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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随州高新区2023年中心学校教师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省随州高新区2023年中心学校教师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2023年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 随州高新区内在编教师不能报考。随州市范围内其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要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在编教师需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在面试入围资格审查阶段提供单位(在编教师需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其他条件

  1. 学历学位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 持有相应(或高于)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有效期内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符合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且本人在当地公安部门无犯罪情况记录但暂未认定《教师资格证书》的,视同符合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条件。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 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支教人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数量

  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48名。具体岗位、数量见公告附件1《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2023年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 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8月1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 报名地点: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随州高新区云龙小学内)

  3.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审核报名。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毎人毎科按50元收取,合计5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

  (二)报考的相关要求

  1.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高新区中心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随州高新区,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2.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报考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 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同时提交报名表电子档和登记照电子档,登记照电子档为jpg格式,以本人姓名为照片文件名,与报名表填写姓名一致,中间不得有空格),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等所要求的其他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所有证件复印件须经报考者本人亲笔签字)。随州市范围内其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要报考的,需提供单位(在编教师需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202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PDF打印件。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开始后,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关注报名进展并及时进行审查。对于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应一次性告知,尽量一次性审查,审核过程中应坚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

  (四)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8月14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直至办理聘用手续,如遗失准考证将影响招聘的后续工作。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通知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随州高新区云龙学校

  (二)笔试内容及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答题,笔试命题由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要求聘请专家命制一套试卷,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题》。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时政知识,教师法与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综合应用能力。

  1. 具体要求及内容占比如下:

  时政知识(10%):2023年以来时事政治,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教育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的认识和运用;

  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要求(10%);

  教育学(20%)、心理学(20%):重在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指导教育教学实践。

  综合应用能力(40%):运用正确教育观念指导学生发展、设计实施教学、组织管理和评价教育教学的能力(20%)。沟通合作和教师自主发展等能力(20%)。

  2. 试题题型结构:客观题占比40%,主观题占比60%;

  3. 笔试满分:100分,难度中等;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4. 笔试时长:150分钟。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发布。考生也可直接咨询高新区中心学校(电话:0722-4546737)。

  (五)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单位依考生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二)面试资格复审。市教育局在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公布后,及时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中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弃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自愿放弃的须提供书面放弃申明。

  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内容。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备课时间每人40分钟,试讲时间每人10分钟。

  (四)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应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在面试实施至少5天前通过主管部门网站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有弃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放弃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拍照电子档发送至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不出具书面声明者,以面试抽签后签到表为依据,未到作缺考处理。

  六、成绩权重

  (一)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二)考生成绩计算公式: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过程中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对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处理。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再次随机抽题试讲,得分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七、体检与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后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

  (一)体检

  1.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组织选岗,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同学段、学科出现成绩并列的由并列人员先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选岗的先后顺序)。选岗结束后,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实名制登记手续,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在人员转正时可定岗专业技术十一级,本科学历的在人员转正时可定岗专业技术十二级。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随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22—3235613。招聘公告中涉及报考条件的内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随州市教育局0722—3590902,随州高新区中心学校0722—4546737。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纪检监督电话:0722—3590640。

 

  附件1:随州高新区中小学校2023年度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docx

  附件2: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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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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