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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高中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高中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高中师资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决定面向县外高中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调高中紧缺学科教师5名充实到我县高中学校,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选调单位及学科人数

  高中数学3名(求是高级中学2名、湄江高级中学1名);

  高中物理2名(求是高级中学1名、湄江高级中学1名)。

  二、公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立足县情,优化配置高中师资的原则。

  三、公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湄潭县外工作的在职在编高中教师。

  (二)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育工作,自觉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贡献智慧;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数学学科教师所学专业为数学类,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数学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物理学科教师所学专业为物理学类,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物理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4.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定向评价等级为乡镇的除外),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83年8月4日以后出生);

  6.教育教学成绩优秀,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近五年(十个学期)来在同级同类学科对比班级中至少有五个学期一个班级排名在三分之一及以上;

  7.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过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师德师风问题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4.患有不能正常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疾病的;

  5.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管理、工勤编制人员;

  7.未提供编制所在单位以及所在县(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

  (四)加分项

  1.本学科优质课竞赛(含基本功大赛)获得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高考学科对比单位质量奖一等奖、省市县级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的教师每次每项加1分,本项最高加3分;

  2.在近三年(2020-2022)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予以加分,每获得1次优秀加0.5分。

  注:以上加分可以累加。

  三、公开选调程序及要求

  公开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要求:按学科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不设报名人数开考比例。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及方式:湄潭县教育体育局人事教育股,现场报名。

  4.报名情况公示:2023年8月5日在湄潭县教育体育局公示报名人员情况,接受社会对选调人员报名资格及加分情况的监督。

  5.具体步骤: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填写《湄潭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高中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电脑填写后打印),在报名时提交,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携带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获奖证书等加分项证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近期正面免冠1寸相片2张。

  (3)编制所在单位及所在县(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县(区、市)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教育教学成绩优秀,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近五年(十个学期)来在同级同类学科对比班级中至少有五个学期一个班级排名在三分之一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大于30人的,须进行笔试;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的,不进行笔试,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笔试重点检验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岗位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

  面试人员按报考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人员不足该科报考岗位计划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说课方式,总分100分。内容为报考学科岗位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着重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面试成绩须达80分及以上方能录用。面试具体内容由领导小组开考前临时抽定。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说课时间10分钟。面试使用教材为遵义市湄潭县2023年春季学期高中现行教材。

  考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工作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布内容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分值和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加分项分值。

  注:未进行笔试的,则按(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分值)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要求:

  (1)按照选调职位计划,在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体检人数与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学科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重新组织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2)因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体检结束后,将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审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体局负总责,求是高级中学、湄江高级中学分别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的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进一步核实身份及报考资格,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明确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录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七)择岗。根据湄潭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高中教师岗位表所列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后,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考生选择学校后因自愿放弃、取消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再重新组织择岗。

  (八)公示及办理调动

  拟选调人员信息须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情况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公示环节取消选调资格而空缺的岗位是否递补拟选调人选,由县教体局研究决定。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审批手续。选调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按《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3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坚持“薪随岗变”原则,兑现相关的工资待遇。

  四、工作要求和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严格执行选调方案要求及回避政策,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解释权归湄潭县教育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湄潭县教育体育局商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4229221(县教体局人事教育股)

  监督电话:0851-24222410(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附件:湄潭县2023年公开选调县外高中教师报名表.xls

    同意报考证明(模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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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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