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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白银市白银区2023年教育系统第三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8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白银市白银区2023年教育系统第三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8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白银市白银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质量,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白银市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白组通字〔2019〕170号)、市委办《关于印发白银市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市委办发〔2020〕3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白银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通知》(白组通字〔2021〕144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㈠引进计划

  本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计划引进83名(具体计划见岗位及条件表)。

  ㈡引进对象

  1.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岗位可以放宽至非师范专业,需具有英语八级证书)。

  2.院校要求:本科及以上院校(不含独立院校,以大学录取当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引进条件

  ㈠基本条件

  1.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自愿到白银区从事教育工作。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自公告发布之日算起),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 (自公告发布之日算起)。

  4.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引进人才的情形(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㈡其他要求

  引进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齐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具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证明材料。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引进人员,按照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报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0日上午8:30至2023年8月3日下午18:00,共计5天,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点击“白银区教育系统2023年第三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专栏—“我要报名”端口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3.网上报名附件所需材料:①近期2寸彩色照片、②本人身份证、③毕业证和学位证、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下载)、⑤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⑥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表》(登陆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下载)、⑦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等以上证件原件PDF。

  (二)资格初审

  1.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报考人员需提供准确、有效的2个联系方式。

  4.此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考核

  此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直接进行面试环节,面试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最低控制线为80分。

  1.笔试

  本次考试笔试为“综合能力知识”测试,总分150分。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⑴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⑵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⑶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

  ⑷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白银区政府网、白银区教育微平台等网站上发布。

  2.资格复审

  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须持有效①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学位证、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下载)、⑤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⑥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表》(登陆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下载)、⑦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⑧《白银区教育系统2023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按照相应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⑴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⑵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2023年度春季学期现行教材。说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3分钟。面试总分10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4.总成绩确定

  ⑴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总和确定。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直接进行面试环节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⑵总成绩现场公布,分岗位按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选。如有岗位空缺,在同专业、同学历要求内,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及个人意愿进行调剂。

  现场收取拟引进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签订相关协议。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白银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拟引进人员在市级以上具备体检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其引进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结束后,由白银区教育局负责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要求,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引进人才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白银区政府网、白银区教育微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2.公示无异议后,区教育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和区人社部门备案,并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相关聘用手续。

  3.引进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4.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四、违约责任

  拟引进人员无法定或约定的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岗位单位任教的,需支付违约金2.5万元。如引进人员未履行完成约定服务期限,从离岗之日起,应当按每少服务1年支付违约金5000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五、纪律监督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及受理举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考核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引进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从事公开引进人才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技术服务与咨询电话:0931-8722797

  监督电话:

  白银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13893096344

  附件:1.白银区教育系统2023年第三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引进岗位及条件表.xlsx

      2.白银区教育系统2023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xls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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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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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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