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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高层次人才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高层次人才4人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和《市人社局关于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提供便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39号)规定,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学院核心竞争力和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学院是2004年12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5年5月通过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优美,各类设施齐全,办公环境良好,隶属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院是以轨道交通专业为特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培育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岗位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现设有铁道工程学院、铁道运输学院、铁道电信学院、铁道动力学院、铁道建筑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学院,举办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等32个专业。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1日以后出生)或者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1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计划表;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定向及委托培养,且无法出具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毕业生;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应聘事业单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情况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人,具体详见《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公告于2023年9月5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tj.gov.cn)和铁道学院网站(www.tjtdxy.cn)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9月15日,报名时间为5天。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登录铁道学院网站(www.tjtdxy.cn)下载并填写《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tjtdxy_rsc@tj.gov.cn)。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以邮件形式发送《资格复审通知单》。

  应聘人员按《资格复审通知单》的要求,携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和试讲资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成绩的计算方法

  采取试讲和述职答辩的形式进行,其中试讲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教学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述职答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求职动机、专业特长、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试讲和述职答辩及格线均为60分,任一单项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50%,述职答辩成绩占50%。总成绩=试讲成绩×50%+述职答辩成绩×50%。试讲成绩、述职答辩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三)公布成绩

  考核结束3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在铁道学院网站(www.tjtdxy.cn)查询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考核结束后,以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学院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经学院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tj.gov.cn)和铁道学院网站(www.tjtdxy.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其它事宜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相关招聘工作安排的,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tj.gov.cn)和铁道学院网站(www.tjtdxy.cn)发布补充公告,并通过短信方式将调整事项发至应聘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十、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26186931 13370496931

  监督电话:26186927

                          

  附件: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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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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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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