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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市广安区2023年考调中小学校教师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广安市广安区2023年考调中小学校教师30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办区域性最好教育,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广安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面向市内外公开考调30名优秀中小学教师,统筹安排到广安经开区枣山建成区公办学校(广安三中、友谊锦艺学校、五福学校、枣山小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拟考调30名中小学教师,具体岗位如下:

  高中13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2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1名、历史3名、地理1名、体育2名;

  初中5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1名、体育1名、心理学1名(鞍山小学);

  小学12名,其中语文4名、数学3名、音乐2名、体育1名、美术2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只能选择上述一个职位报考。

  三、考调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政治思想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试用期考核为“不确定等次”的,如已按期转正,则该年度考核视同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报考各学段各学科的教师须具备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考高中、初中各学科的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学科的教师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小学学科的教师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高中、初中学科的教师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高中、初中语文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教师报考均需出具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八)考调人员(特别优秀者)放宽年龄(40周岁)的条件:除具备上述(一)至(七)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荣获市级(含教育主管部门)及以上表扬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教书育人楷模、教育教学名师、教学能手、高质量教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2.近5年(2018年以来)年度考核有2次“优秀”;

  3.参加教育教学竞教荣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等级奖;

  4.市级骨干教师(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具备高级教师职称。

  (九)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尚在试用期内或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违反师德师风被处理者及其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

  7.近5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基本合格或以下等次的;

  8.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节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16日(8:30-12:00,15:00-18:30)。报名地点为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415室(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青杠路1号)。本次公开考调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考调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考试、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在公告网站详细了解考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一名考生不能同时兼报2个职位)。

  2.填报报名信息。报名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广安经开区公开考调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粘贴2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组织实施。审查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名信息表》,以及报考者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条件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4.上交报名资料。资格初审合格者,应上交《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条件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带上原件备查)复印件各1份,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各1份,与《报名信息表》粘贴的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二)现场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职位调整。报考人数与考调职位名额之比为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调名额。核减或取消考调职位及名额等情况将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gajkq.guang-an.gov.cn/)公告。

  (四)准考证领取。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者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领取。逾期不领取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考调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总成绩100分。

  (一)面试时间:8月19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内容:本次考调教师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2:1,考试采取面试(讲课)方式进行,面试使用教材为广安市中小学现行使用教材(高中各学科为老版教材)。

  高中阶段:高中语文为必修五,数学、地理为必修二,物理为选修三-3,化学为选修三,生物为选修一,历史为必修三,体育学科为高二上册内容;

  初中阶段:八年级上册内容,其中体育学科为教育部审定2012版《体育与健康》义务教育教科书八年级全一册,心理学为《生命·生态·安全》八年级上册第一单元内容;

  小学阶段:五年级上册内容。

  (四)面试方式:面试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面试人员独立备课3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现场公布面试人员个人成绩。

  面试成绩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gajkq.guang-an.gov.cn/)公布。

  六、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调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以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的优先;学历相同、年度考核优秀次数相同的,以获得荣誉层次高的优先)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gajkq.guang-an.gov.cn/)公布。因面试缺考原因产生面试实际比例达不到考调名额2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调所有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80%。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具体事项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gajkq.guang-an.gov.cn/)公布。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同时,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

  (一)公示人员确定。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岗位并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gajkq.guang-an.gov.cn/)公示3天。

  (二)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反映情况的,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监督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考调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考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本次考调举报监督和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826-2330926(经开区社事局)

  监督电话:0826-2333468(经开区纪工委)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公告在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gajkq.guang-an.gov.cn/)公布。

  附件:2023年广安经开区公开考调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

中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党群工作部                                                                                                         社会事务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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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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