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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是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山东省第一所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30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被确定为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连续三年被确定为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荣获山东省文化创新奖、世界职教院校联盟校企合作及创新创业卓越奖。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设有海洋技术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通用航空系、现代汽车系、电子信息工程系、会计系、商学系、人文与旅游系、创意设计系、国际教育系、开放教育系、公共教学部、思政部、体育部15个系部;开设水产养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钢铁智能冶金技术、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51个招生专业,涵盖农林牧渔、资源环境与安全、生物与化工、食品药品与粮食、土木建筑、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装备制造、财经商贸、电子与信息、旅游、教育与体育、文化艺术、公共管理与服务等14个专业大类,形成了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学校先后与齐鲁工业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开展了高职与本科“3+2”对口分段贯通培养试点专业2个,面向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分数线连续多年在全省同类院校名列前茅,毕业生就业状况良好。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有关规定,结合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报考教师类、教辅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报考辅导员、校医A岗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报考校医B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六)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报名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招聘岗位明确了专业要求,其中,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均符合要求。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并提供佐证材料。必要时可主动联系学校介绍有关情况,学校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中小学在编教师应聘的,须征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10月16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9:00—10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1:00—10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s://www.rzpt.cn/zzjg1/zzrsc/tzgg.htm),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填报信息同时需上传以下报名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张A4纸上。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3.研究方向佐证材料。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毕业论文提纲。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所学课程、毕业论文提纲翻译资料。

  4.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

  5.党员佐证材料。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信(附件3)。

  6.学生干部任职佐证材料。招聘岗位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年限”要求的,须提供学生干部证明(附件4)。

  7.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

  8.校医B岗位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6日11:00—10月23日12:00。学校成立资格初审工作小组,在统一时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集中资格初审,按要求严格审核学历、年龄、毕业院校、专业研究方向等信息,确定初审合格人选。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0月16日11:00—10月24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本次招聘考务费的收取标准:笔试每人40元,面试每人70元。

  (四)招聘计划核减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11月2日9:00—11月4日8: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考试和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11月4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笔试方法和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只考一场,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相关知识两部分,各占整个试题分数的5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公文写作等基础性知识;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登记表》、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同报名系统填报信息上传材料。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核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三)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辅导员岗位按照1:5进入面试,其他岗位按照1:3进入面试,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教师、教辅、校医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情况在学校官网及报名系统予以公告,不单独电话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同意后,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省编办、省人社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人员纳入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未尽事宜,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33—7987021

  电子邮箱:rzptrsk@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rzpt.cn/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学校微信公众号:

 山东省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附件:1.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3.党员证明信

     4.学生干部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7日

 

  附件1-5.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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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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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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