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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3年荆门市教育局专项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省2023年荆门市教育局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荆门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荆门外语学校初中部转设为公办学校工作方案》《荆门市龙泉北校转设为公办学校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市直义务教育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荆门市直义务教育学校专项招聘教师79名,其中荆门市外语学校45名,荆门市龙泉北校34名。招聘岗位具体见《2023年荆门市教育局教师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符合一定条件的编外聘用的中学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中学教师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7.具有2年及以上荆门市中学任教经历,且目前仍在教学一线工作(出具任教经历证明和社保缴费明细);

  8.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荆门市内学校连续任教3年及以上(出具任教经历证明和社保缴费明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9.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三年来受过党纪和政纪处分或已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有体罚学生、有偿家教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并被查实且尚在处分期的;

  (3)近一学年度病假累计三个月以上,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

  (6)现在编教师;

  (7)有其它“一票否决”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0日—10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

  荆门市招生考试局一楼大厅(天鹅路西段25号)。

  (四)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学科,报考人员按设岗学科报名”的方式进行,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及其他证明材料,《2023年荆门市教育局教师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本人报考,不准代报。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专项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有关资料,诚信报考。

  5.报考信息由本人签字确认,并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现场同步进行,并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笔试

  (一)时间、地点、测试内容

  1.时间:2023年10月15日(星期日)上午8:30-10:00。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考生方可交卷出场。

  2.地点:荆门市招生考试局考试大楼3栋。

  3.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题本由市教育局委托第三方负责制作。

  (二)开考比例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开考,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市教育局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提出申请,急需、紧缺的岗位按照不低于1:1.5的比例提出申请,报市人社局核准,并通过荆门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五、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确定

  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和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控制线,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二)面试公告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离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递补。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面试内容及方法

  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按照应聘科目与说课科目对应的原则,重在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素养,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总分100分,每个参考对象备课时限不超过20分钟,面试时限不超过10分钟。评委现场考核评分,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六、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考察工作由荆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和备案

  (一)荆门市教育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部门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荆门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市教育局统一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十、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荆门人事考试网(http://www.jmrsks.cn/)、荆门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jingmen.gov.cn/)发布公告,请参考对象注意跟踪关注相关招考信息。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招聘考试全程接受纪检监察、人社等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参考对象凡有舞弊行为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对违反专项招聘纪律的参考对象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本公告政策口径由荆门市人社局、荆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24-2336724;0724-2332968。

  监督电话:0724-2338323。

  附件:1.2023年荆门市教育局教师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

      2.2023年荆门市教育局教师专项招聘报名表

  荆门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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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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