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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市徐水202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104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保定市徐水202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104名公告

  为推动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报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4名,其中高中4名,初中52名,小学48名(具体岗位数额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含雄安新区和定州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8日至2005年7月18日期间出生)。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报考人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有学历均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

  (五)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网址:http://www.jszg.edu.cn。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文件有关精神,此次招聘教师岗位对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不再要求,但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予以解聘(教师资格证可下行使用)。

  (六)报考初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岗位人员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学科均须与应聘岗位一致。

  (七)报考其他学科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与应聘岗位一致,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可报小学科学岗位;历史、政治专业可报小学道德与法治岗位。

  (八)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九)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应聘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复审阶段需提供同意应聘的证明。

  (十)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教师待遇

  中小学教师聘用后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工资由区财政统一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

  1.报名网址: http://110.249.194.121:89

  2.时间安排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7月24日9:00至 7月26日17:00截止;

  (2)网上缴费时间:7月24日9:00审核通过后至7月27日12:00截止;

  (3)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7月31日9:00至8月1日17:00;

  (4)笔试时间:8月4日;

  (5)笔试成绩及进入复审人员名单查询时间:8月8日前;

  (6)复审时间:8月9日- 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7)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8月14日9:00至8月15日17:00;

  (8)面试时间:8月17日;

  (9)综合成绩查询时间:8月20日前。

  3.注意事项

  考生须完全了解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保定市徐水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及考生《诚信承诺书》,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进行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二者需牢记。

  (3)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可再次登入系统查看报名状态,以免影响考试。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一般会在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不能修改,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面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考生可以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

  (二)笔试

  时间:8月4日9:00–11:00

  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内容;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中小学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试卷由专家组拟定或从国家、省级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题库调用。

  2023年8月8日前,考生登录http://110.249.194.121:89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8月9日-8月10日)

  分别依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程序。因填报信息不实且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按岗位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

  进入复审的考生于8月9日- 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徐水区第二中学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身份证、工作证明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8月17日)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评委从异地聘请。面试前考生备课9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试讲内容在应聘岗位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乐器、体育器材等教辅工具不得带入考场。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60分以下不予聘用。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组织体检(8月21日)

  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依次为面试成绩较高者、普通院校学历较高者、最高学历毕业时间较早者,年龄较小者。初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8月23日)

  招聘办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考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于8月23日前送交人社局人事股112室,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结果(8月24日-8月30日)

  拟聘人员名单在徐水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有效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岗位调剂(8月31日)

  若该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进行岗位调剂,调剂方案另行公告。

  (九)聘用安置(9月1日)

  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办理增人、入编等手续,工资从正式上岗后的当月计算。应聘人员因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抵顶见习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准跨乡镇流动,否则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七、组织领导(略)

  八、纪律与监督

  (一)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三)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人社局举报电话:0312-8601771

  教育和体育局举报电话:0312-7115665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徐水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保定市徐水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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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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