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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第一中学提前招聘教师(西南大学校园招聘)1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玉溪第一中学提前招聘教师(西南大学校园招聘)19人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云南省玉溪第一中学地处云南省玉溪市,始建于1925年,是云南省教育厅首批认定的一级一等完全中学。玉溪一中现有在职教职工315人,其中专任教师292人。其中正高级职称5人;副高级称职112人;研究生学历56人;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享受云南省政府津贴1人,云南省教学名师3人,兴玉名师8人,拥有省、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30余人。学校入选“全国100强中学”名单,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是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国家级先进科研单位、云南省科普示范校,获得云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2023年一本率90.43%。

  二、拟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人数19人,具体为:

序号

岗位

人数

1

语文教师

2

2

数学教师

5

3

英语教师

3

4

物理教师

2

5

化学教师

2

6

生物教师

2

7

政治教师

1

8

历史教师

1

9

地理教师

1

  三、招聘对象: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可以放宽至具有本科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毕业生。

  四、岗位要求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教育事业献身的精神;

  (二)具有独立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三)愿为玉溪教育事业服务10年以上;

  (四)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学位(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具有本科学历和相应学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证书原件。

  2.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

  3.所学专业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络报名。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8日下午5:30。

  考生用微信扫描下方图片进入小程序“统计助手”填写表单“玉溪一中2024年提前校园招聘教师报名”,并关注“统计助手”公众号,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该公众号消息推送通知。报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联系电话:0877-22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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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现场报名。

  时间:2023年9月(具体时间待定)。地点:西南大学(具体地点待定),西南大学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西南大学AI智能云就业服务平台(https://job.swu.edu.cn)发布。

  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提交应聘材料,包括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应聘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已经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应到现场报名点确认参加校园招聘考核。

  (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和报名情况,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统计助手”微信公众号消息推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及时关注“云南省玉溪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点击“校园服务”进入“教师招聘”,扫码加入“玉溪一中2024年招聘”微信群。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核或拟聘用资格。

  (三)考核。采取面试和试讲两种形式结合进行,面试、试讲比重为4 : 6,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 %+试讲成绩×60 %。考生综合成绩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公布。

  (1)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

  时间:2023年9月(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西南大学(具体地点待定)

  (2)试讲。考生按面试成绩高低以1:3的比例进入试讲。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全部考生进入面试、试讲。

  时间:2023年9月(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西南大学(具体地点待定)

  各岗位具体面试、试讲时间、地点确定后将通过“玉溪一中2024年招聘”微信群通知。

  (四)初步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初步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综合成绩不得低于70分。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排序;若试讲成绩并列,采用加试的办法,最后按综合成绩确定拟聘者。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进行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玉溪一中报到,由玉溪一中、市教体局组织资格复审。拟聘人员无故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进行依次递补。

  (六)体检。玉溪一中组织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拟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首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在7天内可由拟聘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玉溪一中组织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拟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进行依次递补。

  (七)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采取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开展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进行依次递补。

  (八)公示。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和考核结果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公示结束后无影响聘用的情形者,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要求

  1.考生提交的应聘材料须做到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考生,一律取消报名、考核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考生应关注招聘联系群、致电玉溪一中办公室或登录玉溪人才网了解招考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不及时了解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玉溪一中办公室联系电话:0877-2292000,玉溪一中纪委监督电话:0877-2292001。

云南省玉溪第一中学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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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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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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