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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吉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1日17时,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至10日。现将我省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成绩条件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方可申请参加面试。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11月8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①吉林户籍或居住证②吉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含幼师和中师、通过吉林省教育厅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条件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在读(①②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3.在吉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通过吉林省教育厅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条件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

  (6)符合以上学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

  5.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网上报名

  (一)在线信息填报

  1.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1日17时期间,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指引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

  2.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完成后,考生必须登录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材料在线申报系统(https://ops.hycj.jrycn.cn/f/jlsccs)按指引上传审核资料。未按时间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网上审核不予通过。

  考生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严禁培训机构和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

  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二)考生应选择本人户籍(含居住证)所属考区报名,港澳台居民考生选择在其居住所在地考区报名,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须选择学校所在地考区报名。吉林省各市(州)考区面试报名的审核单位见附件1。其中,报考以下科目的考生在选择考区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1.全省报考高中(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选择长春市高中考区,审核单位为长春教育学院;

  2.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的考生选择长春市(宽城区)初中和中职考区,审核单位为长春市宽城区教育局;

  3.全省报考初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选择长春市(南关区)初中考区,审核单位为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

  4.全省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科目的考生选择长春市(朝阳区)小学考区,审核单位为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

  5.在长春市各考区报名的考生遵循以下规定:

  (1)报考高中、中职文化课的考生选择长春市高中考区;

  (2)报考“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初中道德与法治、初中历史、初中地理、初中信息技术、初中历史与社会、初中科学”、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的考生选择长春市(宽城区)初中和中职考区;

  (3)报考“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日语、初中俄语、初中心理健康教育、初中音乐、初中体育、初中美术”的考生选择长春市(南关区)初中考区;

  (4)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考生选择长春市(朝阳区)小学考区;

  (5)报考“小学英语、小学道德与法治、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的考生选择长春市(绿园区)小学考区;

  (6)报考“幼儿园”的考生选择长春市(二道区)幼儿园考区。

  (三)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道德与法治、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选择相应的专业大类和专业。

  (四)考生个人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在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然后登录林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材料在线申报系统上传审核材料,考生经过网上审核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网上缴费成功后网页显示“支付成功”,则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五)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笔试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若有考生变更手机号码,可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教师资格考试客服电话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操作获取新的登录密码。(客服电话:010-82345677)。

  注意事项: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如报名时造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面试报名材料网上审核
  本次面试报名除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科目线下审核,其他学科均采用网上审核,由考生网上自行上传相关材料,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9时至11月13日16时(逾期不再受理)。

  (一)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并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户籍或居住证在吉林省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户口簿(公章页和本人页)或居住证(正反面);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考生还须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3)学信网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教师资格面试网上审核承诺书(见附件3)。

  2.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及学生证(公章页、信息页);

  (2)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部门证明扫描件(须注明年级)或登录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教师资格面试网上审核承诺书(见附件3)。

  3.在吉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并持有效证件的港澳台居民

  (1)本人有效证件(正反面),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本人相关学历证书;

  (3)学信网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的认证报告;

  (4)教师资格面试网上审核承诺书(见附件3)。

  (二)网上审核材料上传办法

  1.登录吉林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材料在线申报系统(https://ops.hycj.jrycn.cn/f/jlsccs)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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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系统提示上传审核资料(具体操作办法及图例见附件2),未按要求上传审核所需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考生须自行关注审核状态,如未通过审核,应在时间段内(2023年11月8日9时-13日16时),按标注的不通过原因,及时提交相关资料,再次上传,等待审核。

  (三)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的考生网上报名后,无需上传材料,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自备教材(考生需提供正版国家规划教材,教材内容应没有勾划、涂抹,现场审核时提交给工作人员),到长春市宽城区现场审核,审核地点:长春市宽城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长春市宽城区东一条街655号),审核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周六、日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注意事项:考生应确保上传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必须完整、清晰、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和纸质材料完全相符(在系统中上传本人承诺书见附件3),若在后期申请认证教师资格证时,发现所上传的材料属于虚假信息而导致认证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网上缴费

  (一)缴费时间。审核通过后网上交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11月14日24时,未经网上审核、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二)缴费标准。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吉发改价调联 [2019]667号)文件执行,面试收费标准为240元/人.次。

  注意事项:网上审核通过缴费后,考生务必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在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9日期间,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六、面试内容与形式

  (一)面试内容。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如需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相关面试信息,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二)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单独命题,不使用测评系统抽题。

  (四)面试结果查询。2024年1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面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教育局(其中,白城市、松原市、通化市、梅河口市到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

  (五)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色打印均可),提供给相关认定机构使用,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事项

  1.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3.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5.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6.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教材,现场审核时提交给工作人员,考生需提供正版国家规划教材,教材内容应没有勾划、涂抹内容。

  面试程序为:

  (1)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20分钟以内。

  7.考生如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变更了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等考生信息,考生须在笔试所属考区申请信息变更。如以变更前的考生信息报名参加考试,面试合格后再申请信息变更的,将不予受理。

  8.有关我省政策规定,请查阅《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八、温馨提示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夏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申请人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考试合格人员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后续查询。

  附件1:吉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审核单位

  附件2:吉林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材料在线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3:教师资格面试网上审核承诺书

  
吉林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31日

天津市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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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瑞安中学2024面向社会招聘公办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瑞安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精神,结合学校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具有温州市户籍(以2024年5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籍贯,瑞安生源放宽至全国户籍;

(五)年龄要求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2023年9月1日以来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并体检合格或签订就业意向书等报考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3.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与所报考招聘岗位之间存在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阶段为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以下简称“‘双一流’高校”,附件1);

2.具有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且本科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下同)“优秀毕业生”或“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或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不含励志奖学金,校团委或校处室<部门>颁发的不列入校级资格)、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30%、或大学毕业后获地级市综合荣誉称号或教学方面比赛获地级市二等奖及以上。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计划数和要求

(一)语文教师岗位2名,地理教师、化学教师岗位各1名。具体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报考专业等要求详见《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2)。

(二)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4年5月2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4年5月21日。

(四)截止到规定时间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5月21日。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五)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3)执行。

(六)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在2024年5月21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rszp.rajyj.com(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1.报名与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2024年5月2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2024年5月24日18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尽量预留足够的资格初审时间。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招聘计划数调整

本次招聘岗位设定1:2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布。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一门,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

本次笔试科目采用网络和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

具体笔试地点、考场等见《笔试准考证》。

2.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25日13:30—5月26日9:30。

考生可自行登入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及《考生须知》。考生须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准考证遗失的可自行登入再次打印。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的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以电话通知形式通知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由用人单位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向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复审材料。入围考试人员须按通知的时间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原件验证后返还,证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还)和一份复印件,未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附件5)一份并签名。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瑞安生源为报考条件的考生(户籍或籍贯为温州市的除外),须提供在瑞参加高考证明、高中毕业证书;以温州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载的信息为准。

(3)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须提供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本科阶段非“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须提供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4)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提供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须提供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普通话证书的考生,在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时一并提供普通话证书承诺书。

(5)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7)其他材料。“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所需提供的荣誉证书或证明等。

瑞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出现以上情况产生空缺名额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保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首次联系无果后,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再经2次电话联系,仍无法联系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递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再另行公告。

(四)面试

面试初定于2024年5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上课形式(现场有学生),时限40分钟。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在现场统一提供,准备时限90分钟。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同分的学历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加试采用基本素养面试答辩方式。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公告发布后,出现经查实因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因个人各种原因放弃入围体检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入围体检对象不再另行公告。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后,若放弃资格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工作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

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报名时尚未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且本科阶段非“双一流”高校毕业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按规定程序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配合学校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教育局,非瑞安户籍的聘用对象须落户到瑞安市。人员岗位聘任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的,聘用后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聘用人员在事业单位工作员介绍信开具后2年内未取得与招聘岗位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新聘用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影响个人征信,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三)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应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并与瑞安市教育局签订延缓体检约定书,待妊娠期结束后,须及时申请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其体检合格后,方可在报名岗位中选择剩余的学校岗位。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监督电话: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

附件:1.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2.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

3.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xls

附件2: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3: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x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5:2024年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docx    

浙江宁波市象山县2024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 号)精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补充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8〕15 号)要求,现就我县公费师范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对象为象山县户籍或象山县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的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5月17日至2006年5月17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8.报考者符合所签订的《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的相关规定。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3.未按《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关证件的。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8:30-17:00现场报名。

2.地点:象山县教育局305室。

报考者报名时需携带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明》)、《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象山县教育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为公费师范生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就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10:00。面试地点:象山中学行政楼二楼会议室。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及聘用

1.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3.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由象山县教育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象山县教育信息网和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4.录用与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在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录用手续时,若发现拟录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新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2.新录用人员须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满10周年(含试用期)后,方可向所在单位提出调出象山县教育系统的申请。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受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7516(县人力社保局)。投诉举报电话:0574-89386426(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5.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74-65722642、0574- 65768781(工作时间:8:30-11:30,14:00-17:30)。

象山县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广西柳州市柳江中学2024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流程的通知》(柳人社规〔202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我校对教育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现面向普通高校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专业对口。

(四)招聘对象:2024年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年龄、学历、专业等详见《柳州市柳江中学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4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8:00—2024年5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lzrsj.gkzpfw.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1)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并附成绩单);(3)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4)个人简历。应聘者考试当天请携带以上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

4.报考条件咨询:0772-2488116(时间: 9:00-12:00,15:00-17:00)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依据公告相关规定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后,我单位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考人员。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综合成绩计分方式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

2.考生在笔试当天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笔试资格确认书》。考生持《笔试资格确认书》,经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并上交全部通讯工具后进入考场签到。

3.笔试主要内容:

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4.对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 :3开考比例的,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按通过资格审核人数1:2开考。笔试结束后,于当天在笔试地点公布笔试成绩。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20分钟后,考生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名单于现场公布。每个科目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该科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名单,对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按1:2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名单,并当场领取《面试资格确认书》。

6.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除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电脑、手机等有通信、存储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2)笔试开始,开考后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取消笔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

2.面试内容:

专业技能面试(学科试讲),包括备考、试讲。考生根据考试当天现场提供的内容,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备考30分钟,试讲10分钟。

面试分值: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同分时,当场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请考生在面试结束后,保持通讯电话的畅通)。

3.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于面试当天持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资格确认书》原件,经工作人员核验后进入候考室。凡不提供身份证或提供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除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电脑、手机等有通信、存储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3)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当天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于现场公布。并同步公示于”柳州市柳江中学”微信公众号

(六)考核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无违法乱纪等情况。

(七)体检聘用

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考核对象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按程序进行递补。

三、工资待遇

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生活补助、购房补贴等。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变更公告等具体事宜在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单位招聘岗位信息以招聘现场为准。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2-2488116

附件:

1.柳州市柳江中学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

2.专业分类指导目录参考(2023年版)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2024面向南宁市公办学校招募中学支教志愿者88人公告

  为加强对基层学校的支持,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振兴乡村教育,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面向南宁市公办学校招募中学支教志愿者88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支教时间

  2024-2025学年度,原则上支教时间不少于1学年。

  二、支教地点

  南宁市江南区乡镇及以下公办学校。

  三、招募人数及岗位

  南宁市江南区共招募支教志愿者88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四、招募对象及条件

  南宁市范围内公办学校优秀中学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乐于奉献,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

  (二)身心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三)具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及团队意识,热爱学生,能够服从江南区教育局的指导、督导,善于与人沟通合作,维护团队融洽的人际关系。

  (四)符合招募岗位要求。

  五、招募流程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6月30日。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请将《2024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系统教师支教志愿者申请表》(附件2)、《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信息表汇总》(附件3)、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nnsjnqzj@163.com(材料包括可编辑版文档及PDF版文件),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将择优选拔优秀支教志愿者,并于2024年9月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入选志愿者。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支教无补助经费,为个人自愿帮扶行为,来回交通费用自行承担。

  (二)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支教志愿者需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三)志愿者服务期内,按照学校工作时间和要求履行岗位职责,不得私自离校或脱岗,受援学校负责对支教志愿者考勤,志愿者请假或无故旷课累计1个月及以上者视为自愿退出本次支教。

  (四)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经江南区教育局考核,给予支教志愿者出具考核评价及支教证明。

  (五)支教志愿者在参与本次支教活动前自行购买个人意外保险,并在支教报到时上交保险购买凭证给江南区教育局人事股。

  (六)招募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所有。

  期盼立志乡村振兴教育的广大教师们积极参与本次招募,共同努力推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的教育事业发展。如有疑问,请咨询江南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4810932。

  附件:1.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招募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系统教师支教志愿者申请表

  3. 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信息表汇总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4日

  表格名称
  附件1: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招募岗位计划表.xlsx下载
    附件2:2024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教育系统教师支教志愿者申请表.doc下载
附件3:2024-2025学年度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支教志愿者信息表汇总.xls下载
云南开放大学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5月、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
测试学校:云南开放大学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测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6月16日; 
报名方式:线下;
考试人数:呈贡校区:学生4362人、教师13人;   学府校区:教师9人。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云南开放大学
2024-05-18
2024-05-18
632人
2
云南开放大学
2024-05-19
2024-05-19
635人
3
云南开放大学
2024-05-20
2024-05-20
9人
4
云南开放大学
2024-05-24
2024-05-24
13人
5
云南开放大学
2024-05-25
2024-05-25
629人
6
云南开放大学
2024-05-26
2024-05-26
648人
7
云南开放大学
2024-06-01
2024-06-01
664人
8
云南开放大学
2024-06-02
2024-06-02
654人
9
云南开放大学
2024-06-15
2024-06-15
500人

云南开放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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