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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2023年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公告-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3.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4.具备《岗位表》要求的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或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截止报名前已退役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招聘条件中的“专业” 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附件2,WORD文档格式,文件名为:***报名表)和须提交的材料(附件3,转成PDF格式,文件名为:***报名材料)发邮箱:ycswgchr@163.com,并电话确认报名情况。邮件文件名统一使用:报考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0515-88878007;13815572029(李老师)。
  1.岗位表A01-A02: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1日9:00至2023年11月30日16:00(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2)资格初审8月31日9∶00-11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8月31日-11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8月31日9∶00-11月30日18∶00;
  A01-A02岗位开考比例为1∶1,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学校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试,开考时间及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岗位招满即止。
  2.岗位表B01-B02: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1日9:00至2023年9月10日16:00(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2)资格初审:2023年8月31日9:00- 9月11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8月31日- 9月11日期间每天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 8月31日9:00- 9月 12日18:00;
  通过初审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上传材料、确认报名资格的视为报名无效。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各类获奖证书;④工作经历证明,也可以使用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无工作经历的不需提供);⑤个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证件照(贴报名表)。暂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名的人员,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B01-B02岗位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9月10日9:00-16:00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至2024年3月10日)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3月1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试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
  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应聘人员请及时查看,并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应聘的,均作为放弃应聘处理。
  (二)考试方式
  1.A01-A02岗位
  考试方式:面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2.B01-B02岗位
  (1)若每个岗位报名成功人数少于6人,考试方式:微型课+面试。
  ①微型课主要考察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微型课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微型课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②面试主要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总成绩=微型课成绩×60%+面试成绩×40%
  (2)若每个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达到6人及以上,考试方式:笔试+面试。
  ①笔试主要考察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②面试以微型课形式进行,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告知考生。
  4.微型课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5.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在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告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6.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考察
  1.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分数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所有考试成绩均相同,采用面试加试确定(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2.考察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苏组通〔2019〕57号)和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体检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苏组通〔2020〕57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实施。
  六、公示及聘用
  1.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学校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人社局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与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招聘政策咨询
  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本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878007(组织人事处)
  13815572029(李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学校纪委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875800(纪委监督审查室)

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3年8月30日

  附件下载:
  1.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岗位表
  2.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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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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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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