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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23年保定学院招聘专任教师81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2023年保定学院招聘专任教师81名公告

  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转变职能优化服务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专任教师8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合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水平,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心健康,符合岗位相关要求。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初始学历为高中起点的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且高等教育各阶段均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学历为海外取得的,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院校QS排名前200(上学期间)。

  (二)岗位条件及有关要求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校相关专业教学工作及相关行业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且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保定学院2023年专任教师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招聘办法

  采取选聘的方式,办法为面试(试讲、答辩)。

  (二)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启事公布的条件要求,依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对应聘者的学历学位、年龄、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专业、毕业院校、获奖和科研业绩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复审,并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业绩成果等基础考核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

  2.基础情况赋分

  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提交的《保定学院2023年选聘基础材料考核表》进行审核赋分,得出应聘者基础成绩。

  3.面试

  (1)试讲

  应聘人员根据各教学单位所要求的讲授范围试讲,音体美类专业须有技能展示环节(时间20分钟,含3分钟自我介绍)。

  (2)答辩

  课堂讲授结束后,由应聘者抽取题目(两道专业题、一道公共题)进行答辩(时间10分钟以内)。

  (3)评委打分

  按照选聘岗位分组面试,每组评委13人。

  评委根据每名应聘者的课堂讲授、答辩情况,按照测评要素进行打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起始分60分,合格分80分。

  将评委打分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平均分低于80分的,或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打分低于80分的,直接淘汰。

  (4)公布成绩

  面试成绩现场予以公布。

  4.确定进入体检应聘者名单与公布

  应聘者总成绩=基础成绩×10%+面试成绩×90%

  根据选聘计划,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名单。

  体检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布。

  5.心理测试、体检

  体检前,须进行心理测试。测试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6.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按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7.学校研究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拟为录用人选,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8.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人举报且经查实影响聘用的,或体检、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以上所空出的岗位计划依据总成绩在同一岗位内依次递补,并进行公示。

  9.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规定与要求

  (一)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在党政处分期内人员。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执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附件2中的回避申报,如有瞒报、漏报等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四)有关要求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应聘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名要求

  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一旦出现重复报名情况,视为应聘者报名无效。

  应聘人员请填写《保定学院2023年招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承诺书》(附件4)和本人相关材料扫描件文件夹(包括: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本科与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业绩成果、报名须为中共党员证明材料、从业证明,以上证明须与档案材料一致),将全部材料压缩包文件以“岗位代码+应聘岗位+姓名+研究生毕业院校+研究生所学专业”(例如:(1001+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任教师+张三+XX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命名后一并发送至岗位信息表中对应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与文件名命名方式相同。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2日。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入围人员并通知本人。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电话或短信),否则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0312—5972219

  六、相关待遇

  本次录用人员以人事代理的方式聘用,在职在岗期间享受与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同等的薪酬待遇。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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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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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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