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人公告

  为不断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学院实际需要,决定面向2023年应届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人(详见《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座落于美丽的全国文明城市—甘肃省嘉峪关市,前身是酒钢技工学校,创建于1973年,由甘肃省教育厅举办,是一所集中等职业教育、职业技能鉴定、就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职业院校。与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131)、酒钢职工培训分公司共同构建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学院分设兰新、东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57万平方米,拥有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生活及学生活动场所。先后荣获全国“雷锋精神种子志愿服务示范单位”“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甘肃省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学院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培训分公司合署办公,扎实开展中高职分段培养、高职教育以及社会培训等。按照“学校围着市场转、专业围着产业转、人才培养围着社会需求转”的思路,优化专业布局结构,加强专业管理,建成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省级骨干专业6个,省级在线精品课程15门、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1门。建有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国家级焊冶生产性实训基地、国家级焊接技术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省市共建甘肃省冶金技术重点实验室、柔性生产线VR虚拟仿真智能制造实践中心,建有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等32个校内外实训基地(室、中心)。创建国家级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大师工作室4个,省级技能技艺传承工作室2个。组建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创新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获教育部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SGAVE)智能制造领域首批试点专业。

  学院遵循“严管厚爱、宽进优出”的办学管理方针和致力于培养“明是非、熟技艺、有素养、强体魄”的青年,使之阳光自信地走向社会的学院价值观,充分利用企业办学、产教融合的天然优势,培养出了一大批以全国劳动模范、十八大代表、甘肃省首位工人正高职称获得者杜钧为代表的优秀毕业生。

  学院毕业生升学就业前景良好,升学方面,打通了从中职、高职到本科的升学通道。近两年有百余人通过专升本考试,升入省内本科院校,升本成功率达到92%。就业方面,形成了立足嘉酒、服务甘肃、辐射全国大中型央企国企的就业网络。有校企合作联盟企业286家,与酒钢集团、中核集团、中船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众汽车等多家企业签订校企合作的定向培养协议,实现了定向培养,精准就业的态势,2022年毕业生对口就业率达93.43%。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良好,具有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本次为面向2023年应届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共8个专业10人,详见《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

  5.硕士研究生为1987年9月14日(含1987年9月14日)以后出生;本科生为1992年9月14日(含1992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外相应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等由学院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结合岗位需求审查报考资格;

  7.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岗位。在学院官网及甘肃省人社厅网等媒体向全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岗位(详见《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

  (二)网上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

http://www.gsgtzy.cn:8003/zftal-hrm/vuejs/recruitment/login.htm),需提供材料有:

  1.《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线填报)。

  2.填报信息:个人概况、应聘岗位、通讯方式、学历学位、等级考试、教师资格、学习经历、个人特长、表彰荣誉等信息。

  3.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网络报名起止日期: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9月26日24:00。

  (三)资格初审。学院工作人员对网报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查询审查结果。

  (四)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10月10日9:00至16:00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

  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体育大道2222号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图文中心4楼录播室。

  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张复印件(上正下反)、《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下载打印)、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提供个人简历、学位/学历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所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3.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资格证、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报名应聘者须提供该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院人事部门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复审。

  (五)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在线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面试。

  (六)笔试面试。考试方式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以准考证确定的考试时间为准,试卷满分100分,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主要包括与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能力、专业技能等内容。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报名人数与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1,不足3:1的,以参加笔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做为最低分数控制线,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3: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最低分数控制线80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学校网站发布的面试通知为准。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成绩占总成绩的40%,成绩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采取面试(试讲)方式进行。

  参加笔试、面试考生必须“双证齐全”,即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为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七)体检与考察。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学院指定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函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出现末位成绩并列时,采取笔试或面试加试方式择优确定递补人选。

  (八)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按照招聘岗位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者经调查属实,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及之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待遇。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院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截止2023年9月14日24:00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工作在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纪检全程监督下实施。

  3.监督电话0937-5971385。

  五、联系方式

 

  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人:凤老师。

  联系电话:0937-5971260

 

  学院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体育大道2222号

  邮政编码:735100

                                              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

                                                 2023年9月14日

  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pdf
  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流程图.docx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