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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满足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用人需求,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学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8名。(详见附件1《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拥有相对应的学位证。思政教师06岗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拥有相对应的学位证。

  (四)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需求一致。

  (五)思政教师06岗和专职辅导员07岗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六)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

  (七)年龄为35(含)周岁以下(1987年9月27日以后出生、含当日),除专职辅导员07岗以外其他岗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9月27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八)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专职辅导员的,要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一线辅导员岗位工作。

  (九)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按照政策规定,与所报岗位有回避关系的人员;

  (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方法及程序

  (一)邮箱报名

  此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16:00期间

  提供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保管档案证明(档案存放在黑龙江省各地人才部门的考生,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龙江人才”,点击登录→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我要办→出具证明,提交审核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思政教师06岗和专职辅导员07岗提供考生目前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加盖党组织公章)扫描件,近期免冠蓝底电子版照片。专职辅导员07岗所有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dqyzgkzp@163.com,其他岗所有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dqyzrsc@163.com。邮件名称为:岗位代码+姓名+学历+手机号,例如:“01+王**+大学本科+手机号”。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请认真填报,因错误、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邮箱报名与网上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将通过邮箱反馈审查结果和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通过邮箱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前,修改完善报名信息,再次通过邮箱提交申请,邮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学历+手机号+修改*次(标明修改次数)”。

  (三)发放准考证

  发放笔试准考证详见笔试公告,请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aqing.gov.cn/)。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至邮箱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2.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10月20日登录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aqing.gov.cn/),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或调整。取消的请按网上通知要求办理,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以百分计。

  3.笔试加分政策。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和黑政规[2018]1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人员须在笔试前进行加分确认,具体要求详见有关说明项。

  4.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若同一岗位入围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但与招聘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客观题成绩高者优先。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需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4)思政教师06岗和专职辅导员07岗提供目前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党组织公章);

  (5)保管档案证明(档案存放在黑龙江省各地人才部门的考生,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龙江人才”,点击登录→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我要办→出具证明,提交审核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

  (6)近期免冠蓝底照片1张(小2寸)。

  1.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影响现场资格确认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经现场资格确认环节后,对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低于3:1的岗位,将视情况适当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紧缺或急需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面试内容。专职辅导员07岗采取结构化面试。其他岗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限时20分钟,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笔试加分确认时间:2023年10月19日9:00—11:00,地点: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望远楼211室(大庆市萨尔图区卡尔加里路11号),符合加分政策人员要按时报送相关加分证明材料,不按时报送加分证明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加分材料内容信息要准确,如信息填写不实影响加分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本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的报名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二)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学位、资格、符合加分政策等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7日(含当日)。

  (三)报考人员须时刻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daqing.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9-5814974

  监督电话:0459-5813381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3:30-16:00

  附件1: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9月27日

  附件1: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0654D567F0042269E0630A0012ACE4F2&selected=zpxx

  附件2: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0654D567F0042269E0630A0012ACE4F2&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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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秀师资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1名(其中面向优秀退役军人1名),其中中学教师10名、小学教师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志从事教育工作。

(三) 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四)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相关条件。

(五)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 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一) 招聘岗位详见《瓯海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和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 选报的岗位根据专业对口原则,以教师资格证书及学历证书标注所学专业为准。

(三)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四)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报名资格条件中(除年龄外)涉及到时间均统一截至2026年6月11日。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 报名与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6月11日9时—6月17日17时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6月11日9时—6月18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如实、准确、完整地按网报平台注明的填写格式注册个人信息并选择岗位报名,然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务必要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查看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仅注册,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按报名条件及填写格式要求完整填报相关报名信息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未通过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为确保再次报名时间充裕,建议报考人员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并密切上网关注初审结果。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要于6月18日上午11:00前以书面形式向瓯海区教育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地址:瓯海区行政中心古岸路381号瓯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317办公室)。

(二) 缴费确认

时间:2026年6月20日9时—6月22日15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于6月22日15时网报平台上缴费结束前,到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地址:瓯海区行政中心古岸路381号瓯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317办公室)提供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三) 招聘计划核减(取消)

同一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初审符合条件且缴费确认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优秀退役军人报考初中体育005岗位计划数与初审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005岗位初中体育招聘学校与计划数将一并纳入004岗位初中体育招聘计划,原符合条件的005初中体育岗位报名人员一并纳入本次004初中体育岗位的招聘。纳入后,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不足6人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ohedu.cn)公告公示栏目”予以公布。

招聘计划取消的,已报考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该岗位人员可于2026年6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到瓯海区教育局按条件改报,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地址:瓯海区行政中心古岸路381号瓯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317办公室)。

(四) 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6月26日9时—6月27日9时30分。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项目和分值

(一) 笔试

1. 时间及科目

2026年6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约占7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约占30%)。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 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1)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照各岗位(学科)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资格复审对象(其中小学体育、初中体育按1:5的比例确定),其中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资格复审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 拟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及资格复审要求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ohedu.cn)公布,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

2. 组织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对象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需提供的材料详见《瓯海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附件3)。

(2)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或者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则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入围技能测试、试课。

(3) 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将结合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遇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者,其空缺试课资格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中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资格复审对象)。

(三) 技能测试

报考“体育”学科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中小学体育测试内容为田径(35%)、篮球(30%)、体操(队列)(35%);

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技能测试。入围技能测试考生自愿放弃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技能测试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试课。

具体技能测试要求、时间、地点等由瓯海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四) 试课

1. 试课对象确定

体育岗位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则列为试课考核对象;其他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则确定为试课考核对象。

2. 试课

(1) 试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并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讲,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试课考核满分为100分。中小学教师岗位试课对象均准备45分钟,试课时间为10分钟。

(2) 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试课。试课对象自愿放弃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3) 试课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

(4) 试课时间、地点由瓯海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五) 计算总成绩

1. “体育”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试课成绩×40%;

2. 除“体育外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课成绩×60%。

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选岗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合计数1:1确定入围选岗对象。如遇末位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则分别按试课、技能、笔试成绩的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如遇各项成绩均相同人员,另行加试,加试采用面试形式,成绩高者入围。选岗对象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学科(岗位)中选择招聘单位。选岗后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六、体检

(一) 确定体检对象

以选岗确定的考生为入围体检对象,体检通知及体检对象名单将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

(二) 体检

入围体检对象要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得聘用。体检及后续环节不合格、不通过或放弃的,均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以及教育行业准入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为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的,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定罪不起诉决定的,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行为的,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用规定情形的,考察不予通过。

八、公示、聘用

(一)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 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本次选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 2026年应届毕业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必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四) 被聘用对象实行聘用合同制。公示期满并办理相关入编手续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则取消聘用资格。经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均要实行试用期,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本人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否则予以解聘,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九、其他规定

(一)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规范程序,严明纪律,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 户籍条件:

1. 以2026年6月1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以生源地报考的除外)。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2. 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仍在学校的,如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符合岗位要求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生源地户口簿。

(三)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四)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查实报考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报考信息和材料,否则视为审核不通过。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 报名、笔试、技能测试、试课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身份证遗失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凡弄虚作假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 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国(境)外高校留学人员报考的,须在2026年6月1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瓯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现役军人;

2. 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第二学士学位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2026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3.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 2025年面向高校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2025年11月批次)拟聘用人员;

5. 2026年面向高校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2026年5月批次)拟聘用人员;

6. 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与个人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九) 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是发布公开招聘教师相关信息的主渠道。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公告公示栏目”予以公布,请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http://www.ohedu.cn)。

(十) 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会同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瓯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77-88598287

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

0577-88538557

监督电话:瓯海区教育局信访巡察中心  0577-88534443

 

附件:

1. 瓯海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和要求一览表

2. 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 瓯海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

4. 瓯海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5. 同意报考证明(模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

6. 瓯海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回避关系情况报告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5日

温瓯教发〔2026〕96号 附件1:瓯海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和要求一览表.xls

温瓯教发〔2026〕96号 附件2: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温瓯教发〔2026〕96号 附件3:瓯海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docx

温瓯教发〔2026〕96号 附件4:瓯海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温瓯教发〔2026〕96号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

温瓯教发〔2026〕96号 附件6:瓯海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回避关系情况报告表.xlsx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文件精神,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将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8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场)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应届毕业生”指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首日前(即2026年6月11日前)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于报名首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对象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精神病史;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已经参加“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三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两场招聘通过体检进入后续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本场考试。

3.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须提供经毕业院校或该院校教务处盖章确认的专业课程成绩单,及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相近的意见材料)。应聘人员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以括号形式提出了具体专业方向的,应聘人员还须符合专业方向要求。港澳学习、海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专业名称为准。

4.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社会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6月11日9:00至2026年6月17日16:00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193),按照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

(一)报名须知

1.严格按照岗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应聘人员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审核是否构成回避情形,“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

3.应聘人员须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名。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成绩无效失去应聘或聘用资格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4.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体检。

5.应聘人员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未及时查收通知短信或其他自身原因,招聘单位不能联系到应聘人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1日9:00至2026年6月17日16:00。

(三)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须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含本科阶段),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暂不提供;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有院系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或“研究生院(处)”公章;

(3)学校或就读院系盖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含本科阶段);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不是中文的,须附有资质翻译公司出具的盖章版中文翻译文件。

3.教师资格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关于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附件3)。

4.其他材料:

(1)招聘岗位有专项要求的,还须提交学校(院)出具的专项证明;

(2)应聘人员为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须在报名时提交委培、定向单位和所在院校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

(3)应聘人员为退役军人的须提供退役证或退役证明;

(4)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缺失的,应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应聘人员为在编教师报考的,须提交所在学校及教育局同意报考的证明;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不作人工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详细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后自行报考,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名资料。

(四)笔试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6月18日9:00至6月22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后,于2026年6月24日9:00后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负责。

五、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计划于2026年6月下旬进行,地点在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具体安排以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网站补充公告为准。

2.笔试形式:现场统一笔试,题型为客观题。

3.笔试内容:

(1)语文、数学、物理、地理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中学阶段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知识以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内容;

(2)体育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内容。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在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发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页,自行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自笔试成绩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

5.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入围面试比例(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复审,计划于2026年7月上旬进行,具体安排以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网站补充公告为准。

入围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复审结果,如提示须补充证件(证明)材料的应在复审结束之前补全,证件(证明)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时间结束前补全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资格复审不通过,取消面试资格。如有需要,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等具体安排以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网站补充公告为准。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六、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由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组织与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提前2个以上工作日将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通知应聘人员;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由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将相关资料送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人员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复查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在该岗位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是否递补由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如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本次招聘的应聘,不再列为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十、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被投诉或被投诉经查不实或被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聘用人员应在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

(三)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等级聘用人员。

(四)本次招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编制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十二、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三、联系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条件和本次招聘政策有疑问的,可在报名期间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致电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咨询:0750-6623085。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6390186。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附件:1.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场)岗位表

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关于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2026年6月8日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2026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源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47号)、《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6年平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年龄要求: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87年6月19日(含)以后出生。若以退役军人身份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的或以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年龄可以放宽至1985年6月19日(含)以后出生。

4.户籍要求:现户籍或原户籍为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优秀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户籍限定现户籍或原户籍为平阳县;报考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初中社会岗位的,户籍放宽至现户籍或原户籍在温州市各县(市、区)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科学、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岗位,并在本科阶段获得全国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或浙江省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荣誉的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可放宽至现户籍或原户籍为温州市各县(市、区);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户籍不受限制;户口落户确认时间截止到2026年6月19日24:00。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5.学历学位要求:报考特殊教育岗位要求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优秀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要求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作要求;报考其他岗位要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国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24:00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毕业生须于2026年6月19日24:00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专业要求:优秀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专业不限;报考其他岗位须与普通高校所学专业对口(详见附件3);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教育等专业可报考初中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人文教育等专业可报考初中社会岗位;教育、教育学、小学教育、初等教育学专业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可按照教师资格证注明的学科进行报考;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 

7.普通话要求:报考语文学科教师岗位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8.教师资格证要求:考生应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适用于低学段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此类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须在2026年8月15日24:00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符合特殊教育岗位专业要求的考生,教师资格证的学科对应不作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报考岗位及指标

(一)报考岗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平阳特殊教育学校定向岗位(下称特校定向)在资格复审时填报。

(二)报考岗位指标

2026年招聘中小学教师92名,其中特校定向5名,面向优秀退役军人1名,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附件1。公办幼儿园将招聘雇员制教师若干名,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三、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6月12日9:00-6月19日17: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县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由于系统原因,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注意如下几点:1.请在“学习工作经历”一栏中填写“毕业高校及所学专业,退役军人填写服役经历”2.请在“外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情况、奖惩情况、职称情况和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一栏中填写以下3项: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学科、编号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段、学科、编号若属于户籍放宽对象的,还需填写放宽的条件。其他无关证书、奖惩情况不用填写。

(二)资格初审

时间:6月12日9:00-6月20日17:00。县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会在报考平台上说明理由。报考人员须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6月19日17: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考生注意报考时间。优秀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的,须在网上报名确认前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退役军人身份佐证材料以及报考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材料。请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于6月12日(9:00-11:30,14:00-17:00)将材料提交到平阳县教育局四楼404办公室(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

(三)缴费确认

时间:6月21日9:00-6月23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四)计划调整及更改报名

通过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调整招聘计划,调整的招聘计划将在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下称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054/index.html)予以公布。缴费确认的优秀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招聘计划数将纳入普通中小学体育岗位招聘计划,原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一并纳入普通中小学体育岗位的招聘。

因报考岗位招聘计划取消(不包括招聘计划核减),已报考该岗位并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可以申请改报。改报时间:6月24日(9:00-11:30,14:00-17:00),地点:平阳县教育局政工科404室(地址: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逾期视作放弃更改报名,退还报名费。

(五)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6月25日9:00-6月27日9:00。已完成报名程序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若笔试延后举行,准考证打印时间顺延至开考当天9:00之前)。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100分)

1.笔试科目:按报考岗位开设考试科目。

2.考试的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

3.考试内容分两部分:

⑴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

⑵学科专业知识。包括所报考对应学科教学内容、高等教育对应学科内容、教材教法等。特殊教育对应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其他学科对应中学阶段。

4.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于6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入围试课人数与计划招聘指标的比例2:1划定进入资格复审(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按入围试课人数与计划招聘指标比例3:1)(若划定最低分数线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与地点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另行通知)携带下列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并现场填报是否兼报定向岗位,逾期不予确认。

⑴下载打印《2026年平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教师确认表》(详见附件2)一式一份;

⑵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

⑶毕业证书(学信网上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学信网上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⑷平阳县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详见附件4);

3.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复审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具体所带材料以确认表要求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试课考核开始前24小时以内,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确认不参加试课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5.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6.笔试成绩、入围资格复审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将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录栏目中进行公布,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试课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试课考核。试课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1.试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时间60分钟,试讲10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2.入围试课名单及试课工作有关事项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录栏目中发布。

3.入围试课的人员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与试课,视作放弃,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试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指标1:1比例确认参加体检对象。入围体检对象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公布。

入围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优先顺序为:⑴试课成绩高分的考生;⑵报考学历层次高的考生;⑶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和报考学科相一致的考生;⑷身份为中共党员的考生;⑸获得优秀毕业生层次高的考生;⑹获得奖学金层次高的考生;⑺少数民族考生。(以民族排序时,以公安部门认可的户籍证明为准;以学历进行排序时,以考生提供的符合报考条件的并经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最高学历为准。)入围指标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考核,以最终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录用。兼报农村定向或特校定向的考生先参加非定向岗位录取,若录取不上的,再在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用。

2.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其空缺体检资格在该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入围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用顺序”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者,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考察不合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以后,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择岗。拟聘用对象根据报考岗位,选择相应学校。择岗办法和具体岗位设置另行发文。

3.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事业编制岗位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

五、其他事项

(一)录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财政全额补助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待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录用为特校定向岗位的,必须与定向岗位的学校书面签订实际服务期6年及以上协议,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录用为其他岗位的,必须与学校书面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的,不予跨县跨系统流动。

(三)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不参与八月份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在剩余的岗位中选取就业岗位。

(四)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以及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资格的,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试课、体检、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因此而空缺名额在试课之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三天内到学区、学校报到,迟到一周者批评教育,超过一个月者,取消录用资格(指标空缺不递补)。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有关今年招聘教师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上网查阅。

(八)招聘教师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和毕业生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招聘教师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六、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7-63886320,0577-63886317。

附件:1.2026年平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

          2.2026年平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确认表

          3.2026年平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平阳县教育局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5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办学校2026年储备教师教辅招聘公告

浦东新区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录一批储备教师教辅,通过浦东新区人力资源统一招聘平台实施,录用后由上海浦东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劳务派遣,计划于2026年8月上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貌端正,学习优良,身心健康。

2.应届毕业生与非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应届毕业生指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 2025年、2026年且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留学生)。非应届毕业生应为本市户籍人员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的外省市人员(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若报考南汇新城(浦东区域)学校岗位,可不受居住证持证一年的限制。

3.年龄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截至2026年5月在岗的区属公办学校就业年龄段储备教师教辅可不受报考年龄限制。

4.学历学位要求:

教师岗位:应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教辅岗位:应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

教师岗位:原则上高中及以上学段须专业对口,初中学段须专业相关。

教辅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对应专业学习经历或岗位工作经历,持有对应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所学专业可适当放宽。具体见《招聘简章》。

6.从业资格要求:

教师岗位: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申请教师资格必备证书(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可放宽至录用一年内获得。此类考生在签订合同时应承诺在相应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合同)。其中,报考语文学科教师的,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7.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要求以《招聘简章》为准。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8日12:00至6月16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期间,考生自行登录”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https://exam.pdhr.com)填报个人信息,并根据自身情况和报考条件,选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报名信息锁定不得更改,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0KB以下。

3.笔试确认。为科学合理利用好考试资源,避免公共资源浪费,请已提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6年6月17日10:00至6月18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完成笔试确认,完成笔试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笔试确认阶段,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4.准考证下载时间:2026年6月25日16:00至6月27日9:15。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5.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和电子照片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考生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拟于2026年6月27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实施,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2.考生按报考岗位要求,参加相应笔试科目。笔试内容:教师、卫生保健/康复师、财务会计、学科实验(化学)、学科实验(物理)、学科实验(生物)岗位主要考核专业(学科)知识与技能。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专业(学科)相关技能、对专业(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的理解与掌握水平等;电化教育、职校实训员、图书资料、档案管理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拟于7月上旬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平台查询。

4.资格审查及面试拟于7月上中旬进行。对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招聘单位结合资格初审情况,以岗位招聘数和面试人数1:3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

招聘单位对达到面试分数线的考生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提供准考证、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与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资格初审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5.体检、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及考察拟于7月中下旬进行。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招聘单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若出现因综合成绩并列造成超出1:1比例的情况,则对末位并列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也并列,则招聘单位可组织加试,或在有空缺额度前提下增加招聘人数。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6.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教师岗位拟录用人员须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

7.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将分批在”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https://exam.pdhr.com)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1.拟聘用人员由上海浦东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劳务派遣管理,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笔试合格人员未被录用的,其笔试成绩在2026年8月底前继续有效。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岗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二次报名。二次报名公告、职位等将于7月中下旬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

3.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报考人员需要咨询报考条件、岗位要求、面试等相关内容,请直接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58604297

监督电话:20742487

咨询时间:报名及笔试确认期间工作日9时至17时

 

附件:1.《储备教师教辅公开招聘简章》

2.《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3.《报考问答》

广东省河源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的决策部署,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河源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303人。招聘单位及具体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详见《河源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有关岗位具体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年龄要求:18-38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放宽至43周岁;博士研究生、副高职称放宽至48周岁;正高职称放宽至53周岁;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放宽至43周岁。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

  8.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2日9:00至6月18日17:00

  报名网站:https://www.sydwzk.cn/gdhysydwzp2026

  2.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2026年河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准确把握本人与报考岗位的岗位具体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系统审核只能对有限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核,报名成功并不说明报考人员完全符合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认真核对个人资料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要求,慎重报名。

  3.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6月23日9:00至6月24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报考人员报名不成功。

  4.打印准考证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自行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考试方式为直接业务考核的岗位,不再统一编排准考证,应聘人员无需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时间截止后,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开展资格复审等后续工作。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部分岗位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具体详见岗位表。

  1.笔试。笔试科目按岗位分两类,综合岗和教育岗考《基本能力测试》,卫生岗考《卫生专业知识》。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各有关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考试方式为直接业务考核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应聘人员确定为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直接业务考核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岗位的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请笔试成绩靠前考生密切留意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面试。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业务考核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向考生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后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

  考试方式为直接业务考核的岗位,综合成绩=直接业务考核成绩。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综合成绩小数点后三位确定名次;如综合成绩小数点后三位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组织单位网站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在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本人信息,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详见附件3)。电话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9:00至12:00、14:30至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四)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附件1:河源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报考须知.docx

  附件3:咨询电话.xlsx

  附件4: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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