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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3年度日照市东港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2023年度日照市东港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第二批急需紧缺专业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2021-2023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5.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聘人员普通话标准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的规定,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

  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招聘岗位明确了专业要求,其中,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或相应专业学位均符合要求。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见附件。

  三、报名及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2日8:30—9月14日18:00

  审核时间:2023年9月12日8:30—9月15日15:00

  报名网址: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New_rzdonggangjy/index.html#/index

  特别提示:登录报名系统后务必将页面网址添加到收藏夹备用;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必于9月16日8:30-9月17日18: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所报岗位是否需要参加面谈。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址,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证件照片(JPG格式,分辨率:高160像素、宽120像素,照片务必清晰,文件不超过20KB)。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对初审结果负责。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报名人员要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报名情况。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超过1:5比例的岗位,增加面谈环节,通过面谈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超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可直接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核,无需参加面谈环节。

  (三)招聘计划调整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语文岗位招聘计划中。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日照市东港区政府网站(http://www.rzdonggang.gov.cn/)予以公布。

  四、面谈和资格审核

  (一)面谈

  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谈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谈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面谈时间5分钟,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面谈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谈情况确定。面谈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谈成绩,在面谈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岗位,按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3年度日照市东港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

  2.《报考诚信承诺书》; 

  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语文学科的还须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在职人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须出具应聘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面谈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谈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40分钟,其中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内容为相应学段学科指定教材内容。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采取加试方式,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体检范围的,须报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一)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考察意见。

  (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港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行选择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东港教体系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八、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19716333116(座机电话);监督电话:0633-3226796

  附件:2023年度日照市东港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汇总表.pdf

 

2023年日照市东港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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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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