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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高中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高中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高中师资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决定面向县外高中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调高中紧缺学科教师5名充实到我县高中学校,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选调单位及学科人数

  高中数学3名(求是高级中学2名、湄江高级中学1名);

  高中物理2名(求是高级中学1名、湄江高级中学1名)。

  二、公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立足县情,优化配置高中师资的原则。

  三、公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湄潭县外工作的在职在编高中教师。

  (二)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育工作,自觉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贡献智慧;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数学学科教师所学专业为数学类,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数学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物理学科教师所学专业为物理学类,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物理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4.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定向评价等级为乡镇的除外),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83年8月4日以后出生);

  6.教育教学成绩优秀,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近五年(十个学期)来在同级同类学科对比班级中至少有五个学期一个班级排名在三分之一及以上;

  7.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过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师德师风问题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4.患有不能正常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疾病的;

  5.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管理、工勤编制人员;

  7.未提供编制所在单位以及所在县(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

  (四)加分项

  1.本学科优质课竞赛(含基本功大赛)获得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高考学科对比单位质量奖一等奖、省市县级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的教师每次每项加1分,本项最高加3分;

  2.在近三年(2020-2022)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予以加分,每获得1次优秀加0.5分。

  注:以上加分可以累加。

  三、公开选调程序及要求

  公开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要求:按学科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不设报名人数开考比例。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及方式:湄潭县教育体育局人事教育股,现场报名。

  4.报名情况公示:2023年8月5日在湄潭县教育体育局公示报名人员情况,接受社会对选调人员报名资格及加分情况的监督。

  5.具体步骤: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填写《湄潭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高中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电脑填写后打印),在报名时提交,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携带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获奖证书等加分项证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近期正面免冠1寸相片2张。

  (3)编制所在单位及所在县(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县(区、市)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教育教学成绩优秀,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近五年(十个学期)来在同级同类学科对比班级中至少有五个学期一个班级排名在三分之一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大于30人的,须进行笔试;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的,不进行笔试,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笔试重点检验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岗位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

  面试人员按报考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人员不足该科报考岗位计划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说课方式,总分100分。内容为报考学科岗位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着重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面试成绩须达80分及以上方能录用。面试具体内容由领导小组开考前临时抽定。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说课时间10分钟。面试使用教材为遵义市湄潭县2023年春季学期高中现行教材。

  考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工作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布内容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分值和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加分项分值。

  注:未进行笔试的,则按(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分值)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要求:

  (1)按照选调职位计划,在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体检人数与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学科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重新组织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2)因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体检结束后,将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审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体局负总责,求是高级中学、湄江高级中学分别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的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进一步核实身份及报考资格,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明确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录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七)择岗。根据湄潭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高中教师岗位表所列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后,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考生选择学校后因自愿放弃、取消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再重新组织择岗。

  (八)公示及办理调动

  拟选调人员信息须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情况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公示环节取消选调资格而空缺的岗位是否递补拟选调人选,由县教体局研究决定。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审批手续。选调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按《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3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坚持“薪随岗变”原则,兑现相关的工资待遇。

  四、工作要求和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严格执行选调方案要求及回避政策,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解释权归湄潭县教育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湄潭县教育体育局商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4229221(县教体局人事教育股)

  监督电话:0851-24222410(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附件:湄潭县2023年公开选调县外高中教师报名表.xls

    同意报考证明(模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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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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