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甘肃庆阳市环县县城学校2023年选聘专任教师4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庆阳市环县县城学校2023年选聘专任教师41人公告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县城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4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公开选聘专任教师41名。其中,环县城北新区九年制学校30名(初中部14名,小学部16名),环县红星小学5名,环县公共租赁小区幼儿园6名。具体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基层学校的正式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师德表现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基层学校工作年限满5年(2018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因当年参加工作考核结果定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

  4.报考初中岗位教师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教师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岗位教师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音乐(含舞蹈)或美术专业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音乐(含舞蹈)、美术教师资格证。

  5.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原则上须与报考专业(任教学科)相符。初中教师岗位限基层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限基层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

  6.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不一致,但担任本学科教学工作8年(含)以上的,经所在单位提供证明并经教育局复核属实后,允许报考任教学科。

  三、选聘原则和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拟定选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察、选聘等程序进行。

  通过张贴公告和在环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面向全县公布选聘单位、选聘人数及条件、选聘程序及工作要求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2日。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113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申请加分的证明材料原件、近期同底免冠二吋彩照3张。另,对于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并经县教育局复核属实的教学经历证明。

  (2)经初步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信息必须填写规范、真实、全面。每名报考人员只许报考一个岗位,参与选聘报名的人数分别不得超过本乡镇初中、中心小学、幼儿园、农村小学教职工总数的20%,如参与报名人数超过本校教职工总数20%以上,则按工龄长短排序,优先允许工龄较长人员报名。

  (3)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报考岗位的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三)加分

  对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经核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加分结果于2023年8月13日公布,公示期3天,期满后无异议的,加分结果直接计入总分。

  1.报考教师一家有3人(父母、子女、儿媳及报考教师配偶、兄弟姐妹,姐妹须为未婚且在同一户口本上)及以上在基层学校任教且工作扎实、社会影响较好的,总成绩加0.5分。

  2.2018年以来,获得省委、省政府综合奖者总成绩加1分;获得市委、市政府综合奖者总成绩加0.8分;获得县委、县政府综合奖者总成绩加0.6分;获奖等次加分按最高加分条件只加一次,不得重复加分;

  3.在基层工作满10年(2013年9月30日以前)及以上者总成绩加0.5分;

  4.残疾教师总成绩加1分(须持残疾证)。

  (四)笔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统一考试,试题统一订购,采取闭卷方式。考务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填写的为准。

  2.笔试内容

  ①报考初中及以上岗位的教师笔试内容为七至九年级教材知识点(适当增加高中知识)、教育理论、新课程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等;

  ②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笔试内容为一至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教材知识点、教育理论、新课程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等;

  ③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教师,笔试内容为小学一至六年级语文与数学教材知识点、学前教育教材及幼儿教育相关知识、教育理论、新课程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等;

  ④报考美术、体育岗位的教师,笔试内容为美术、体育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理论、新课程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等。

  2023年8月17日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考生可于2023年8月17日17:00至8月18日17:00登录2023年环县县城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笔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www.mdleader.cn/BaoMing/2023HX/)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拟选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凡出现小数点的“进一”取整)。如遇某岗位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个人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的教师采用笔试成绩占5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45%,加分项占3%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

  (六)考察

  根据总成绩分岗位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遇某岗位末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优先考察工龄较长的教师。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采取走访调查、个别谈话、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报考人员的选聘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

  4.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

  5.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或发表不良言论的;

  6.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7.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8.经研究确定不能选聘的其他情况。

  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选聘岗位人数的,从报考该岗位且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递补的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选聘

  经笔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并对拟选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选聘调动手续。

  四、工作要求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选聘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该单位的选聘。

  2.选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参与选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人员选聘相关事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选聘结果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肃工作纪律

  对有下列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选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档案,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聘资格的;

  2.选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选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6.未按规定实行回避的;

  7.有其他违纪行为的。

  对于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其违纪情况载入本人诚信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城学校公开选聘;对违反规定选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调离用人单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

  1.2023年环县县城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3年环县县城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环县教育局

2023年8月9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