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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2024年昆山市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普高专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苏州市2024年昆山市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普高专场)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昆山市教育系统决定赴高校公开选聘160名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选聘对象: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研究生(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具有相应学位),专业对口,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研究生或本科就读院校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

  ②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在省级及以上专业类比赛竞赛中获奖。

  *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高校,视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名。

  4.具有相应层次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5.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应聘者视同为2024届毕业生。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⑴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⑶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⑸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选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4年昆山市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普高专场)》。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信息采集

  1.时间:2023年9月23日8:00—9月25日18:00

  2.方式:应聘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考情况及上传相关材料。已注册过账号的,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

  3.应聘者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并对照《岗位简介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系统即时显示岗位报名人数)。岗位一旦选定后,其资格确认、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综合面试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4.应聘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前,应聘者可以修改报名信息。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本批次高层次人才选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资格确认

  1.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需将以下材料制成一个多页的PDF文档上传至信息采集系统。所传材料必须清晰易辨,资格审查以上传的材料为依据。

  ⑴个人简历;

  ⑵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⑶学生证;

  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未发放的须出具高校盖章的证明材料,材料中需注明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情况);

  ⑸未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暂未发放或网签的须出具高校盖章的证明材料,材料中需注明签约情况);

  ⑹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⑺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需加盖院校教务部门章);

  ⑻相应层次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和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⑼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其他业绩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需上传。

  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确认由选聘单位具体负责。凡审查不合格的,由选聘单位在9月27日12:00前电话告知。

  (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通过资格确认的进入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评价)。选聘单位根据对应聘者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情况,按照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不满岗位选聘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综合面试)。是否进入综合面试由选聘单位在9月28日12:00前负责通知。

  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在面试前3天明确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资格复审和综合面试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初定时间:10月9日13:30初定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大学城文苑路1号)。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聘单位另行通知。

  应聘者务必在报名网站打印高层次人才选聘报名表(报名成功后即可打印)。资格复查时需提供《报名表》和报名时上传网络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校验后返还本人。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初定时间:10月10日,初定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聘单位另行通知。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专业素养和能力,以及应聘者的心理素质和心理特征。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为60分。综合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应聘者须于规定时间参加综合面试,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综合面试资格。

  (五)签约

  面试结束后当场签约。根据应聘人员综合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1.完成签约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本次选聘对通过综合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政审相关要求进行。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经选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以不递补。办理录用手续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取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各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昆山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到昆山市教育局,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如逾期未能提供相应证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录用条件另有政策性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录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7553129。

 

  咨询电话:

  江苏省昆山中学——叶老师0512-57554592

  昆山震川高级中学——袁老师0512-57709597

  昆山市第一中学——邹老师0512-57558896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中学——陈老师0512-57639736

  昆山陆家高级中学——汤老师0512-57960000

  昆山市柏庐高级中学——徐老师0512-36921011

  昆山市巴城高级中学——张老师0512-57853770

  昆山市周市高级中学——蔡老师0512-81636080

  昆山市花桥高级中学——胡老师0512-81868972

  昆山市锦溪高级中学——张老师0512-36651276

  昆山市蓬朗高级中学——陈老师0512-57639736

  昆山市教育局——0512-57532164

 

  本公告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昆山市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普高专场) 

 

昆山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8日

  2024年昆山市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普高专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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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天府幼儿园2024年编外教辅人员招聘

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教辅人员。

一、招聘人员范围、地点、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二)招考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府幼儿园(东逸园区)

(三)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1名编外教辅人员(后勤人事干事,招聘类别、学科及职位数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所聘岗位规定的大专或以上学历条件;

3.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应当与工作岗位相适应;

4.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5.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以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天府幼儿园2024年编外教职工报名表》《天府幼儿园2024年编外教职工资格审查目录表》后(见附件2、3,需亲笔签名),连同《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资料原件扫描发送到邮箱1159512091@qq.com作为报名和资格审查依据,文件名请以姓名+报名职位命名。

2.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2日16:00止。

(二)报名须知

1.编外教辅人员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确因岗位特殊需要调整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本人须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目录》(见附件,自行下载并亲笔签名)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于2024年5月22日在天云课堂(https://www.thzhjy.org.cn/)公布。

四、面试

时间:2024年5月23日(周四17:30-18:30)。

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及有关事项于2024年5月23日在天云课堂(https://www.thzhjy.org.cn/)公布。

五、公布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教辅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视情况可在成绩均为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总成绩及体检名单在天云课堂天河教育在线(https://www.thzhjy.org.cn/)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如:现实表现、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鉴定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可以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聘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天云课堂天河教育在线(https://www.thzhjy.org.cn/)公示3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的人员,按照政策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就业登记手续,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我单位不负责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以及有关其配偶、子女等任何事项。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有效]以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本单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广州市天河区天府幼儿园以及天云课堂天河教育在线(https://www.thzhjy.org.cn/)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四)报考前,已与天河区其他公办学校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已与天河区其他公办学校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拟录用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方有录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结束后三个月内,如本校有新增编外教师指标且有同类岗位需求的,可从本次招聘相应职位试教以及总成绩均为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

(六)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天府幼儿园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85616363转819,监督电话:(020)38622519。

广州市天河区天府幼儿园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广州市天河区天府幼儿园2024年编外教职工职位表.xls

附件2:广州市天河区天府幼儿园2024年编外教职工报名表.doc

附件3:广州市天河区天府幼儿园2024年编外教职工资格审查目录表.doc

附件4: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北辰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4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2日至2006年5月1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本市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5.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及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2024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毕业证、学位证核查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前取得,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能够通过国家学历学位认证。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报到前取得,报到前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10.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因隐瞒以上情况报考此次招聘被聘用者,一经查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等详见《2024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报考人员从2024年5月6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和天津北辰教育资源网:http://www.bchedu.cn进行查询。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笔试费用为45元/人,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网址: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2日16:00–5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2日16:00–5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招聘单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5月20日14:00–16:00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教师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试卷满分100分。退役军人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日9:00–11:00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2024年6月1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6月12日,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须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后空白处签字);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及学位相关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5月12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6.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报到前取得,报到前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7.以退役军人报考的考生,需提供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

8.其他未尽事宜,在笔试成绩查询时查看资格复审相关通知。

面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于资格复审后在报名网站通知,届时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费用为45元/人)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打印)。过期将不予办理缴费手续,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与网上报名所填内容不符或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四)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1.退役军人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于面试前1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试讲要有板书(体育、幼儿园教师除外),所有岗位面试时间为10分钟。试讲过程中黑板、粉笔、画具和电子琴由主考方提供,考生不得自带器材,请提前做好准备活动。

报考美术、音乐、体育、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在试讲的过程中还需结合试讲内容进行专业技能展示,具体要求如下:

(1)美术教师岗位,在试讲过程中需展示绘画技能,画具材料(4B铅笔、橡皮、画纸)由主考方提供;

(2)音乐教师岗位,在试讲过程中,需有教材歌曲演唱、舞蹈或电子琴等专业技能展示(可自选其中至少2项),面试现场提供电子琴;

(3)体育教师岗位,在试讲过程中可不展示板书,但试讲结束后需进行专业技能(特长)展示,展示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面试现场不提供任何器材;

(4)幼儿园教师岗位,在试讲过程中可不展示板书,需有专业技能展示,面试现场提供电子琴、画具材料(4B铅笔、橡皮、画纸),但技能展示不局限于电子琴、绘画。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及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在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时,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 ,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选按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如出现并列情况,则组织开展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考察

考察由北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和《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要求,我区将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进行准入查询,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以上查询不通过、存在有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备案、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凡于报到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招考部门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六、分配及待遇

(一)对于拟聘用的人员,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岗位,按照报考同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先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岗。拟聘人员将补充到我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北辰区教育局研究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以北辰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22-26390668

监督电话:022-26810452

网站技术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2024年5月6日

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64人公告

为满足津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4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毕业的人员(含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

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品行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3日至2006年5月13日期间出生);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政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现役军人;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1.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2.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具体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见《2024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津南区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人事与安全科。笔试、面试工作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一)发布招聘公告

津南区教育局于2024年5月8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jj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16:00至5月18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16:00至5月20日16: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提交后暂未审核或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可报名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提交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重新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3。未达到该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的,会退还考生所缴费用。

改报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14:00至16:00。

本次招聘,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招聘下一环节资格。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复印件,于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9:00至11:00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6月13日9:00至6月15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四)资格复审

2024年6月25日至6月26日,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出现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时,从报考本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并在反面下方空白处签字);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一式一份),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注:①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未要求英语水平、普通话水平的岗位,可以不提供。

②2024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可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通过面试,进入体检,毕业证和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③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进入面试的考生还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士及以上学位需要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特别提醒:部分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准备,及时认证。

5.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5月13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须为2024年8月31日前,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登录笔试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址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24年7月6日,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现场进行试讲课,由考官根据考生试讲课的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试讲课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聘用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果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人数的情况,退役军人优先,其他考生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由津南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进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应聘者本人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体检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

(七)考察

区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

考察工作由津南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要求进行准入查询,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以上查询不通过、存在有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如遇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体检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津南区教育局在招聘方案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岗位要求,在同一聘用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按照体检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按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完成报到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人员,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剂分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津南区教育局不提供统一食宿,一律由聘用人员自己解决。

五、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和举报邮箱

津南区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8510602 022-88511021

招聘工作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2-88510593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邮箱:jnqjyj08@tj.gov.cn

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招聘方案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

2024年5月8日

天津市河东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告

为吸纳高层次教育专业人才,提升河东教育发展水平,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河东区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教育人才10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数量:教师10名。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可于报考环节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5.具有各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博士所学专业与计划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相近;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6.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7.报考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教师岗位人员政治面貌需为中共党员;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4.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天津市河东区在编教师;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2024年5月7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河东政务网(http://www.tjhd.gov.cn)发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16:00至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6:00

报名网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资格复审

面试考核前,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需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和复印件;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本科(含专升本)、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5月11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无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布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即可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各环节由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方式:面试考核分为结构化面谈和试讲两部分,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结构化面谈和试讲各占50%计算),结构化面谈和试讲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考核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3.面试考核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4.总成绩的发布: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报考人员可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考察工作由河东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考生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一)2024年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22-24150712

网络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监 督 电 话: 022-24120353

咨 询 时 间:工作日 9:00-11:30 14:30-17:00

十一、其他问题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我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考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发布公告的网站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温馨提示:在招考期间,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的畅通。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广东佛山市第九小学2024年招聘合同制数学教师
一、招聘岗位

佛山市第九小学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数学教师。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持有小学或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2.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水平,能胜任小学数学学科教学工作。

3.思想品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有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性格开朗。

4.熟悉计算机操作。

5.有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在职期间教育教学能力强,业绩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报名方式

1.有意者请把求职材料的电子版(含求职信、近照、联系电话及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等材料)发送到邮箱:fsjxbgs@qq.com,(标题格式为学科+姓名+联系方式,如:数学+张三+18000000000)合则约见,择优录用。

2.联系电话:何老师:0757-83336058 18028126510

3.学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9号

佛山市第九小学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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