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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市民族中学引进教育人才专项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曲靖市民族中学引进教育人才专项公告

  曲靖市民族中学是曲靖市人民政府主办,曲靖市教育体育局主管,曲靖市民宗委辅管的一所云南省一级一等高完中。学校坚持“彰显学生个性,培育多元人才”的办学理念,积极响应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改革的号召,高考一本率连续两年稳定在76%以上,初中部办学水平在全市享有盛誉。

  为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力度,补充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合学校实际,拟公开引进2024年教育人才专项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公开引才,择优聘用。

  二、引进对象

  指定高校(42所,见附件1)、指定高校(95所,见附件2)、师范大学类本科大学(36所,不包含师范类学院,见附件3)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指定高校(36所,见附件4)、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6所,见附件5)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教育人才专项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规定的体检要求;

  3.愿为曲靖市民族中学服务10年以上;

  4.引进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以报名时间开始之日为准),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以报名时间开始之日为准);

  5.取得相应学位;

  6.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教育人才专项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2023年9月11日及以前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8.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等教育本升研等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计划

  曲靖市民族中学2024年计划引进教育人才专项64人。其中:语文10人,数学10人,英语10人,物理6人,化学3人,生物3人,政治3人,历史2人,地理3人,音乐2人,体育3人,信息技术3人,书法2人,美术2人,心理健康2人。

  曲靖市民族中学引进教育人才专项领导小组可根据当年引进人才质量调整引进学科及学科计划数,如果引进人才特别优秀或者达不到学校要求,可经曲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增加或缩减引进计划。

  五、补助待遇

  经认定入选教育专项人才的,享受一次性租房补助3万元;分别给予指定高校(42所,见附件1)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20万元、10万元生活补贴;给予指定高校(95所,见附件2)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16万元、8万元生活补贴;给予师范大学类本科大学(36所,不包含师范类学院,见附件3)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12万元、6万元生活补贴。给予指定高校(36所,见附件4)、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6所,见附件5)本科生5万元生活补贴;入选教育专项人才的正式履行工作合同,年度考核合格的给予生活补贴,分5 年平均发放。”

  六、引进方式

  本次引才工作采用在曲靖市民族中学集中引才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30日17:00

  (二)网络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第一步:请扫描以下小程序填写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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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通过微信小程序上传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简历、《曲靖市民族中学公开引进2024年教育人才专项报名表(横表、竖表)》各一份(见附件6、7)(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

  第二步:请扫码加入“曲靖市民族中学公开引进2024年教育人才专项QQ群1(915504359),或加入曲靖市民族中学公开引进2024年教育人才专项QQ群2(915610338)”,1人只能加入其中一个群,入群后以“学科+姓名+电话号码”命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通知均在工作群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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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Q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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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Q群2)

                           

  七、引进程序

  此次引才采取笔试、面试并结合跟班实习评价和经历业绩评价的方式进行,整个引才过程由曲靖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曲靖市民族中学引进教育人才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引进对象及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上午8:30-17:30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曲靖市民族中学聚贤厅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引才计划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引进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笔试成绩仅限此次引才有效。曲靖市民族中学引进教育人才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成绩达到总分的60%即为笔试合格。

  笔试时间:2023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

  笔试地点:曲靖市民族中学润泽楼

  2.面试。按照引才计划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须达到1:2比例方可进行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达到或超过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曲靖市民族中学引进教育人才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面试。面试以模拟课堂为主,由三个步骤构成:

  (1)应试人员抽签确定面试内容,30分钟准备时间。

  (2)10分钟内以模拟课堂的方式讲授面试内容。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

  面试时间:2023年10月15日(星期日)上午7:30

  面试地点:曲靖市民族中学润泽楼

  (三)跟班实习评价:面试合格人员参加曲靖市民族中学为期一周的跟班实习,由曲靖市民族中学引进教育人才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围绕教师专业素养、教学常规、班主任工作等项目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得出量化评价成绩,满分100分。

  (四)经历业绩评价:曲靖市民族中学引进教育人才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在校期间学习成果、学习成绩材料;各种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成果证明;在校期间获奖证明和相关特色成果证明;其他与教育教学能力建设相关的材料给予评价,满分100分。

  (五)体检、考察:曲靖市民族中学引进教育人才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跟班实习评价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跟班实习评价成绩×30%+经历业绩×10%。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引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出现岗位无符合条件人员,则不予递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曲靖市民族中学引进教育人才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

  (六)公示和录(聘)用:曲靖市民族中学引进教育人才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才人选,并提交曲靖市民族中学引进教育人才专项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和中共曲靖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报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后,按照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文件,引才学校与引进人才本人签订就业协议,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提交书面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对没有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证书的人员,取消其录(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1.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2.曲靖市民族中学2024年公开引进教育人才专项工作在曲靖市纪委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进行。

  3.从事引才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4.对违反公开引才纪律或不具备引才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对违反公开引才纪律的,由曲靖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引才结果无效。对违反引才纪律的入选人员、单位、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6.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市属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直系亲属通过引进人才进入市属学校的,按《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编制分配人事管理方式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9〕123号)规定,实行双考核,单独公示。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公告由曲靖市民族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民族中学     0874-3565001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0874-3316131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

  监察组   0874-3330108

   附件:

  附件1指定高校42所名单.docx

  附件2指定高校95所名单.docx

  附件3师范大学类本科大学(36所,不包含师范类学院)名单.docx

  附件4指定高校36所名单.docx

  附件5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docx

  附件6.《曲靖市民族中学2024年公开引进教育人才专项报名表》(横表).xlsx

  附件7《曲靖市民族中学2024年公开引进教育人才专项报名表》(竖表).docx

  附件8:未就业保证书.doc

 

 

曲靖市民族中学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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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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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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