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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市南江县县城学校2023年选聘教师9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巴中市南江县县城学校2023年选聘教师98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办《关于印发〈南江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委办〔2022〕24号)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科体局决定开展2023年南江县县城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共98个名额,具体选聘岗位详见《2023年南江县县城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县内外符合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其中:高中教师面向县内乡镇学校和县外学校选聘,其余教师面向县内乡镇学校选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县内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需具有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受过市委或市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或岗位有特殊要求(需取得国家注册职业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优秀专业人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可适当放宽,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

  6.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10月31日;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首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尚在试用期或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者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服务年限截止时间计算到2023年10月31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县外教师报考者,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选聘后纳入引进人才管理,并享受南江县优秀教育人才相关待遇: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备“4.近5年业绩突出,具备下列任意一项条件”中两项及以上条件的,可放宽至45周岁);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4.近5年业绩突出,具备下列任意一项条件:

  (1)获得省级优质课大赛二等奖以上或市级优质课大赛一等奖;

  (2)获得市级教学成果或课题研究成果一等奖;

  (3)近5年任教学科高考、中考成绩均位居市县(区)前列;

  (4)两次及以上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国家级学科奥林匹克、体育、艺术竞赛获得前八名或二等奖以上。

  三、报名、资格审核及岗位调整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26日(9:00-12:00,14:00-17:00),在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102室(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大道129号)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免费。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选择岗位。报考者可通过登录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查询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情况。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从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2023年南江县县城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对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按照填报说明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3.现场报名。报考者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

  (1)填报完整的纸质《报名表》(由编制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延长6个月);

  (3)近期免冠着正装正面蓝底彩色2寸证件照2张;

  (4)县外报考人员,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聘用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报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4.资格审核。报名时由县教科体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选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选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打印准考证。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岗位,已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考试

  此次选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南江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南委办〔2022〕24号)相关规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政策性加分。

  (一)笔试

  笔试由县教科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中学岗位(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小学英语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岗位笔试内容为小学语数学科知识、教育理论、教育政策法规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3年8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和排名于笔试后3日内公布,考生可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3日内向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

  如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与选聘名额之比为2:1。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开考名额2倍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拟选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全县选聘面试平均分数。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将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面试由县教科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无学生上课的方式,内容为专业素质、语言表达、举止仪表、职业修养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选用。

  (三)加分项目

  鼓励在编在岗人员立足一线、扎根基层,在乡镇学校工作期间,每个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可在折合总分中加0.2分,考核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

  个人受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每次可在折合总分中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受中央、省市相关部门表彰的按相应层级减半加分;对因同一事项获不同层次奖励的,只加最高项,不累计加分,对因不同事项获奖的,可累计加分。表彰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教研获奖等不认定为表彰)。

  所有加分项目均需查看原始依据。

  五、考察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科体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选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由本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教科体局会同选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选聘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和纪检监察干部、政工人事干部、财务管理干部、党组织负责人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师德师风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县城学校。

  选聘单位党组织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考察对象放弃选聘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报考单位提出。

  六、公示

  县教科体局将拟选用人员报南江县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由县教科体局按规定报批,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对违反选聘工作纪律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笔试(或面试)的、不接受选聘结果的人员,将纳入不良诚信记录名单管理,五年内不得参加县城学校公开选聘。

  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资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由县教科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0827-8225533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8227499

  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0827-8226583

  监督电话:南江县纪委监委0827-8225189

 

  附件1:2023年南江县县城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2023年南江县县城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docx

 

 

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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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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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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