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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人公告

  为不断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学院实际需要,决定面向2023年应届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人(详见《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座落于美丽的全国文明城市—甘肃省嘉峪关市,前身是酒钢技工学校,创建于1973年,由甘肃省教育厅举办,是一所集中等职业教育、职业技能鉴定、就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职业院校。与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131)、酒钢职工培训分公司共同构建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学院分设兰新、东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57万平方米,拥有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生活及学生活动场所。先后荣获全国“雷锋精神种子志愿服务示范单位”“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甘肃省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学院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培训分公司合署办公,扎实开展中高职分段培养、高职教育以及社会培训等。按照“学校围着市场转、专业围着产业转、人才培养围着社会需求转”的思路,优化专业布局结构,加强专业管理,建成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省级骨干专业6个,省级在线精品课程15门、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1门。建有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国家级焊冶生产性实训基地、国家级焊接技术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省市共建甘肃省冶金技术重点实验室、柔性生产线VR虚拟仿真智能制造实践中心,建有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等32个校内外实训基地(室、中心)。创建国家级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大师工作室4个,省级技能技艺传承工作室2个。组建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创新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获教育部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SGAVE)智能制造领域首批试点专业。

  学院遵循“严管厚爱、宽进优出”的办学管理方针和致力于培养“明是非、熟技艺、有素养、强体魄”的青年,使之阳光自信地走向社会的学院价值观,充分利用企业办学、产教融合的天然优势,培养出了一大批以全国劳动模范、十八大代表、甘肃省首位工人正高职称获得者杜钧为代表的优秀毕业生。

  学院毕业生升学就业前景良好,升学方面,打通了从中职、高职到本科的升学通道。近两年有百余人通过专升本考试,升入省内本科院校,升本成功率达到92%。就业方面,形成了立足嘉酒、服务甘肃、辐射全国大中型央企国企的就业网络。有校企合作联盟企业286家,与酒钢集团、中核集团、中船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众汽车等多家企业签订校企合作的定向培养协议,实现了定向培养,精准就业的态势,2022年毕业生对口就业率达93.43%。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良好,具有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本次为面向2023年应届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共8个专业10人,详见《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

  5.硕士研究生为1987年9月14日(含1987年9月14日)以后出生;本科生为1992年9月14日(含1992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外相应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等由学院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结合岗位需求审查报考资格;

  7.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岗位。在学院官网及甘肃省人社厅网等媒体向全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岗位(详见《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

  (二)网上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

http://www.gsgtzy.cn:8003/zftal-hrm/vuejs/recruitment/login.htm),需提供材料有:

  1.《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线填报)。

  2.填报信息:个人概况、应聘岗位、通讯方式、学历学位、等级考试、教师资格、学习经历、个人特长、表彰荣誉等信息。

  3.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网络报名起止日期: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9月26日24:00。

  (三)资格初审。学院工作人员对网报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查询审查结果。

  (四)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10月10日9:00至16:00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

  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体育大道2222号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图文中心4楼录播室。

  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张复印件(上正下反)、《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下载打印)、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提供个人简历、学位/学历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所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3.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资格证、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报名应聘者须提供该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院人事部门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复审。

  (五)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在线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面试。

  (六)笔试面试。考试方式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以准考证确定的考试时间为准,试卷满分100分,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主要包括与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能力、专业技能等内容。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报名人数与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1,不足3:1的,以参加笔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做为最低分数控制线,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3: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最低分数控制线80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学校网站发布的面试通知为准。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成绩占总成绩的40%,成绩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采取面试(试讲)方式进行。

  参加笔试、面试考生必须“双证齐全”,即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为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七)体检与考察。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学院指定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函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出现末位成绩并列时,采取笔试或面试加试方式择优确定递补人选。

  (八)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按照招聘岗位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者经调查属实,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及之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待遇。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院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截止2023年9月14日24:00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工作在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纪检全程监督下实施。

  3.监督电话0937-5971385。

  五、联系方式

 

  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人:凤老师。

  联系电话:0937-5971260

 

  学院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体育大道2222号

  邮政编码:735100

                                              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

                                                 2023年9月14日

  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pdf
  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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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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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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