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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市平昌县2023年考核招聘教师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巴中市平昌县2023年考核招聘教师2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20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2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相应要求等见《平昌县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必须在报考时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应于报考前取得《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学位;

  4.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报考考生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8月22日至2005年8月22日期间出生)。

  (三)限报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不愿意承诺聘用后在聘用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年的;

  7.平昌县域内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

  8.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考及资格审核

  1.报考时间

  2023年8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考地点

  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四楼会议室(平昌县同州街道新平街东段19号)。

  3.报考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考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

  4.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报考时必须按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要求及条件报考,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每个报考人员限报1个学科岗位。

  5.报考材料

  (1)《平昌县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附件2)1份(贴上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县域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报考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5)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与《报考信息表》照片同底版)。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费用

  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7.资格审查

  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指导,平昌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各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形成差额即可。在资格审查和确认缴费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汇总报考情况,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23年8月23日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pc.gov.cn/)公告。

  (三)考试

  考试将根据现场报考情况确定,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招聘学科岗位报考人数超过50人时,则先采取笔试,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人员依据,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方式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面试成绩。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1)笔试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23年8月23日(下午15:00-18:0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23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及查分: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8月25日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成绩有异议的,可于2023年8月26日上午(9:00-12:00)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10楼1号书面申请查分。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与面试岗位学科一致,内容来自现行学科教材。参加笔试的岗位按招聘学科岗位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于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果)时一并公布。只参加面试的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准考证领取: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不参加笔试学科岗位的考生和笔试后进入面试的岗位学科考生,于2023年8月27日(下午14:00-18:0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10楼2号)领取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2023年8月28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面试地点:见准考证。面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重点考核教师基本素养、所面试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采用现场评分方式进行。考生在抽取试讲课题后,有30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

  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面试实行100分制计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进入下一轮体检环节,并在本次招聘中不予聘用。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学科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3.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10楼2号)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选岗

  拉通排名的岗位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自主进行岗位选择。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并填写《平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事业单位新补充人员的人事档案凭证。所聘人员占用财政事业编制,纳入县财政供给。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发现或被举报并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二)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相关提示

  1.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参加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面试考生请及时了解天气及交通路况,提前准备,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等,逾期未参加均视为自动放弃。注意交通、食宿和财物安全。

  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

  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0827-6222816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6229822

  七、本公告由平昌县公开考核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平昌县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2.平昌县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doc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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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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