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广东惠州市教育局2023赴高校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惠州市教育局2023赴高校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公告

  惠州,地处广东省东南部、珠江三角洲东北端,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全市陆地面积1.13万平方公里,占整个大湾区面积的五分之一。下辖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5个县区,设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国家级开发区,常住人口606.6万人。

  惠州坚持“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坚定打造更具核心竞争力的石化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以及生命健康“2+1”现代产业集群。2022年,实现年度地区生产总值5401.2亿元,增长4.2%,增速居全省第一。工业总产值在2021年破万亿,在跻身广东省第五个“万亿工业大市”的基础上,2022年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达11122.22亿元,同比增长10.1%。多项经济指标稳居全省前列。

  根据惠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惠州市教育局定于2023年10-11月在北京、广州、武汉、长春、西安等地公开招聘205名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待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惠州市教育局统一分配至市直有关公办中小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即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其中,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岗位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招聘对象: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9.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审查的;

  10.年龄、工作时间等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10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应为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龄、工作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1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具体岗位条件

  详见《“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职位表》(北京场)(武汉场)(长春场)(西安场)(广州场)。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简称《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资料。应聘者所学专业已经列入《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能再作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翻译件。

  (三)岗位待遇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

  四、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应聘者报考资格网上初审→发布笔试考试通知(含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应聘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并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公布笔试成绩及查分→现场审核报名资料、验原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公布总成绩→面谈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考察合格后才能正式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环节。笔试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为70分,笔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点。总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计算,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折算而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全部小数,不四舍五入。

  (一)报名

  采取网络系统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计划在北京、广州、武汉、长春、西安等地设置考点,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择其中的1个考点,且限报其中的1个职位。具体报考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1.网上报名时间。

  武汉场:2023年10月20日8:30时至10月26日17:30时止。

  广州场:2023年10月26日8:30时至11月1日17:30时止。

  北京场、西安场、长春场具体报考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2.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惠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huizhou.gov.cn/)的“‘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请应聘者务必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料(报考资格初审以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如因所填写资料真实性有误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出现有关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并在网上打印《“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管,面试前的资格现场验证中需提交)。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还需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资格初审

  以应聘者的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

  (三)笔试确认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须分别于以下时段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1.武汉场:10月26日晚上20:00时开始至10月27日上午11:00时结束;

  2.广州场:11月1日晚上20:00时开始至11月2日上午11:00时结束。

  操作方式:登录“‘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有关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发布笔试考试通知(含通过初审人员名单)

  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笔试考试通知,公布通过初审人员名单、笔试的时间、地点、考试有关事项。应聘者在考试前登录“‘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笔试、现场资格验证、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验原件)。

  (五)笔试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1.内容:主要考查教育综合能力(综合卷),以闭卷形式进行。

  2.公布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核和面试通知: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者的笔试成绩。并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成绩,按学科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资格审核和面试有关事项。

  3.查分时间:应聘者如果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须于规定时间前填写《应聘者查分登记表》,送交招聘考试考务小组指定地点进行查分。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逾期不再接受查分。

  (六)现场审核报名资料、验原件、发放《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1.进入面试的应聘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有关资料的原件(一般情况下验完后返还)和复印件(需留存),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凭《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可以立即到“现场审核办公室”向我局申请复核,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复核一次。

  2.现场验证时需提交以下有关资料(应聘者资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需交原件,一式1份)。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需交原件,一式1份)。

  (3)资格审核前6个月内的应聘者本人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2张(大一寸、蓝底),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应聘岗位及职位代码,一张贴报名表,一张交验证人员(贴《面试通知书》)。

  (4)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5)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奖项都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6)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注意: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逾期取消其聘用资格。

  (7)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请在现场验证提交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须提交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专业有关证明资料。注意: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其聘用资格。

  (8)其他要求:

  ①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拟归来人员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其聘用资格。

  ②港澳居民还需提供以下资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③符合加分的应聘者还需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④入围面试应聘者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我局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1.形式:以讲课的形式进行。

  2.内容: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中小学校文化知识传授能力。

  3.有关考试时间说明:应聘者备课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成绩确认: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内“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布,并由应聘者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应聘者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八)公布总成绩和入围面谈签约人员名单

  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者总成绩和入围面谈签约人员名单,并告知面谈签约的有关事项。

  (九)面谈签约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相关说明:

  1.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面谈签约人选。

  若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的高分者为面谈签约人选。

  2.因面谈签约需要,请入围面谈签约人员带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因出现入围面谈签约人员自主放弃签约、未在规定的面谈签约时间内签约等情形而导致拟面谈签约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谈签约其他应聘者(应聘者的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

  五、体检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我局负责组织体检人员按要求到当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并根据新教师入职背景审查要求增加心理健康测试等检查项目。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我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期间,应聘者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征信等证明。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经批准聘用的教师签订在惠州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的《协议书》,并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八、依次递补

  因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或者应聘者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者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者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书,或者应聘者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应聘者的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到达70分以上)。若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的高分者为递补人选。若均相同需进一步加试,加试以考察应聘者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组织,时间为10分钟,以提问方式进行。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编制、报到、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全程实行诚信承诺和全程资格审查,任一环节审查出应聘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应聘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或者明确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仍进行报名或考试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者违反报名要求多报考点或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考试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52-226071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2号。

  惠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huizhou.gov.cn/。

  (二)监督电话:

  惠州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52-2691522。

  附件:

  1.“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职位表(北京场)(武汉场)(长春场)(西安场)(广州场)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惠州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1:“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职位表(北京场).xls

附件1:“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职位表(广州场).xls附件1:“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职位表(武汉场).xls

附件1:“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职位表(西安场).xls

附件1:“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职位表(长春场).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