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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结合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总人数40名,其中:专任教师11名,辅导员10名,教辅人员15名,管理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学习及工作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人员;④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对象要求

  1.学历、学位要求: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历,学位为硕士学位及以上,专任教师岗位本科阶段专业与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均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2.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含10月1日);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含10月1日)。

  3.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4.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5.每名报考人员限定报考一个岗位。

  6.其他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网址: (https://ln.bmpta.com/cysf/index.aspx)。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9:00至2023年11月3日16:00。非报名时间内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需要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格式为JPG或JPEG,宽约110像素,高约140像素,大小不超过100KB,背景为白色或蓝色,其他材料上传与报送统一为PDF格式,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报考岗位需要的证明等(学生干部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具体时间,请关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aoyang.gov.cn/)。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辅导员、教辅、管理岗位人员招聘的笔试。应聘人员应在报名网页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初审要求补交材料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及时提交,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报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现场进行,需要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中提交如下材料。

  1.《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打印2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最迟须在考核(面试)前提交(详见附件3)。

  3.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本科或研究生在校期间担任一年以上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或院系学生会团委部长以上学生干部的相关证明材料(学校管理部门出具的原件)。

  五、考试考核办法

  招聘岗位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专任教师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开考岗位招聘数额与有效报名人数应达到1:2的比例,未达到1:2的应减少本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并予以公告。

  1.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专任教师应聘人员带齐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2.面试内容:面试包括试课和答辩两个环节,按8:2的比例计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 分。试课:参加试课人员抽签确定试课顺序,随机抽取试课题目,试课内容为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现行指定教材的教学内容,具体见《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教材目录》(附件2),备课40分钟后讲授课程。试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主要考察教学内容掌握、重点难点分析、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师素养以及对教学方法的理解和应用等方面,要求有板书。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要考察师德修养、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协调能力、专业知识及职业技能、科研能力、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

  (二)辅导员、教辅、管理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岗位招聘数额与报名人员1:2的比例,未达到1:2的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1.笔试要求: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汇总分析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面试前,须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以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所需人数1:2比例确定,招聘岗位与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未达1:2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岗位招聘数额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3.面试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后按照岗位招聘数额,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本科阶段是否为师范生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再出现并列的通过第二次面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4.考试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5.考试考核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查或当场复查,要求当日复查或当场复查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学校通知本人。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体检、复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后,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尤其是意识形态、学术规范、职业道德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应聘者在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上一个环节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二)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学校与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合同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考核合格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最低聘期5年。聘期内提出调动、辞职等离校要求的,根据双方协议及学校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朝阳市人社局、朝阳市教育局、朝阳师专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21-2638161  2638181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0421-6681175   6681018 

 

  附件1: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附件2: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教材目录

  附件3: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试同意报考证明doc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市教育局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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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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