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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高职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6年的济南私立惠鲁工商职业学校。经过80多年的积淀,学校以“立德树人 兴商润民”为使命,以“创高职名校,施优教于民”为目标愿景,秉承“尚德蕴能,日精日新”的校训,坚持为社会用人需求服务,为学生就业成才服务,软商硬做、冷链暖心,教学质量、办学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A档)建设单位、国家优质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中的优秀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学校,荣获“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2018、2019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全国高职院校就业质量50强”等称号。学校是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示范高校、山东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基地,入选山东省理论宣讲基地、山东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2019-2022年连续四年获评省级文明校园。

  学校依托鲁商集团,建有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校拥有山东省农产品贮运保鲜技术重点实验室、山东省云商务大数据工程中心、北方现代物流研究院、济南市肉品质量安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济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市级科研机构。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ushang.com.cn)和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ic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9:00—9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8月30日11:00—9月6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ict.edu.cn)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报名材料,将所有个人佐证材料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以PDF格式完整、清晰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9月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应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上传到报名系统中,原件及复印件应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8月30日前取得)。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应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提交承诺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及其他条件有要求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3),具体如下:

  对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所在院系)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能够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在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在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证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3年8月30日。

  对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有要求的,应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近六个月)、《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对职称有要求的,应提交相关证书或文件。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7)个人简历。

  (8)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初审情况。

  初审时间:2023年8月30日11:00—9月6日16:00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学校官网招聘系统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本次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学校官网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以系统通知为准。

  (3)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单。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学校提交所有系统上传报名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份)、从报名系统导出并签字的《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学校官网招聘系统发布,请及时关注。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副高级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政策法规、时政、职业教育知识等。校医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政策法规、时政、专业基础知识等。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辅导员岗位和校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教师岗位按试讲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试总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察。根据学校实际,我校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流程组织。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清查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和学校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等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学校官网报名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请相应岗位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未尽事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1-86335027

  监督电话:0531-86335355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相关证明模版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8月28日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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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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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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