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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2023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9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名称详见《2023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招聘单位有关情况详见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网站“学校信息”栏。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和《2023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岗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附件2)的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须在原件核对校验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原件核对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取得副高级职称(即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或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学科类赛课活动二等奖及以上的获得者、或地市级及以上名优教师(具体类别为教育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特级教师(校长)、中小学名校长、教书育人名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校长)、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师德标兵、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支教教师、教坛新秀)、或区(县)级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或担任班主任期间该班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秀班集体的可放宽到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条件和资格(附件2)。

5.已就业的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截至2023年9月26日,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netpage/index.do)。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3年10月8日09:00至10月12日17:00。

2.网上缴费:2023年10月8日09:00至10月13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

4.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计划表》(附件1)、《岗位表》(附件2)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须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此次招聘网上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严格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23年10月27日前的工作时间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前原件核对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重复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只能参加一个招聘岗位的考试,其余报考的岗位均为缺考。

2.报考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应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5:1。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经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3:1,如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3年10月17日前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wh.gov.cn)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七、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含业务考核)。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面试成绩总分(含业务考核)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28日,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3.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3年9月2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

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2〕2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分别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4.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关于实施新一轮成都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6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市、区)及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相关考核表彰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考生本人于2023年10月18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交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地址:成都市黉门街29号6楼615室,电话:028-85067001),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加分情况将于笔试前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wh.gov.cn)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反馈至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地址:成都市黉门街29号6楼615室,电话:028-85067001)。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市)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服务证书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服务证书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科目成绩于2023年11月9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和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在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wh.gov.cn)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前原件核对校验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1.面试前原件核对校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核对校验原件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2.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按照面试开考比例和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并列进入原件核对校验。

3.原件核对校验方式。

考生须本人参加原件核对校验或由委托代理人持经公证的本人委托书(原件)参加原件核对校验。原件核对校验时考生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本人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核对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4.原件校验应提供的资料。

(1)《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2)笔试《准考证》;(3)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4)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普通话等级证书;(6)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7)省外公费师范生需提供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异地就业证明;(8)公立学校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报考,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即所在学校和所在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9)编外人员报考,需提供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以上材料(1)—(6)验原件交复印件,(7)—(9)交原件,并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套。

5.原件核对校验要求。

原件核对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

原件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原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递补进入原件核对校验),递补不超过三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wh.gov.cn)公布,请各位考生在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6.领取面试通知书。

原件核对校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了《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含业务考核)

1.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业务考核。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知识面等。业务考核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

3.面试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人数或者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wh.gov.cn)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相关公告。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wh.gov.cn)公布。

  八、体检与填报志愿

  (一)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中的业务考核成绩排序)。

体检时间、地点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负责通知并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由武侯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进入体检的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中的业务考核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填报志愿要求: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填报志愿,每人限报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未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中的业务考核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中的业务考核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负责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wh.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报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报到时,在职人员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武侯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管理,须服从对工作单位和岗位的调配。聘用人员按成都市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聘用人员在成都市武侯区服务最低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相关规定实行回避。

  (二)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接受成都市武侯区纪委监委的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28—12333;

考试咨询电话:028—85067001(武侯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

纪律监督电话:028—85569313(武侯区纪委监委驻武侯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查询网站: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wh.gov.cn)。

  十三、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市成都人事考试网、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wh.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本次招聘成绩;已经聘用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得应聘我区事业单位: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办理聘用手续资料的;

  (三)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有失本人诚信、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行为的。

 

附件:

1.2023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3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岗位表

3.同意报考函(参考)

 

 

 

                              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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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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