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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临夏州事业2023年单位招聘298人公告(教育类233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临夏州事业2023年单位招聘298人公告(教育类233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15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计划开展2023年临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临夏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共计298名(包含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专项招聘岗位88名),其中州直18名、临夏市4名、临夏县44名、康乐县41名、永靖县32名、广河县77名、和政县4名、东乡县53名、积石山县2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临夏州2023年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临夏州2023年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临夏州2023年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3),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面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210名招聘计划,仅允许所有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详见各计划表其他条件)。

  2.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专项招聘的88名招聘计划,仅限于临夏州内服务期满、已转正且未纳入编制管理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报考(详见各计划表其他条件)。

  报考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专项招聘岗位的项目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各相关部门出具的《临夏州2023年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推荐表》(附件7),不能按要求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转正安置单位与现工作单位不一致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情况说明,符合条件的予以聘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年龄等条件和专项岗位招聘条件,具体招聘条件以计划表为准(附件1-3)。

  (6)2018年、2019年服务期满的临夏州特岗全科医生报考乡镇医学类普通岗位不限学历、学位、专业、户籍、年龄及其他招聘条件。

  (7)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未就业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8)教育类岗位的考生报名时(除小学全科教师岗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须持有《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只能报考小学全科教师岗位,小学全科教师岗位的报考要求详见计划表3。

  资格复审结束前,报考考生需持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学段一致或高于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小学全科教师岗位持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资格复审结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等相关证件或不具备相关岗位招聘条件的。

  (2)截止公告发布日,尚在临夏州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8)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并仔细阅读系统提示内容,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规范填写报名申请。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于2023年8月7日8∶00-  8月12日18∶00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网(www.linxia.gov.cn)、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linxia.gov.cn)、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jyj.linxia.gov.cn),进入报名系统入口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符合规定要求的照片,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完报名信息后务必进行报名信息提交审核,未提交审核的信息为无效信息,未按报名流程报名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能重复交叉报名。重复交叉报名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招聘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考生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填写信息时,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连接词增减,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以括号前的专业为准。

  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应聘人员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与考生网上报名同步进行。综合类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州人社局牵头,由州文广旅局和县人社局负责;卫生类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州卫健委牵头,由州医院、州中心血站和县(市)卫健局负责;教育类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州教育局牵头,由州特殊教育学校和县教育局负责。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本人报考页面公布。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本人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8月7日8∶00-8月13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缴纳考试费用并及时确认缴费结果。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150元。应聘人员如未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查询报考人数。应聘人员可通过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查阅报名情况。

  6.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提供《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及相关证明资料。报考人员提交姓名或身份证号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2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

  2023年8月28日8∶00-9月2日9∶30由考生登录州人民政府、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官方网站,按照提示自主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环节使用。《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拟于2023年9月2日举行,面试拟于2023年9月16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为准。笔试实行“裸考”。

  本次招聘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参加笔试或面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考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分值100分。州民族歌舞剧团A001-A003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音乐学基础知识》,测试内容涵盖50%的公共基础知识和50%的音乐学基础知识;综合类其他岗位(A004-A041)和州人民医院计算机类B005、财会类B006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医疗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测试内容涵盖50%的公共基础知识和50%的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面试实施方案在面试开始前通过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公布。

  教育类岗位采用现场讲课方式进行面试,州民族歌舞剧团(A001-A004)岗位采用专业测试方式进行面试,其余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州民族歌舞剧团(A001-A004)岗位面试阶段主要测试专业技能水平;其他综合类(A005-A041)岗位和州人民医院计算机类(B005)、财会类(B006)岗位面试阶段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应用水平;卫生类医疗岗位面试阶段主要测试专业理论知识应用水平;教育类岗位面试阶段以现场讲课方式测试教育教学水平。

  4.考试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笔试。州歌舞剧团民族、美声演唱演员(A001)、原生态花儿演唱演员(A002)、小提琴演奏员(A003)招聘岗位面试比例设置为1∶5,其余岗位面试比例设置为1∶3。参加笔试人数达到面试比例的,按面试比例及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各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控制线者进入面试。笔试缺考、违纪或笔试成绩为0者,不得进入面试。

  5.确定最终成绩

  州民族歌舞剧团(A001-A004)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最终成绩;其余岗位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生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笔试缺考、违纪或笔试成绩为0者,面试缺考、违纪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最终成绩。               

  (四)确定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名单根据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按考生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各岗位末位最终成绩出现并列时,退役军人优先聘用。无退役军人优先聘用情形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竞聘。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为适当简化招聘程序,资格复审及考察同步进行。应聘人员持相关证件和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考察材料,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及考察主要通过审核有关证件、材料、查阅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组织考察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进行延伸考察等,严格审核认定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对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按自愿放弃对待。本公告所列明的所有招聘条件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为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取得的视为未取得或不具备相关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及考察资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六)体检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

  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出现自愿放弃招聘资格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的,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州政府研究同意后,由各事业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上岗前,须参加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聘岗位。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发布。综合类岗位有关问题由州人社局负责解释,卫生类岗位有关问题由州卫健委负责解释,教育类岗位有关问题由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凡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过程全程中请勿更换本人手机号码,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招聘在临夏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指导,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由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要履行主体责任,对所管辖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面试实施方案、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19961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25687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0930-6282385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

  临夏州人社局             0930-6228643

  临夏州教育局             0930-6214328

  临夏州卫健委             0930-6214366

  临夏州文广旅局           0930-6226191

  临夏市卫健局             0930-6312882

  临夏县教育局             0930-3222157

  康乐县教育局             0930-4421366

  永靖县人社局             0930-8838105

  永靖县卫健局             0930-8830780

  广河县教育局             0930-5621678

  和政县人社局             0930-5521091

  东乡县教育局             0930-6923001

  积石山县人社局           0930-7721738

  积石山县教育局           0930-7721245

  积石山县卫健局           0930-772113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931-8721958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1.临夏州2023年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临夏州2023年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3.临夏州2023年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4.专业目录.zip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6.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7.临夏州2023年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推荐表.docx

 

                    临夏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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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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