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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2023年下半年曹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菏泽市2023年下半年曹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经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条件;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10月24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7.报考B岗的人员必须具有曹县户籍;

  8.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人事管理权限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均为2023年10月24日及以前,并在资格审查中予以提供。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下半年曹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自行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9:00-10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00-10月27日17:00

  报名网址:http://www.caoxian.gov.cn/(曹县人民政府官网)

  应聘人员报名时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上传照片必须为近一个月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得佩戴眼镜,不得美颜,浅色背景),且能够清晰反映本人面部特征。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00-10月27日15:00

  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且符合应聘条件的通过初审;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说明理由。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0月24日11:00-10月27日17:00

  按照有关规定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的标志为“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已完成网上缴费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务于10月27日16:00点前与曹县教体局政工股联系(电话:0530-339730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应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2023年度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10月27日16:00点前到曹县教体局政工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免收笔试考务费。

  (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3年下半年曹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此表请妥善保存,以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此表一定按规定时间正反面打印,报名系统关闭后无法打印),并于11月9日9:00-11月12日9:30登录曹县人民政府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岗位调剂。报名结束后,缴费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的岗位计划调剂到报名缴费人数比例较高的相邻学段同科目岗位。调整招聘岗位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

  (六)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试内容与方法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

  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2日上午0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曹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本人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下半年曹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本人签字的《2023年下半年曹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2);

  (3)笔试准考证;

  (4)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5)报考依据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应聘人员需提交2023年10月24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

  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报名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需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

  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学位的,应当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本人查询网页打印件;

  (7)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满6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

  (8)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曹县常住人口户口簿(2023年10月24日前落户);

  (9)定向、委培毕业生、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中(3)至(9)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其复印件与(2)原件按顺序装订。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内容和方式

  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内容和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具体面试办法如下:

  根据有关规定,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曹县人民政府官网。

  面试采取试讲、技能测试的方式,重点测评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实际操作能力及教学组织能力。

  3.考试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曹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等额进行,对弃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学历层次高、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工作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曹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七、其他

  1.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2.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曹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应聘。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和培训班。

  咨询电话: 0530-3397300

  附件:

  1.2023年下半年曹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3年下半年曹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版

 

曹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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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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