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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3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2023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泰山护理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学院前身为山东省泰安卫生学校,创建于1956年,2011年升格为高职院校,占地530亩,在校生1.1万人,职工444人。主要举办专科层次医护类高等职业教育,设有3个教学部、6个系,现有15个招生专业,其中“预防医学专业”为国控专业。
  学院现有1家直属附属医院、3家附属医院、5家紧密型教学医院,在省内外64家综合性医院及医药企业集团建立了实习基地,先后与中航东星、山东九州通、泰山医学科学院、泰山医养中心、泰山智能制造产业研究院、山东万佳宜康康养发展有限公司等大院大所、产业园区、行业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近年来,学院毕业生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保持在90%以上;2022年有905人升入本科相关专业,升本率同比上升4.19个百分点;2022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1.12%。“护理康养专业群”、“医学技术专业群”被评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护理专业教学创新团队获批 2022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已建成2个全国职业院校骨干专业、1个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7个全国“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学院被评为第三届省级文明校园,入选国家第二批基层西学中能力建设工程带教基地、是山东省康养产教研联盟理事长单位、山东省医护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第二家国际护士培训基地。学院获得山东省教学示范学校、山东省首批高等职业学校学分制改革试点单位,被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评为泰山国际护士培训基地。
  二、应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初级岗位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应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10月1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3.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 42 人,具体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及各岗位招聘人数详见《2023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全文及《2023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应聘须知》(见附件2)。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9:00至10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1:00至10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链接(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cn_tatshlzyxy/index.html#/index)(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提交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10月19日16:00后,学院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6日11:00至10月20日16:00
  我院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初审,确认初审结果,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3年   10月20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0月20日16:00前向我院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0月16日11:00至10月2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10月20日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缴费成功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打印《2023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按照通知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照学院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学院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分为综合类和教育类两大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及要求将在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学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具体事宜请关注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学院官方网站公告。
  (二)面试
  教师岗1—教师岗23、思政课教师、消防安全教师、信息技术教师、实验指导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实习就业指导教师1—实习就业指导教师4、辅导员1—辅导员3、宣传干事、数字化管理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养、学生教育与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在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在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招聘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如需组织加试另行公告。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可继续申请减免面试考务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
  学院按照确定的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我院将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全面深入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学院官网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泰山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资格审核电话:0538-8082312
  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538-8082093                     
  咨询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1:《2023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3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
  附件4:《容缺承诺书》
  附件5:《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
                                    2023年9月28日

附件1:2023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pdf
308419230b7cb1c1f31711794bc6bcb5.pdf (116.92 KB)
附件2:2023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pdf
b1a30a8851fcc50199c5d6d8528f7bbc.pdf (237.53 KB)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pdf
634d68abcc6bf8d13b1eb43921151eac.pdf (81.66 KB)
附件4:容缺承诺书.pdf
426eae191eeff873de33efe2b57e09e2.pdf (69.40 KB)
附件5: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pdf
971d540e25e43b155ca93d4375407840.pdf (37.8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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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当涂县2024年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当涂县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程序

  2024年当涂县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三、引进岗位

2024年当涂县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岗位29名(见附件1),相关信息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angtu.gov.cn/index.html,下同)上统一发布。

  四、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具备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4月28日(含)以后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 4月28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5月10日~5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当涂经贸学校电大楼2楼201教室(当涂县姑孰镇太白东路1号)。

  2.报名材料:①2024年当涂县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②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③近期1寸照片4张。以下情况还应提供:

  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本人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学籍证明;同时须提供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等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属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与报考专业一致书面承诺材料;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材料;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以学前教育专业、学前教育学(二级学科)、学前教育专业硕士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须提供一年以上特殊教育工作经验证明。

  3.有关要求

  (1)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对提交的各类信息负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其中一个岗位和参加考试。

  如当涂县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考试与考生选择的其他考试冲突的,考生自己慎重选择,后果自负。

  (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及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原件、复印件,通过审核可减免考试费用。

  (4)报考同一岗位的引进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设定为1:3。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报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的引进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5月17日8:00至12:00进行现场改报或退回报名费,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为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引进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信息或与公开引进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等资格。

  六、笔试

  (一) 笔试内容和范围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

  笔试范围参见《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网址:http://jyt.ah.gov.cn/xwzx/tzgg/40693746.html)。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5月24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当涂县教育局(当涂县姑孰镇太白东路1号)人事股111办公室领取。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 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满分为12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各占60分。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在报名时,提交上述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参加考试的考生主动关注,自行查询。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各引进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主动关注。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于专业测试前一天前往当涂县教育局111办公室缴纳专业测试费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与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若总成绩相同,则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下一环节;若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相同,则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下一环节。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县教育局对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

  (一)按照公布引进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县教育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二)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同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考察对象如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三)对体检、考察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2次。

  九、公示

  (一)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引进单位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一学科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自主择校。

  (二)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报经县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所空岗位名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考生自主择校结束后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编制管理。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5年内不得流动。对未在聘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或证书编号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事宜

  本次引进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

  本次公开引进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当涂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本次公开引进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引进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引进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5—6748031 (县教育局人事股)

  0555—6798773 (县人社局事管股)

  监督举报电话: 0555—6748028 (县教育局监审股)

  0555—6740077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

  注: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附件1:2024年当涂县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具体岗位表.pdf

2.附件2:2024年当涂县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当涂县教育局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安徽滁州定远化工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4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计划

  2024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7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详见附件1《2024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2.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3.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必须一致;

  4.具备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签署本人关于按时取得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4月28日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10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4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分辨率约为300-500像素,大小为100kb以下),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5月1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11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12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4日8: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5月14日18:00前完成对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审查未通过或放弃改报的后期予以退还笔试费用。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一科(具体考试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各专业均以该专业本科层次的主干课程为考试内容,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5月23日至5月24日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笔试成绩预计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对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名网站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应包含本人基本信息、院校、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能否按期毕业等内容)、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将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工作全部结束后,将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资格复审不再进行递补。

  (五)面试

  1. 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2. 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和能力,通过说课(60分)、现场问答(40分)等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参考书目见《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面试参考书目》(附件2)。

  为确保聘用人员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最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确定后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学历由高到低、工作年限由长到短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仍然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定远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进行递补,递补只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九)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未取得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在聘用后2年内仍不能取得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和定远化工学校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50-4036038(定远化工学校)

  监督举报电话:0550-4998896(定远县教体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面试参考书目》

 

 

 

定远县教育体育局

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定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2024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4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面试参考书目.docx

河北廊坊市广阳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28名。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广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广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招聘328名教师,各岗位招聘人数、专业条件、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廊坊市广阳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仪态端庄,具备与教师工作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6日至2006年5月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考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6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工作经历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2024年)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4.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5.岗位条件中“驻廊部队随军家属”是指报名日(5月6日)之前已办理完驻廊部队随军手续的家属。
  6.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7.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对报考教师岗位人员的要求:
  报考人员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符合相应条件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以报考,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岗位信息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
  1、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专业为括号内、外均可)。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2、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的方法和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4年4月29日,在广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须知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报考条件,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注册。考生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选择、填表和提交审核。登录报名系统需输入身份证号/账号和密码,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提交报名”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材料不齐”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报名。“审核通过”的,信息及报考岗位将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交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不通过而错失改报时机。
  5.请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交费截止时间和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
  6.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廊坊市广阳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lfgysyzp)。
  报名时间:5月6日9:00至5月10日17:00。
  审核时间:5月6日9:00至5月11日12:00。 
  交费时间:5月6日9:00至5月12日17:00。
  报名交费。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即报名有效,否则报名无效。
  (四)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先报名交费,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将证明材料以照片形式发送到邮箱lfsgyqjszp@163.com申请退费,并打电话0316-2087652进行确认,审核通过后,考务费由报名网站原途径退回。
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如下: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5月22日9:00开始。交费成功的考生请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lfgysyzp),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逾期没有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六)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5月26日上午9:00-11:00。
  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一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成绩查询
  5月29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lfgysyzp)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4.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2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2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未通过和个人放弃形成的缺额,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缺考、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的考生、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七)资格复审
  广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公告,考生按照公告通知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
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符合相应条件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
  2.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坊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人员,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属“基层项目人员”的,应与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掌握的名单一致;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国(境)外留学毕业回国人员须提交学校证明;
  6.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博士研究生或高级教师职称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档案存档证明或档案代理协议、未落实工作单位个人承诺书。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按同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八)面试
  1.打印《面试准考证》
  6月19日9:00开始。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lfgysyzp),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没有打印《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6月23日。
  面试地点:面试准考证上登记的地点。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评委组成
  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人员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4.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每人试讲不超过10分钟,考生提前备考10分钟。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5.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聘名额。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查询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月25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lfgysyzp)查询考试总成绩和是否入围考核。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笔试成绩较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基层经历较长者。若再相同,组织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
  ()考核
  考核时间:6月26日至7月2日。
  区教体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核。考核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核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进入体检。
  (十一)体检
  7月5日,在广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及注意事项。
  7月8日,由区人社局组织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广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区人社局审批,报廊坊市人社局备案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核、体检、公示等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在各相关环节后,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公示期结束后,对岗位再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选择学校
  (一)公示期满的考生进入选校环节(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所属小学20名教师不需要参加选择学校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的考生,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逐一选择学校。
  (三)每名考生只限选定一所学校,选择确认后不再更改。招聘计划为一个名额的岗位,考生须服从安排。
  选校环节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

  六、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广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于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到相关信息,影响到招聘各环节,责任自负。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本《公告》由廊坊市广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

附件1:廊坊市广阳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廊坊市广阳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分布表
附件3:广阳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附件4:未落实工作单位个人承诺书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6:广阳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表

  
 

廊坊市广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2024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选拔县外优秀教师到元江县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现将元江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2024年元江县教育体育局拟从县外选调教师10名,分大岗位考核(考试)选调,其中岗位一考核选调5名、岗位二考试选调5名。

  二、选调范围

  元江县外公办学校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职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

  6.年龄40周岁以下,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7.近三年履职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责任追究,还在影响期的;

  2.正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责任追究的;

  3.师德师风不合格的;

  4.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四、选调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5月17日17:30止,过时不再受理材料。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2024年玉溪市元江县面向县外选调教师报名表》以pdf格式原件扫描,发至6012434@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手机号+现任教学校,不完整或不清晰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3.报名咨询电话:0877-6012434。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选调考试。所需材料:

  1.2024年玉溪市元江县面向县外选调教师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近三年的履职考核表,复印件经现所在单位审核后签署“核查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7.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师德师风鉴定材料;

  8.聘期内的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复印件由现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后,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9.本人所获得的教育教学类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经现所在单位审核后签署“核查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考核(考试)的方式

  1.考核选调(岗位一)

  符合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模范、县级课赛一等奖、州市级课赛二等奖及以上、县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成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省级公费师范生、普通高校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师范院校毕业生等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直接考核选调。如报名人员超过选调数额时,根据获奖证书、荣誉称号等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试选调(岗位二)

  岗位二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选调,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选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根据考核(考试)结果,如出现选调岗位空缺时,在选调名额总量内,考核选调和面试选调的名额可做调整。

  (四)确定拟选调人员

  分类按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成绩并列的,教学成绩优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幼儿园教师同时加检《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中规定增加的检查项目。体检费由选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首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在2个工作日内可由报考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根据确定的拟选调人员,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六)调入人员岗位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并依据调入人员的专业、学段,由县教育体育局安排到县内中小学校或幼儿园任教,本人须服从工作安排,并能接受因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数额不足出现的低聘情况。岗位安排后,出现放弃人员,递补人员应服从教育体育系统安排岗位。调入人员在教育体育系统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服务年限满后方可申请调动和参加各类考试调出我县或教育体育系统。

  (七)公示

  对考察通过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之前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公示之日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不良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足以影响调动的,由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调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调和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1.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在选调工作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公开选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7-6013025。

  5.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确定。

 

  附件:2024年玉溪市元江县面向县外选调教师报名表

 

元江县教育体育局     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关于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体系统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技术队伍建设,江油市启动2024年上半年教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拟公开考核招聘3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3名(详见附件1)。相关公告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ou.gov.cn/)上公布。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主要面向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满18周岁,具体条件以附件1为准。

  3.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5.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6.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协议(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江油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10.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11.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直接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3日12:00。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等内容,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资格条件相符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真实、准确填写《江油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报名审核表》,详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且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完整。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审核表》扫描件按要求命名打包传至指定邮箱。

  邮箱:408797884@qq.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老师   0816-3221246

  邮件标题和压缩包名称格式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如“张三+XXXX”。

  (4)资格初审:时间截止2024年5月14日17:00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短信或邮件进行反馈。资格初审合格者,携带打印的《报名审核表》以及个人资料(见下文现场资格审查所需个人资料要求),按后续公告要求的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根据安排参加面试考核,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详见后续绵阳人事考试网和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公告。

  (2)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持《报名审核表》(附件2),携带并提供以下清晰、完整的个人资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

  ①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1张;

  ②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②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将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面试考核

  1.时间及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特别提示: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之比超过1:30的,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3.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三)体检、心理测试及综合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按副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1.体检、心理测试工作在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医院进行。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2.用人单位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3.因体检、综合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商议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送交招聘单位。

  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者,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江油市纪委监委驻江油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16-3230749

  咨询电话:

  招聘条件咨询电话:

  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0816-3221246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  0816-3223055

  招聘政策程序咨询电话: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3227286

 

  附件:1.江油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江油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审核表

  附件1:江油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江油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审核表.doc

 

 

                          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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