是网上缴费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后,经考试部门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不接受调整考区及退费等申请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79日24时,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根据发改委、省财政厅(闽发改价格函〔2025〕52号)文件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考试每人每科70元。

  5.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审核点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报名确认点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8日-13日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成绩查询

  11月7日左右,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请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成绩查询公告。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学科及课程调整

  1.我省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中学类别初中、高中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学科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中学类别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2.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加强中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禁止他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建议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4.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6月28日

江苏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3日举行,现将江苏省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江苏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江苏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注:只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只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应持有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 复印件应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或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报考各类别教师资格考试。以上在校生均以2025年9月入学后的学籍、年级为准。

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在江苏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流程

1.网上注册:7月1日起,所有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注册。

2.网上报名:7月4日10:00~7日12:00

3.网上审核:7月4日20:00~8日16:00。其中,7月4日~7日每天20:00至次日8:00网上自动审核,7月8日9:00~16:00网上人工审核。

注:7月7日12:00前提交过报名信息的考生,如审核不通过,最迟可于7月8日16:00前修改并重新报名,等待审核。7月8日16:00后,所有考生均无法提交报名、审核信息。请考生合理安排,预留充足的审核及修改重报的时间。为避免网上自动审核期间一提交报名信息就被审核通过而无法修改信息,建议考生在非网上自动审核期间报名。

4.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时间截至7月9日24:00,逾期不能缴费。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注:根据苏发改收费发〔2023〕671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二)报名须知

1.所有考生均须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注册,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等信息,注册信息必须与考生本人持有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一致。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并接收短信验证。

2.江苏省全部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全国报名系统反馈为准。审核过程无短信提示,请考生在时间节点内关注报名系统和电子邮箱的提示说明信息。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审核未通过的具体意见还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

注:(1)受网络环境影响,考生有可能收不到电子邮件。因此,电子邮件提示仅供参考,不作为审核工作的提示依据。请考生务必在审核期间关注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2)如信息有误且暂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请在7月8日16:00前及时修改并重新选择考区和科目报名;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要求但审核未通过,请按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提供线上审核材料,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等待人工审核。(3)因核验身份信息需要,港澳台考生身份核验审核不通过后,请按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于7月8日16:00前提供身份证件审核材料,并重新报名等待人工审核。(4)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3.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科目及考区,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4.所有考生(含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的考区应选择以下三项之一:(1)户籍所在设区市考区;(2)居住证所在设区市考区(报名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3)学籍所在设区市考区(仅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具体考区列表及选报要求见附件1。

5.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请参照报名系统内的要求及照片样张,请勿过度美颜,否则易造成系统身份核验比对不通过,不能通过审核。

6.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未完成报名的各项信息无效。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如与考生的其他考试或工作、学习等时间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三、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其他事项

1.笔试各科目考试日程、《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各类别考试科目情况见附件2。

2.考生可于9月8日~13日打印准考证,预计11月7日起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3.网上报名问题咨询方式:(1)报名系统内“在线客服”。(2)咨询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00-16:30。

4.其他报名常见问题及咨询电话见附件3。

 

附件:1.江苏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列表.xlsx

2.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xlsx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docx

上海市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上海市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3日举行(考试时间安排及准考证获取与打印方式见附1)。现将上海市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居民,在本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驻沪现役军人和武警。详见报考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文件精神,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高校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是否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免试政策,可以向本人所在学校咨询。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全国统一举办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在读专升本第四学年)及以上考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高职贯通考生允许在其学习的最后一年报考。

(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政策规定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令第10号)。

重要提醒: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对报考条件进行认真对照,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除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外,还需符合相应的学历层次、满足体检标准等,部分资格认定还需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或等级,因此请考生在报考前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谨慎报考。

三、报名步骤及时间安排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步骤分为报考信息输入、报名信息审核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报名政策咨询联系方式见上海市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一览表(附2)。具体操作流程见上海市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名流程图(附3)。

(一)报考信息输入

考生报考信息输入时间为7月4日10:00起至6日16:00(其后网报功能关闭,考生无法新增注册或报名,包括报名系统中的“取消报名”操作。但审核通过前报考者可对已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修改)。

第一步:登录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

登录后,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必须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

重要提醒:在校生是指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在读专升本第四学年)及以上考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高职贯通考生允许在其学习的最后一年报考;最高学历在校生须填写本人目前就读的将要取得的最高学历。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背景必须为白色背景(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彩色照片。(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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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通过报名信息审核。

第三步:选择考区、考试科目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

符合报考条件的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本校为考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电力大学和上海建桥学院五所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上海建桥学院考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上海杉达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浦东校区)三所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上海杉达学院考区。上述考区不得接受其他高校及社会考生报名

详细考试科目代码见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附4)。

重要提示:考生选取的考区并非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只作为报名信息审核用,具体考试地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高校、各区具体报名情况及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时以下载的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

(二)报名信息审核

本次考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时间为7月5日—7月8日

①7月5日9:00起至6日17:00,考生报名信息由各考区进行网上智能自动审核(考生填报信息与市大数据中心查询的户籍、居住证、学籍信息做一致性判定)。

②7月7日9:00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若显示“待缴费”,表明考生符合报考条件通过了资格审核;若显示“审核不通过”,表明考生填报信息与市大数据中心查询的信息不一致,智能审核未通过。如果“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认为自己符合报考要求(如港澳台考生、近期内已取得上海市居住证等),须登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ntce.neea.edu.cn/再次提交报名信息后,进入待审核状态,再扫描以下二维码(或输入网址https://ops.hycj.jrycn.cn/f/shntcebs)登录“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审核资料提交系统”(系统使用手册见附5)在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见附6),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7日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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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7月8日9:00-16:00各区和直属高校考区将根据考生填报的报考信息结合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人工审核,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中的审核状态。如人工审核不通过,考生可重新提交材料,每位考生最多提交三次。

(三)网上缴费

1.通过报名信息审核的考生,可于7月9日24:00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在网上缴费者本次报名无效。

2.考试收费标准:根据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沪发改价调〔2025〕12号)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目65,不再收取报名费。网上在线支付操作流程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支付流程(附7)。考生在支付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首信易支付平台客服(附8)。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预计为11月7日,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成绩。

(二)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工作采用网上复核登记方式。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11月7日至20日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

(三)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四) 2025年下半年面试报名时间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或“上海招考热线”(https://www.shmeea.edu.cn/)查询。

(五)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邮箱: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

(六)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期间适用。

附件:

1.上海市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安排及准考证获取与打印方式

2.上海市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一览表

3.上海市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名流程图

4.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上海市2025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审核资料提交系统使用手册

6.报名审核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支付流程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

云南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4〕105号)要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8日举行,现将云南省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云南省户籍或持有效期内云南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云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在云南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二)在云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云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含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全日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在校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在校生可在毕业学年度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报考各类别教师资格考试;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毕业前不得报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时间及考试日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5年1月7-10日,10日17:00截止

2.网上审核:2025年1月8-11日,11日17:00截止

3.网上缴费:2025年1月12日24:00截止

(二)考试日程

考试于2025年3月8日举行,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具体笔试科目及科目代码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附件1),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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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第一步:登录、注册

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注册、报名。注册时需进行手机核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

所有考生(含曾参加过笔试的考生)均需进行注册,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需完整显示考生头部和双肩,不得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请勿使用生活照或过度美颜的照片。照片图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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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上传的电子照片不予通过审核。

第二步:选择考区及考试科目

网上报名时应选择考生本人户籍、居住证或在读学校所在地的州、市考区报考,其中以下考区有特殊说明:

昆明市: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安宁市、晋宁区、嵩明县的考生,请选择所在县(市)区的考区报考;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富民县、禄劝县的考生只能选择禄劝县考区报考;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石林县、宜良县的考生只能选择宜良县考区报考;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东川区、寻甸县的考生只能选择寻甸县考区报考。

曲靖市: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宣威市、会泽县和富源县的考生只能选择宣威市考区报考,在曲靖市其它县区的考生只能选择曲靖市考区报考。

(二)报名信息审核

考生报名信息审核时间为2025年1月8-11日,11日17:00截止,审核方式为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全国网报系统反馈为准。审核过程无短信提示,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及时关注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具体意见还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

注:①受网络环境影响,考生有可能收不到电子邮件。因此电子邮件提示仅供参考,不作为审核工作的提示依据。请考生务必在审核期间关注网报系统的审核状态。②如信息有误且暂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请在审核时段内及时更改并重新选择考区和科目报名;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但审核未通过,请按审核备注意见和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提供线上审核材料,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等待人工审核。③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三)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1月12日24:00,逾期不能缴费。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缴费前请再次确认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

注:依据云价收费函〔2016〕58号文件,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60元。

四、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5年3月3-8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预计2025年4月21日公布笔试成绩,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异议,可根据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在成绩公布前发布的成绩复核相关通知,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仅核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五、违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六、其他

(一)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未获得教师资格证前)须保持个人信息的连续一致性,擅自通过户籍部门变更姓名或身份证信息,会造成考试成绩前后无法关联、不能参加面试等后果。

(二)非首次报考且需保留笔试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需注意检查所填写信息,特别是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引起的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无法关联、不能参加面试等问题。

(三)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及经济损失等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是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五)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合格证查询”入口下载打印。

(六)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阅。

(七)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的考生,笔试仅开考科目一和科目二,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结合我省实际,“日语”、“俄语”学科暂不开考。

(八)网上报名相关问题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咨询电话》(附件2)。

附件(点击查看或下载):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2.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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