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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办法-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上海市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办法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现将本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操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办理机构

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具体办理本区教育局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证明等事宜。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已撤销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认定机构承担职责。

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具体办理上海市教委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证明等事宜。

二、办理范围

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或损毁。

除外情况: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因违法被查没的,不得申请补办。

三、办理地址及时间

教师资格证书

补发换发机构

地址

办理日期

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

黄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泗泾路5号

11月6日

上午9:00-11:00

63292092

徐汇区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

南宁路 969号

一楼 B厅*(个人事项综合受理大厅)*实际办理窗口以当天行政服务中心安排为准

11月6日

上午9:00-11:00

54665872

长宁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长宁路1436号

(长宁区行政服务中心)

11月6日

上午9:00-11:00

62730915

静安区教育人才中心

秣陵路38号三楼 c18、c19、c20窗口

11月6日

上午9:00-11:00

62882534

普陀区教育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同普路602号(近丹巴路口)

3号楼3楼窗口

11月6日

上午9:00-11:00

62162526

虹口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欧阳路502号5号楼202室

11月6日

上午9:00-11:00

66271061

杨浦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鞍山路230号

11月6日

上午9:00-11:00

55580500

宝山区教育局

淞滨路1号二楼综合业务单一窗口

11月6日

上午9:00-11:00

26097646

66593119

浦东新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

东明路1336号

11月6日

上午9:00-11:00

58836067

嘉定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

嘉戬公路11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区)

11月6日

上午9:00-11:00

59539068

闵行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

七莘路400号3号楼104室

11月6日

上午9:00-11:00

54718051

松江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

松江区方塔北路195号

11月6日

上午9:00-11:00

57837092

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11月6日

上午9:00-11:00

59710678

金山区教育事务中心

金山区石化新城路115弄25号1108室(十一村25号)

11月6日

上午9:00-11:00

57931675

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古华路632号

11月6日

上午9:00-11:00

57426481

57425735

崇明区教育事务服务保障中心

新崇北路1号302室

11月6日

上午9:00-11:00

59620646

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

延安西路900号415室

11月6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62523036

四、办理流程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的,只开具遗失证明,不再补发(为避免徒劳往返,请提前与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电话联系后再前往办理)。

(二)教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发换发。

1.上网登记申请信息。

(1)请于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12:00登陆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搜索“教师资格补证”,选择相应事项立即办理后注册或登录并点击“上传预约查询”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信息”,并在2023年11月3日12:00前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申请。具体操作示意图如下:

图示一:

 图示二:

 

 

图示三:

 

注:

①申请人请谨慎选择原发证机构,系统将自动匹配相对应的受理点。

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具体办理上海市教委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具体办理本区教育局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②申请人网上申请时,请根据页面提示要求自行上传照片,并在现场受理时提供本人1寸彩色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

③网上申请时系统将自动进行在线信息核验,核验结果系统将给予相应提示。在线信息核验不相符或无的申请人,须自行将身份证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300~5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反面同时上传,整体清晰)。在线信息核验不相符或无的申请人现场受理时须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下载打印资料。

申请人完成信息提交后,在申请页面点击《补证申请表、受理通知单打印》按钮,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现场受理通知及受理材料清单》并按照《受理材料清单》携带相应材料进行现场受理。

3.补证递交材料。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递交以下补证材料:

(1)近期本人1寸彩色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与上传的照片必须保持一致)。

(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两份(报名提交后打印)。

(3)本人身份证(未成功调取证照需携带原件)。

根据《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现场受理通知及受理材料清单》的要求进行递交。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①申请人递交(1)、(2)材料后,受理机构将对申请人教师资格信息进行核验。若核验通过,则申请人无需递交该表;若核验不通过,受理机构将视情况电话通知申请人递交此项材料。

②需递交此项材料的申请人,可到申请人个人档案中获取,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现场确认时递交。

注:

以下申请人可能存在信息核验为“无”的情况,请提前准备此材料并在现场受理时递交。

①持2008年以前通过工作所在高校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在申请人个人档案中,一份在当年所办理高校人事处档案中。申请人请前往档案保管机构获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②持1996-1998年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则提供《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复印件(此表在申请人个人档案中),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若申请人个人档案中无《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可提供由当年工作单位所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5)因证书损毁申请换发证书的,除递交上述资料外,另需提交损毁的证书。

五、补证受理结果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所提交补证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凡材料齐全、符合补证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告知领证时间。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补证事项不收费。

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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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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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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