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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卫健、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汉寿县卫健、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汉寿县卫健、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其中县卫健局所属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5名,县卫健局所属基层血防站3名,县乡镇公办幼儿园3名,县职业中专教师10名(职业中专教师为备案制编制,根据县职业中专教师编制情况,经考核合格,逐步解决全额事业编制,待遇与汉寿县在编教师一致)。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汉寿县2023年卫健、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附件1),其中:

1.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2. 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2023年10月31日前仍在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信息

( 10月 7 日—10 月 13 日)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 10 月 11 日至 10 月 13 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汉寿县人社局大厅人事考试窗口。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个人从网上下载并填好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相应执业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证件照片3张;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工作及社保证明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时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2.报考人员提交的各种资料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确保诚信参考。因考生填写信息不真实和提交资料不齐备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四)确定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研究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五)笔试

1.现场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 10 月20日到汉寿县人社局大厅人事考试窗口现场领取《准考证》,并在笔试当天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考。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此次招聘考试,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2.笔试时间、地点和范围

时间:10 月 21 日上午9:00-11:30。

地点: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范围:专业不限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详见岗位表)。

笔试成绩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面试定于 10 月 28 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

2.面试对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人员名单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3.面试方式:卫健系统招聘人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幼儿教师和音乐舞蹈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和特长展示,幼儿教师特长展示包含简笔画、弹唱合一、自选舞蹈,音乐舞蹈教师特长展示包含视唱、钢琴弹奏、自选项目;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面试时长均为10分钟。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人员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成绩合成

(1)卫健系统: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幼儿教师、音乐舞蹈教师: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教学试讲×60%(备课成绩×30%+试讲成绩×70%)+特长展示×40%

(3)其他学科教师: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备课成绩×30%+试讲成绩×70%

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等执行,并增加毛发检测项目。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十)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在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者,或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经查实应该取消聘用资格者,不予聘用。由此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五、组织、纪律与监督

  (一)加强领导。成立汉寿县卫健、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平任组长,副县长肖亦文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人大社会建设委为成员单位。整个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领导实施。

  (二)加强监督。严格按本公告规定的程序和有关政策要求执行。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县人大社会建设委等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请及时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考各环节相关信息,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电话应注意保持畅通。

  (二)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缺少相关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三)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报考者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由汉寿县卫健、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36-2858181(人社局)  0736-2856039(卫健局)

考务咨询电话:0736-2858606

监督电话:0736-2132033

附件:

1.汉寿县卫健、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

2.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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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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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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