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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2023年公开遴选中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2023年公开遴选中学教师公告

  为确保办学品质,打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优质教育,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高中及城内初中教师急缺的实际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拟面向辽宁省公开遴选中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

  二、遴选范围

  辽宁省公办中学在编在岗教师(葫芦岛市域内在编在岗教师除外)。其中高级中学教师岗位要求应聘教师所在学校必须是省级示范高级中学。

  三、遴选岗位及人数

  遴选高级中学教师6名,初级中学教师1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2.具有与遴选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学识水平、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符合遴选岗位的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葫芦岛市域内事业编制教师;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有案在查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定,有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的;

  5.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二)岗位条件

  1.教龄要求

  公办学校任教5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含公告发布当日)。

  2.年龄要求

  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含公告发布当日);

  如果业绩突出(见“业绩要求”的说明),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含公告发布当日)。

  3.学历要求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并具备相应学位。

  4.专业要求

  (1)具有遴选岗位同等级别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遴选岗位学科相同。

  (2)所学专业、现任教学段及学科要与遴选岗位相同。

  (3)遴选初中教师岗位,任教初中学段及以上且满足遴选其它条件亦可报名。

  5.业绩要求

  参加遴选的教师必须具备下列荣誉之二:

  (1)县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指综合荣誉);

  (2)县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或学科带头人;

  (3)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业务部门)主办的教学大赛中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4)地市级优质课教师;

  (5)“业绩突出”是指具备以上三类荣誉级别在地市级别及以上;

  (6)符合《兴城市引进研究生办法(试行)的通知》(兴委发〔2022〕6号)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执行此《通知》精神。

  五、遴选程序

  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兴城市人民政府”、“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咨询电话:0429-5332013

  2.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遴选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超过1:20可不受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如遴选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20,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具体方案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3.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8时—2023年8月19日24时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23年兴城市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所在页);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

  (6)相关荣誉证书;

  (7)任教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8)现任教学校出具的任教时间及任教学段、学科证明;

  (9)现任教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关于遴选条件中不得报名项中第2、3、4条的证明材料。

  每位报考者将以上报名材料按上述顺序扫描成PDF文件格式发送至xgxxzsl@163.com邮箱。报名邮件以“遴选单位+姓名+岗位”命名。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不完整、不清晰,无法确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

  (三)资格初审

  审查小组严格按照公告及遴选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资格审核贯穿考核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及面试相关安排将通过公告在兴城市人民政府官网、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四)考试

  1.考试办法:遴选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微型课,时间10分钟,教具自备。

  4.面试内容:遴选学科的课程内容。详情见面试公告。

  5.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75分以上(含75分)为合格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为遴选教师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评委当场评判,得分当场公布。

  6.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教师视为自动弃权。

  根据同一学科面试成绩,按遴选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并列,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兴城市人民政府官网、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资格复审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名单公布之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人事档案,送交到兴城市教育局人事科。公开遴选教师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公告及遴选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员。

  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报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员。

  (七)考核

  到拟考核人员所在学校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空岗,不再递补。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兴城市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兴城市人民政府官网、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不合格人选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兴城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规定(暂行)的通知》办理调动手续。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兴城市教育系统公办中学事业编制,按国家政策落实相关待遇,原职称资格保留不变,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在报名过程中,参加遴选教师提交的信息和档案材料与本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如通讯方式不畅,后果自负。

  (二)公开遴选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四公开”:聘用岗位与名额公开;报名资格条件公开;遴选人员考试成绩公开;聘用结果公开。

  (三)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遴选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七、重要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名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报考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无法联系,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兴城市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遴选工作。本公告解释权和未尽事宜研究决定权在兴城市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429-5332013

 

    兴城市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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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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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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