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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市大竹县城区部分学校2023年考调教师3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达州市大竹县城区部分学校2023年考调教师39人公告

  因城区部分学校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大竹县教育系统内从农村和控制区域内的城西、竹北、莲印的中小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到城区中小学校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特制定本公告。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考调教师39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考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考调对象

  面向全县考调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的农村和控制区域内的城西、竹北、莲印的中小学校教师。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教学效果好;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现认定为普通高级中学高中编制岗位的教师只能报考06至13职位,普通高级中学初中编制岗位教师报考其他职位须出具《非高中编制岗位教师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详见附件2);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不得考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政策规定未满基层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截至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二)报名地点: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地址:大竹县白塔街道滨河北路777号)。

  (三)报名要求:

  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或多报,兼报或多报者将取消考调资格。

  报名时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与报考类别相应的报名表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笔试费每科50元。

  (四)资格审查:由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大竹县教育局具体负责。

  四、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14:00至17:00在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6办公室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方式及内容

  本次考调不设开考比例,所有职位均采取笔试,笔试内容为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百分制。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确定拟调人员

  (一)依据笔试成绩,按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调人员。若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参加同一试题考生平均分的,或者同一岗位仅一名考生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察环节。考试成绩并列的,以最高学历高者优先;最高学历如相同,以工龄长者优先;工龄如相同,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高者优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如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二)凡确定为拟调人员的,由大竹县教育局组织考调学校进行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及能力考察,考察合格的人员必须签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承诺书,再由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三)报考大竹中学职位人员试用期一学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顶岗试用情况,提出试用人员是否合格,不合格人员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若试用人员自愿放弃或用人单位明确提出试用不合格,可提前终止试用。

  (四)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资格准入的有关规定,考调人员必须按考入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聘用方案重新参加岗位竞聘,并按新聘用的岗位享受有关工资及福利待遇。

  (五)考调产生的缺额不递补。

  八、纪律及其他

  (一)此次公开考调教师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照章办事、阳光操作,反对一切不正之风,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工作人员必须严肃纪律、公道正派,不得徇私舞弊。参加公开考调的教师,必须遵守人事考试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纪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在考调的任一环节,招聘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考调相关条件者、提供虚假信息者、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者,取消本次考调资格。

  (二)公告、笔试成绩、查分、拟调人员公示等信息在大竹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dazhu.gov.cn/)公布。所有考调信息不再另行通知本人。

  (三)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竹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6221306

                 大竹县教育局0818-6221210

  监督电话:中共大竹县纪委大竹县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18-6221336

                 中共大竹县纪委大竹县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818-6227675

    

  附件:1.大竹县2023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考调教师职位表

     2.大竹县2023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

 

 

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竹县教育局

2023年8月18日

附件1:大竹县2023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考调教师职位表

学校名称

岗位名称

条件设置

岗位   编码

备注

人数

年龄

学历

专业

教师资格或其他条件

四川省大竹中学

初中语文教师

3

40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语文学科相关专业或教师资格为语文学科

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01

试用期1学年

初中数学教师

2

40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数学学科相关专业或教师资格为数学学科

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02

初中英语教师

2

40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英语学科相关专业或教师资格为英语学科

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03

初中政治教师

2

40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政治学科相关专业或教师资格为政治学科

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04

初中地理教师

1

40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地理学科相关专业或教师资格为地理学科

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05

高中英语教师

1

40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英语学科相关专业或教师资格为英语学科

普通高级中学高中岗位的在编在岗教师;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06

大竹县职业中学

高中语文教师

1

40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语文学科相关专业或教师资格为语文学科

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07

 

高中数学教师

1

40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数学学科相关专业或教师资格为数学学科

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08

 

高中英语教师

1

40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英语学科相关专业或教师资格为英语学科

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09

 

高中物理教师

1

40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物理学科相关专业或教师资格为物理学科

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10

 

高中化学教师

1

40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化学学科相关专业或教师资格为化学学科

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11

 

高中生物教师

1

40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生物学科相关专业或教师资格为生物学科

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12

 

高中地理教师

1

40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地理学科相关专业或教师资格为地理学科

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13

 

大竹县第四中学

初中化学教师

1

40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化学学科相关专业或教师资格为化学学科

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14

 

大竹县第二小学

小学数学教师

2

40周岁及以下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15

 

大竹县第八小学

小学英语教师

1

40周岁及以下

专科及以上

英语学科相关专业或教师资格为英语学科

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16

 

小学音乐舞蹈教师

1

40周岁及以下

专科及以上

音乐舞蹈学科相关专业或教师资格为音乐学科

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17

 

小学体育教师

1

40周岁及以下

专科及以上

体育学科相关专业或教师资格为体育学科

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18

 

大竹县第十小学

小学英语教师

1

40周岁及以下

专科及以上

英语学科相关专业或教师资格为英语学科

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19

 

大竹县第十二小学

小学语文教师

5

40周岁及以下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0

 

小学数学教师

5

40周岁及以下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1

 

小学体育教师

3

40周岁及以下

专科及以上

体育学科相关专业或教师资格为体育学科

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2

 

大竹县特殊教育学校

音乐舞蹈教师

1

40周岁及以下

专科及以上

舞蹈学,音乐与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史与舞蹈理论,舞蹈教育,舞蹈

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3

 

合   计

39

 

附件2:大竹县2023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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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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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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