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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高中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高中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高中师资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决定面向县外高中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调高中紧缺学科教师5名充实到我县高中学校,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选调单位及学科人数

  高中数学3名(求是高级中学2名、湄江高级中学1名);

  高中物理2名(求是高级中学1名、湄江高级中学1名)。

  二、公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立足县情,优化配置高中师资的原则。

  三、公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湄潭县外工作的在职在编高中教师。

  (二)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育工作,自觉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贡献智慧;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数学学科教师所学专业为数学类,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数学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物理学科教师所学专业为物理学类,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物理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4.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定向评价等级为乡镇的除外),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83年8月4日以后出生);

  6.教育教学成绩优秀,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近五年(十个学期)来在同级同类学科对比班级中至少有五个学期一个班级排名在三分之一及以上;

  7.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过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师德师风问题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4.患有不能正常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疾病的;

  5.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管理、工勤编制人员;

  7.未提供编制所在单位以及所在县(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

  (四)加分项

  1.本学科优质课竞赛(含基本功大赛)获得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高考学科对比单位质量奖一等奖、省市县级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的教师每次每项加1分,本项最高加3分;

  2.在近三年(2020-2022)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予以加分,每获得1次优秀加0.5分。

  注:以上加分可以累加。

  三、公开选调程序及要求

  公开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要求:按学科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不设报名人数开考比例。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及方式:湄潭县教育体育局人事教育股,现场报名。

  4.报名情况公示:2023年8月5日在湄潭县教育体育局公示报名人员情况,接受社会对选调人员报名资格及加分情况的监督。

  5.具体步骤: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填写《湄潭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高中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电脑填写后打印),在报名时提交,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携带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获奖证书等加分项证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近期正面免冠1寸相片2张。

  (3)编制所在单位及所在县(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县(区、市)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教育教学成绩优秀,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近五年(十个学期)来在同级同类学科对比班级中至少有五个学期一个班级排名在三分之一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大于30人的,须进行笔试;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的,不进行笔试,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笔试重点检验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岗位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

  面试人员按报考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人员不足该科报考岗位计划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说课方式,总分100分。内容为报考学科岗位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着重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面试成绩须达80分及以上方能录用。面试具体内容由领导小组开考前临时抽定。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说课时间10分钟。面试使用教材为遵义市湄潭县2023年春季学期高中现行教材。

  考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工作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布内容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分值和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加分项分值。

  注:未进行笔试的,则按(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分值)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要求:

  (1)按照选调职位计划,在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体检人数与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学科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重新组织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2)因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体检结束后,将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审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体局负总责,求是高级中学、湄江高级中学分别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的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进一步核实身份及报考资格,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明确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录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七)择岗。根据湄潭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高中教师岗位表所列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后,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考生选择学校后因自愿放弃、取消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再重新组织择岗。

  (八)公示及办理调动

  拟选调人员信息须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情况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公示环节取消选调资格而空缺的岗位是否递补拟选调人选,由县教体局研究决定。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审批手续。选调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按《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3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坚持“薪随岗变”原则,兑现相关的工资待遇。

  四、工作要求和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严格执行选调方案要求及回避政策,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解释权归湄潭县教育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湄潭县教育体育局商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4229221(县教体局人事教育股)

  监督电话:0851-24222410(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附件:湄潭县2023年公开选调县外高中教师报名表.xls

    同意报考证明(模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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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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