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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平塘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城学校教师工作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平塘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城学校教师工作简章

  为加大教师交流力度,优化配置县城学校的师资力量,满足搬迁群众子女和进城务工子女就近就地入学需求,经研究并报县委编委同意,决定面向乡镇学校公开遴选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城学校教师。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遴选工作在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协助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教师遴选到所需工作岗位上来。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1.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共遴选工作人员11人,除教研室以外的岗位类型为非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技术岗位。

  2.县城学校共遴选教师135人,其中县城初中65人,县城小学45人,县城幼儿园25人。

  遴选岗位详见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遴选《简章》发布之日,平塘县乡镇在编在册的初级中学、中心校、小学、幼儿园教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工勤人员及金盆街道辖区内的学校教师不在本次遴选范围。

  (二)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截止遴选《简章》发布之日,进入平塘县教育系统编制内满3年(含特岗服务年限)。

  2.具有良好的政治品格与业务素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5.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党籍的。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回避情形的。

  7.其他不适合遴选的。

  以上遴选资格条件及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遴选简章》发布之日。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日-8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平塘县实验小学。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蓝底照片2张(含报名表张贴1张);

  (4)近三年个人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学校出具,县教育局干部档案服务中心审核);

  (5)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平塘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城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影响考试和遴选的,责任自负。

  (6)所在学校出具到我县教育系统工作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确定为考试对象(不再另行公示)。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整个遴选过程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随时关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遴选信息。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遴选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遴选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遴选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遴选《简章》要求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于规定期间内,到平塘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的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县城学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得分末位并列的增加遴选计划,同时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主要是到所在单位(学校)向领导班子成员了解情况、征求公安、法院、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意见的方式进行。核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1)工作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安排;(2)超出惩戒规则体罚学生;(3)违反《平塘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园)在职教师违规兼职兼薪和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所列重点整治内容情形且尚未整改;(4)违反《信访工作条例》、《黔南州信访工作失职失责追究办法》情形;(5)本方案中不得参加遴选的7种情形之一。

  考察不合格被取消遴选资格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确定拟遴选人选。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该岗位拟遴选人选。

  六、遴选审批

  将拟遴选人选报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被遴选对象一经遴选到新的工作单位应在所遴选单位服务满三年以上才能再次申请调动。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相关信息均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及时查阅公示公告,认真阅读,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讯畅通,对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遴选单位不能联系考生的情形或因考生未阅读、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在遴选中,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报考者在报考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本次公开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7228186(平塘县人社局人事人才科)

            0854-7225980(平塘县教育局政工科)

  监督电话:0854-7228005(平塘县纪委监委派驻部门第四纪检组)

            0854-7223090(平塘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1.平塘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城学校教师职位(岗位)表

        2.平塘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城学校教师报名表

                                             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0日

贵州省平塘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城学校教师工作简章附件1.平塘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和县城学校教师职位(岗位)表.xls

贵州省平塘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县城学校教师工作简章附件2.平塘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和县城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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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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