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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人公告

  为不断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学院实际需要,决定面向2023年应届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人(详见《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座落于美丽的全国文明城市—甘肃省嘉峪关市,前身是酒钢技工学校,创建于1973年,由甘肃省教育厅举办,是一所集中等职业教育、职业技能鉴定、就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职业院校。与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131)、酒钢职工培训分公司共同构建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学院分设兰新、东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57万平方米,拥有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生活及学生活动场所。先后荣获全国“雷锋精神种子志愿服务示范单位”“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甘肃省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学院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培训分公司合署办公,扎实开展中高职分段培养、高职教育以及社会培训等。按照“学校围着市场转、专业围着产业转、人才培养围着社会需求转”的思路,优化专业布局结构,加强专业管理,建成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省级骨干专业6个,省级在线精品课程15门、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1门。建有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国家级焊冶生产性实训基地、国家级焊接技术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省市共建甘肃省冶金技术重点实验室、柔性生产线VR虚拟仿真智能制造实践中心,建有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等32个校内外实训基地(室、中心)。创建国家级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大师工作室4个,省级技能技艺传承工作室2个。组建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创新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获教育部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SGAVE)智能制造领域首批试点专业。

  学院遵循“严管厚爱、宽进优出”的办学管理方针和致力于培养“明是非、熟技艺、有素养、强体魄”的青年,使之阳光自信地走向社会的学院价值观,充分利用企业办学、产教融合的天然优势,培养出了一大批以全国劳动模范、十八大代表、甘肃省首位工人正高职称获得者杜钧为代表的优秀毕业生。

  学院毕业生升学就业前景良好,升学方面,打通了从中职、高职到本科的升学通道。近两年有百余人通过专升本考试,升入省内本科院校,升本成功率达到92%。就业方面,形成了立足嘉酒、服务甘肃、辐射全国大中型央企国企的就业网络。有校企合作联盟企业286家,与酒钢集团、中核集团、中船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众汽车等多家企业签订校企合作的定向培养协议,实现了定向培养,精准就业的态势,2022年毕业生对口就业率达93.43%。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良好,具有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本次为面向2023年应届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共8个专业10人,详见《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

  5.硕士研究生为1987年9月14日(含1987年9月14日)以后出生;本科生为1992年9月14日(含1992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外相应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等由学院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结合岗位需求审查报考资格;

  7.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岗位。在学院官网及甘肃省人社厅网等媒体向全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岗位(详见《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

  (二)网上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

http://www.gsgtzy.cn:8003/zftal-hrm/vuejs/recruitment/login.htm),需提供材料有:

  1.《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线填报)。

  2.填报信息:个人概况、应聘岗位、通讯方式、学历学位、等级考试、教师资格、学习经历、个人特长、表彰荣誉等信息。

  3.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网络报名起止日期: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9月26日24:00。

  (三)资格初审。学院工作人员对网报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查询审查结果。

  (四)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10月10日9:00至16:00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

  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体育大道2222号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图文中心4楼录播室。

  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张复印件(上正下反)、《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下载打印)、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提供个人简历、学位/学历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所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3.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资格证、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报名应聘者须提供该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院人事部门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复审。

  (五)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在线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面试。

  (六)笔试面试。考试方式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以准考证确定的考试时间为准,试卷满分100分,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主要包括与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能力、专业技能等内容。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报名人数与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1,不足3:1的,以参加笔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做为最低分数控制线,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3: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最低分数控制线80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学校网站发布的面试通知为准。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成绩占总成绩的40%,成绩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采取面试(试讲)方式进行。

  参加笔试、面试考生必须“双证齐全”,即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为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七)体检与考察。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学院指定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函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出现末位成绩并列时,采取笔试或面试加试方式择优确定递补人选。

  (八)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按照招聘岗位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者经调查属实,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及之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待遇。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院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截止2023年9月14日24:00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工作在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纪检全程监督下实施。

  3.监督电话0937-5971385。

  五、联系方式

 

  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人:凤老师。

  联系电话:0937-5971260

 

  学院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体育大道2222号

  邮政编码:735100

                                              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

                                                 2023年9月14日

  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pdf
  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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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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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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