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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2023年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2023年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助力“冲刺百强县、建设示范区”,在前期招聘的基础上,现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技能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一)事业单位引进对象

  市直单位岗位主要面向国内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双一流”本科生、或具有岗位要求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秀人才(含往届、应届毕业生),特殊岗位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学历。

  教育教学岗位主要面向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公费师范毕业生、或国外知名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特殊岗位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学历。

  医疗卫生岗位主要面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或具有岗位要求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秀人才。

  松滋市储备人才符合所需专业条件的,纳入引进范围。

  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学位为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进入一类本科院校的考生,院校批次以2020年考生录取当年在本省、市、区的招生批次为准;海外知名高校范围为最新的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

  (二)企业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社会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技能技工人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2。

  二、引进条件

  (一)事业单位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具有住院医师规培证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可放宽年龄。

  3.博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受岗位计划及专业需求限制。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松滋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企业引进条件

  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引才条件以岗位具体要求为准。

  三、引进程序

  (一)事业单位引进程序

  1.引进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115名,其中市直单位40名、教育教学35名、医疗卫生40名。博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占岗位计划。

  2.引进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原则上不实行笔试,主要采取资格审查、测试(根据岗位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岗相适分析、体检、考核、公示等方式进行。其中属博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谈后直接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环节,不占用此次招聘计划名额。

  3.主要程序。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9月7日9∶00至9月17日17:00截止。考生登陆荆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jzrsks.cn),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本次考试实行网上同步资格初审,请考生及时查看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考生可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9月17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松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16—6227005,手机号17607101048。

  属博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直接联系松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可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和松滋市人民政府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方式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下列材料:①《报名登记表》原件;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已签订劳动合同或松滋市辖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④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即确定为参加面试或测试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或测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荆州人事考试网和松滋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进人才招聘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测试。如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40人,则需加试能力测试,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能力测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测试时间、地点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测试成绩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5)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松滋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为准,事业单位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育系统、医疗卫生岗位采取专业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测试入围的考生,在面试开考前5天以上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在面试开考前5天之内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替补,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

  对面试入围人员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最低合格线设定为8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

  人岗相适分析。人岗相适分析的内容包括学业情况、奖惩情况、政治面貌、综合素质等方面。人岗相适分析具体评定办法另行确定。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采取面试得分与人岗相适分析加权的方式(百分制)确定,其中面试成绩占70%,人岗相适分析占30%。

  若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加试一场,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6)体检和考核。体检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参加体检者,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征信、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对于放弃考核或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若无递补人员,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7)公示及聘用。对考核合格人员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考核对象确有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企业引进程序

  1.引进计划。

  本次企业计划引进技能人才75名,若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的,可增加计划,引进岗位及条件由企业确定。

  2.引进方式。

  企业引进人才实行自主招聘,主要通过引进对象与企业直接联系洽谈、双向选择达成协议、企业正式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3.主要程序。

  (1)报名。报名可选择网上报名或登记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从9月7日9:00至9月17日17:00截止。考生登陆荆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jzrsks.cn),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

  登记报名:时间从9月7日9:00至9月30日17:00截止。考生向招聘单位直接提交《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

  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企业引进岗位表后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请考生及时查看初审结果。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可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面谈聘用。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各企业自行确定面谈方式并灵活组织实施,引进对象与企业双向选择达成协议后,聘用入职上岗。

  四、有关待遇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待遇

  1.享受人才补贴。事业单位岗位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给予人才补贴2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5万元;“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学历同为“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的给予人才补贴20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4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毕业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给予人才补贴1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3万元。

  教育教学岗位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给予人才补贴2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公费师范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给予人才补贴1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3万元。

  医疗卫生岗位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给予人才补贴50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6.25万元;对具有住院医师规培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给予人才补贴40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5万元;对未取得住院医师规培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毕业生或具有住院医师规培证的全日制本科(学士)毕业生的给予人才补贴30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3.75万元。

  2.提高岗位待遇。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属高校毕业生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薪级工资按规定高定1-2级;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专业技术7级、10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管理岗位7级、8级工资待遇。对引进的“双一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或聘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评审或聘用;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条件的,聘任到相应岗位,且原则上不低于原聘岗位等级。

  3.加强跟踪培养。对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优先提拔调任。

  4.享受入住人才公寓补助。引进人才在松滋市内无自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在租住人才公寓3年内按规定给予租金补贴。房源不足时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年96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

  5.发放购房补贴。引进人才在松滋市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发放购房补贴。引进的人才在松滋市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可同时享受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倾斜,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城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5倍系数申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城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2倍系数申请。

  6.实施培育支持。推荐参加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项的评选,对入选国家、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重大人才计划的,按由低到高层级给予1-20万元一次性奖励。

  7.随迁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引进人才家属需要随迁就业的,可根据其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条件,按照双向选择为主、统筹调配为辅的原则,多渠道协助解决其配偶随迁就业。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需在松滋市就读的,由教育部门按照优先照顾、就近择优的原则予以安排。

  8.纳入储备人才使用对象。凡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并通过面试程序后未聘用,属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特殊需求专业人才经批准的,个人愿意经组织体检、考核合格,可纳入2年期内储备人才使用,其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参照同类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9.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终止)聘用关系。事业单位和教育教学引进人才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医疗卫生引进人才实行最低8年服务期。松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引进人才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

  (二)企业引进人才待遇

  企业相关待遇由企业负责解释。企业引进人才除享受企业正常待遇外,可享受我市入住人才公寓、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培育支持奖励、随迁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等相关待遇,同时,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关于实施“才聚荆楚·智汇松滋”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松政办发〔2022〕6号)文件的扶持政策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2.面试入围的考生在面试开考前5天以内放弃或对进入体检、考核、聘用环节无故恶意放弃的人员,将纳入个人诚信档案,同时不得报考松滋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自动放弃的考生需要在面试开考前5天以上向松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4.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松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6-6227005,手机号17607101048。

  附件:1.松滋市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

     2.松滋市2023年企业技能人才引进岗位表

     3.松滋市2023年企业技能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中共松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

 

  附件1:松滋市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xls

  附件2:2023年松滋市企业技能人才引进岗位表.xls

  附件3:2023年松滋市企业技能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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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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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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