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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邓州市2023引进外县(市)教师5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南阳邓州市2023引进外县(市)教师50人公告

  为全面落实我市人才强市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市委“一抓三突破”重大部署,拓宽教师补进渠道,优化教师配置机构,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理念,积极引进成熟骨干教师,解决邓州籍在外从事教育工作造成夫妻两地分居、照顾亲属不便等问题,经研究,决定择优引进50名市外邓州籍在编在岗教师(体、音、美教师除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高中教师20人,初中教师30人。

  二、对象范围

  引进者具备邓州籍,或配偶、子女、父母为邓州户籍的外县市在编教师。

  三、引进条件

  (一)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二)具有国家正式编制的在岗教师;

  (三)原则上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高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等次;

  (五)高中教师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研究生、一本学历不限师范类专业);初中教师须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且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六)服从邓州市教体局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有过违法犯罪记录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3.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引进的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8月11日,通过有关媒体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9日—8月20日

  2.报名地点:邓州市教体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0377-62168623

  对等条件报名,现工作岗位为城区或乡镇高中、初中的可报名邓州市城区或乡镇高中、初中,现工作岗位为省示范性高中的可报名邓州市省示范性高中学校。

  3.报名所需材料:

  (1)《邓州市引进外县(市)教师报名表》1份,自行下载填报;

  (2)报考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父母或配偶为邓州籍的提供),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为邓州籍的提供),或配偶、子女、父母在邓州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及社保证明(由单位出具证明),具备其中一项。

  (三)资格审查

  教体局、人社局、编办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报名资格者,由人社部门组织面试工作。具有市级优质课、省级优质课奖项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参加考试。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人员讲课内容为所报学科初中七年级、高中一年级教材,现场抽课。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执行,费用自理。

  (六)考察

  市教体局组织人员对拟录用对象通过走访学校实地考察师德表现。

  (七)录用公示

  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须等于或大于80分,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录用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数,则职称高者优先;若职称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拟录用对象体检和师德考察合格后,由邓州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教体局向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录用意见,并予以公示。

  (八)调配

  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市人社局向调出地发商调函;市教体局根据市域内学校编制情况及各学校学科缺额情况,统筹安排到市域内学校任教;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办理人事聘用、工资、上编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对拟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由人社局统一汇总,上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办理调动、入编手续。

  (二)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件:邓州市引进外县(市)教师报名表][点击下载]

邓州市引进外县(市)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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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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