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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第二批简化考试程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第二批简化考试程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贵州交通技师学院(贵州省交通运输学校)是经省委编办同意成立的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所属公办全日制技师学院。校园占地面积320亩,现有在校生近7000人,教职工300余人,学院秉承“德行天下、技承天工”的校训,坚持“基础立校、依法治校、质量强校、大赛兴校”的办学思路,立足贵州,辐射西南,依托交通,服务社会,培养了大批工匠型技能人才,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先后获得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贵州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世界技能大赛汽车喷漆项目中国集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混凝土建筑项目中国集训基地、贵州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贵州省首批中职强基工程学校、贵州省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确保实现学院“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的办学目标,结合学院各项建设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交通运输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第二批简化考试程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在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能力素质。

  6.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0月17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

  7.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8.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

  报考人员所获业绩奖项应符合学院要求(详见附件1),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其中一条: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2)获得省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之一。

  (3)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之一。

  (4)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或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大赛前15名)。

  (5)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指导学生获中国技能大赛优胜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之一(奖项人员姓名或指导老师姓名需在获奖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上体现)。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拘留处罚的。

  7.在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前(2013年12月28日前),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8.被开除公职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

  10.近5年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被辞退或在事业单位因旷工、年度考核不合格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11.截止到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12.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

  13.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1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1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uizhou.gov.cn)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guizhou.gov.cn)、贵州交通技师学院网站(http://gzjtjsxy.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10月8日到2023年10月16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每天9:00-12:00,14:00-16:00;报名地点:贵州交通技师学院勤政楼3楼305室(贵阳市云岩区白云大道224号)。

  2.现场报名时需如实提供下列材料

  (1)《贵州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第二批简化考试程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名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7)应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大赛获奖证明、获得荣誉称号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第二批简化考试程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提供。

  3.报名要求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报名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资格审查

  由贵州交通技师学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交通技师学院网站公布,审查合格的人员即为进入下一环节参加考试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违纪、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岗位适应性测试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贵州交通技师学院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考试地点为贵州交通技师学院(贵阳市云岩区白云大道224号),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岗位适应性测试以专业技术实操测试和实训课试教对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教学能力进行综合考评(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

  2.现场答辩组织评审专家组(由本校评审专家、外聘一定数量评审专家组成,外聘专家的比例不低于该岗位考场考官总数的2/3)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答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60%)。

  考试总成绩=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40%+现场答辩成绩×60%。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现场答辩成绩和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完成所有考试或岗位适应性测试、现场答辩、考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仍并列的,岗位适应性测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末位并列,且岗位适应性测试、现场答辩成绩相同,进行加试测评。考试成绩在贵州交通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考试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和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有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情形之一或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且影响聘用的,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guizhou.gov.cn)、贵州交通技师学院网站(http://gzjtjsxy.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报到或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监督和贵州交通技师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

  (二)贵州交通技师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发生违规违纪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4721265 监督电话:0851-84858690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交通技师学院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交通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第二批简化考试程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       

        2.贵州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第二批简化考试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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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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