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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市安州区考核招聘绵阳市安州中学教师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绵阳市安州区考核招聘绵阳市安州中学教师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区2023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绵阳市安州中学教师7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统一面试,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并符合本公告《绵阳市安州区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绵阳市安州中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本科学历报考者须为教育部直属的师范院校2024年公费师范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其本科阶段须具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就读经历。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与奉献精神。

  4.熟悉教育的政策法规和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

  5.专业知识扎实,专业技能优良,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强,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7.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岗位及名额

  绵阳市安州中学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3名、英语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报考者可于2023年9月1日-9月15日12:00前通过网上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名时将下列资料的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mysazzx@163.com):自荐书、《绵阳市安州区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绵阳市安州中学教师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须提供入学时与所读大学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学历证、学位证; 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

  2.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将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在2023年9月22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反馈,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反馈信息。

  (二)资格复审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9月26日9:0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3.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自荐书;

  (2)《绵阳市安州区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绵阳市安州中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

  (3)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须提供入学时与所读大学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学历证、学位证;

  (5)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6)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并签订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本人承诺书。因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而被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核

  1.考核时间:2023年9月27日。

  2.考核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3.考核方式:专业测试、综合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4.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思想素质、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5.考核成绩:考生的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的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提示: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7时,该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大于1:7时,采取面谈方式进行初选,根据面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7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及进入面试人员均以电话通知为准,请报考者保持电话畅通。

  (四)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经综合评议后按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1比例,由招聘单位与报考者签订就业协议。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招聘单位等额择优递补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考生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如考核成绩相同,由招聘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五)体检

  1.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参加体检。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区人社局、区教体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考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综合考察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并查询其学籍档案作为参考依据。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缺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区人社局、区教体局确定。

  (七)公示

  对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收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安州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安州区人社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六、信息发布

  考核、体检、综合考察以及拟聘人员公示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公布。

  本《公告》由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请咨询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 0816-4336326

  区教体局 0816-4338020

  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816—4368602

  附件:1.绵阳市安州区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绵阳市安州中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绵阳市安州区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绵阳市安州中学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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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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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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