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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市2023年教育局部分市直属学校选聘教师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三明市2023年教育局部分市直属学校选聘教师4人公告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发〔2019〕217号)、《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委发〔2019〕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有关部门同意,三明市教育局拟面向各县(市、区)及以下中小学校公开选聘4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三明学院附属小学1名、三明市综合实践学校1名、三明市第二中学2名(具体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三明市各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符合条件但自愿从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调入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资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7.除在试用期当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要合格及以上等次;

  8.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中小学副高级、正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分别不超过45周岁、50周岁;

  9.具体选聘条件见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尚在试用期间的新录(聘)用人员;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与选聘单位人员存在《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

  7.组织人事部门认为不宜选聘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配情形。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未取得学历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或选聘资格。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入编和签订聘用手续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本次选聘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选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教育局网站(http://smjy.sm.gov.cn)和三明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sm.gov.cn/)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7月27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418室);

  3.联系人:饶老师,联系电话:0598-8239729;

  4.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5.有关要求:请在报名期限内正常上班时间带以下材料至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

  (1)《2023年三明市教育局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表需经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龄与组织认定年龄不一致的,以组织认定年龄为准);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其他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本次选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

  岗位选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选聘。

  (四)考试

  本次选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即进入考试。当同一选聘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20人时,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按岗位选聘计划人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报名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所有并列人选均为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数与实际符合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试人选。考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文件规定执行。

  面试采用片段教学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选聘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考试时间、地点等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2.选聘岗位只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如同一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造成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考生与招聘人数之比超过1:1的,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一场面试,加试考生名次按加试后的面试成绩排序;报考者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选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笔试最低合格线6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计算。当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人员中出现总成绩有2个及以上相同的,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另外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成绩排列。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选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由三明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三明市教育局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谈话、协审、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

  3.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上合格线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

  拟选聘人选确定后在三明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人社局核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职位空缺的,经三明市教育局研究后决定是否在该职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三明市教育局网站是发布公开选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选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在正常上班时间电话咨询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0598-8239729。

  六、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报名参加选聘人员回避事项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三)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整个选聘过程进行监督。电话:0598-8222954 0598-8231209。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选聘,未尽事宜由三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三明市教育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3年三明市教育局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三明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0日

附件1

2023年三明市教育局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主管部门

选聘单位

经费方式

选聘岗位

选聘人数

岗位资格条件

备注

最高年龄

专业

学历及类别

学位

政治

面貌

性别

招聘对象

职称

其他条件

招聘单位审核人姓名、联系电话

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

不限

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学院附属小学

财政

核拨

专技人员(小学音乐教师)

1

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中小学副高级、正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分别不超过45周岁、50周岁;

表演艺术类、教育学类

本科及以上(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

本科及以上(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学士及以上(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不限)

不限

不限

县(市、区)及以下在编在岗教师

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具有小学及以上音乐教师资格证

饶老师

0598-8239729

 

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综合实践学校

财政

核拨

专技人员(美术教师)

1

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中小学副高级、正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分别不超过45周岁、50周岁;

艺术设计类、教育学类

本科及以上(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

本科及以上(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学士及以上(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不限)

不限

不限

县(市、区)及以下在编在岗教师

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具有小学及以上美术教师资格证

饶老师

0598-8239729

 

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第二中学

财政
核拨

专技人员(高中物理教师)

1

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中小学副高级、正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分别不超过45周岁、50周岁;

物理学类、教育学类

本科及以上(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

本科及以上(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学士及以上(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不限)

不限

不限

县(市、区)及以下在编在岗教师

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具有高中物理教师资格证

饶老师

0598-8239729

 

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第二中学

财政
核拨

专技人员(高中语文教师)

1

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中小学副高级、正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分别不超过45周岁、50周岁;

汉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

本科及以上(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

本科及以上(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学士及以上(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不限)

不限

不限

县(市、区)及以下在编在岗教师

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具有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

饶老师

0598-8239729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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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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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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