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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报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上海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报名公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是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23号)的要求,现将上海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当日,考生入场时必须递交《上海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报名承诺书》(以下简称《报名承诺书》,下载见附件)。如因考生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2.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面试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遵纪守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笔试成绩合格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四)符合以下任一身份

  1.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在职、待业人员)。

  注:2013年6月30日前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证件编号为CW9开头)或2013年7月1日后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正在登记办理中的不得报考。

  3.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及港澳台学生)。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5.持有本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

  6.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学历规定

  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请参考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三、面试报名流程及准考证下载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23年11月8日0:00—11月9日16:00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报考。

  2.注意事项:

  (1)考区选择:社会考生选择“上海考区(面试)”、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进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3)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所有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得做任何修改,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背景必须白色背景(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彩色照片。(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照片样张: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5)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邮箱: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

  (二)报名信息审核及预约现场确认

  本次面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

  考生报名完成后截止2023年11月13日20:00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的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请点击:我要预约,请于2023年11月14日20:00-11月17日13:00期间预约,预约后请打印预约凭证,并按照预约凭证上的时间段前往现场,取号排队确认。

  友情提示: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状态,须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切勿错过预约时间。

  (三)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的考生)

  1.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11月14日-11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共4天。为避免人员过于集中造成长时间排队,请考生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往。

  2.现场确认地址:

  请根据预约凭证上的地址前往。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社会考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仅需复印户口本第一页户主姓名及地址信息页和考生本人信息页。无户口本的申请人提供派出所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建议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毕业证书材料要求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其他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

  ①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若为在参军服役期间获得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档案内参军登记表和转业审批报告表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保管章,A4纸);若为在非参军服役期间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招生入学时由地方考试院招生办盖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及复印件(A4纸)。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③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2.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3)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社会考生(不含港澳台人员):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居住证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要求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

  注:

  1.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和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效期证明遗失,需要去原发证机构补办。

  2.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相一致的,只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证件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不一致的,须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积分有效期证明原件。

  3.临时居住证或正在登记办理中不得报考。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建议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毕业证书材料要求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其他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

  ①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若为在参军服役期间获得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档案内参军登记表和转业审批报告表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保管章,A4纸);若为在非参军服役期间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招生入学时由地方考试院招生办盖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及复印件(A4纸)。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③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2.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3)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注:因健康、兵役、成绩、转专业等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另需同时提供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仅需复印户口本第一页户主姓名及地址信息页和考生本人信息页。无户口本的申请人提供派出所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④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注:因健康、兵役、成绩、转专业等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另需同时提供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

  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港澳台居民: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公安局签发)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毕业证书材料要求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其他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

  ①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若为在参军服役期间获得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档案内参军登记表和转业审批报告表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保管章,A4纸);若为在非参军服役期间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招生入学时由地方考试院招生办盖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及复印件(A4纸)。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③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6)在本市就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的港澳台居民: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公安局签发)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有效期内的学生证(研究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1.学生证有副卡的,必须同时提供副卡。

  2.复印件需体现本人信息及照片、学校名称、入学时间及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

  3.印有“学生证(研究生证)”字样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得代替学生证。

  4.可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代替学生证原件。

  5.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用《录取通知书》原件代替学生证原件。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材料要求

  ①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现场受理时另须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其他应认定或受理机构的要求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

  考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本人临时身份证(若尚未取得临时身份证的,请提供驾照、社会保障卡等具有身份证号码和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2)考生学历证书遗失的,可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同时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原件及复印件)。

  友情提示:

  1.现场无复印服务,请考生预先按要求准备齐全复印资料。

  2.现场无停车位,请考生不要驾车前往。

  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截止2023年11月13日20:00,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考生请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的考生,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四)面试费用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收取费用。

  (五)面试准考证下载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于2023年12月6日—12月8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纸质面试准考证,了解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信息。

  四、面试日期

  2023年下半年面试日期为:2023年12月9日(周六)、10日(周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的考试日期及考点安排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考务管理系统随机分配,不可调整。请考生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五、面试科目及大纲

  (一)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共10个学科。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8个学科。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7个学科。

  4.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注:本市暂不开考“小学全科”学科。

  (二)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详见附件。

  六、面试方法与程序

  (一)面试方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或科目考试+教学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2.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试讲”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二)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照无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考生进入抽题室,根据安排由面试题库系统随机生成试题(其中幼儿园学段考生自行在随机生成的两道试题中选择一道试题;其他学段考生随机生成一道试题)。然后由工作人员打印出试题清单并传递至备课室再发给考生。

  3.备课。考生进入备课室,根据试题清单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及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三门学科,在备课室时间为50分钟,先进行30分钟科目考试(考试形式为机考),然后再进行下一环节20分钟教学设计。科目考试题由通识题(20道题)和专业题(30道题)共50道题构成,题型全为单一选择题。科目考试得分按30%计入面试总成绩。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5.试讲(或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以及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三门学科面试得分按70%计入面试总成绩。

  七、面试项目

  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项目具体如下(中职教师面试项目同中学教师):

序号

幼儿园教师

小学教师

中学教师

面试项目

面试项目

面试项目

1

职业认知

职业认知

职业认知

2

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

3

仪表仪态

仪表仪态

仪表仪态

4

交流沟通

言语表达

言语表达

5

思维品质

思维品质

思维品质

6

了解幼儿

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

7

技能技巧

教学实施

教学实施

8

评价与反思

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

 

  八、面试结果查询

  2023年6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

  面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缺考”三种。

  如考生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只对考生考试有关信息与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不对面试中如何评分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申请须以邮件形式发送至shteacher900@163.com邮箱,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电话、简要查询理由等信息。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将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九、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诚信考试。

  对违纪作弊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如考生(含跨省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一经发现,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一)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后,如有需要,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用输入。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考生,可于每年2月下旬至3月下旬期间、8月下旬至9月上旬期间密切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shehr.shec.edu.cn)中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与申请流程公告(根据工作安排,每期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报名时间略有微调),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每年上、下半年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1.电话咨询:021–62523036(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1:00,下午14:00—16:00,为集中咨询答复时间)。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经常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shehr.shec.edu.cn)相关信息发布。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附件:

  公告附件1-上海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报名承诺书.docx

  公告附件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doc

  公告附件3-上海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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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良庆区2024教育系统自主招聘教职工公告

  为及时补充中小学教职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我城区计划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一批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5月6日(如18—35周岁,为1988年5月7日至2006年5月6日出生)。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毕业证、学位证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5月6日(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4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良庆区人社局和良庆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现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或控制数的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的相同用人方式(详见岗位表“用人方式”)的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公布。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qing.gov.cn/进入“南宁市良庆区教育系统自主公开招聘教职工专题”,按提示进行操作,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同时上传报考岗位所需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职业)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等)及工作经历证明(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清单)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单位为“良庆区各小学”“良庆区各幼儿园”的岗位,由城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在拟聘人员公示前根据工作实际研究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报考此类岗位即视为同意接受城区调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使用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聘用教师控制数、聘用人员控制数、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教职人员控制数)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议报考人员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选择报考岗位,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如在最后时间匆忙报名,恐因信息填写不完整、网络拥堵提交不成功、资格审查未通过等情况影响报名。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易出现拥堵占线,为避免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简章、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简章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在咨询电话中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8:30至5月10日17: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良庆区教育局和良庆区人社局依据招聘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6日8:30 至5月12日17:00。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4年5月6日8:30至5月14日16:00。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五)不再进行改报岗位。

  报考者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不再进行改报岗位。待报名环节结束后,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六)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qing.gov.cn/进入“南宁市良庆区教育系统自主公开招聘教职工专题”,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4年5月20日15:00至5月25日10: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目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考试类别:教师岗位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非教师岗位为综合管理类(A类)。

  3.考试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4年6月上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并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不再进行递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有任何一科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完成后,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须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证书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非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面试结束当日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

  总成绩: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

  (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

  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良庆区教育局和良庆区人社局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人员由良庆区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良庆区教育局和良庆区人社局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确定招聘单位,分别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良庆区政府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良庆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良庆区教育局按照程序办理。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2024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良庆区教育局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八、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严肃招聘纪律。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qing.gov.cn/进入“南宁市良庆区教育系统自主公开招聘教职工专题”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特别提醒:本次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4年版)》。此次良庆区教育系统自主公开招聘教职工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良庆区教育系统自主公开招聘教职工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六)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表;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0771-4503008、0771-4501877;

  南宁市良庆区人社局电话:0771-4733913;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3-5896686;

  监督电话:0771-4508877。

  附件: 2024年南宁市良庆区教育系统自主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表.xlsx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

山东省菏泽市单县2024年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2024年编制使用计划,结合我县教体系统工作需要,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小学教师47名、定向1名,幼儿园教师50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现将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B组(单县公办小学)、G组(单县驻城公办幼儿园)教师限单县户籍;

  (六)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条件。2024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八)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2022年以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含)以前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十)符合我县兵役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学历后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新生入伍,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十一)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均为2024年5月13日及以前;    

  (十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成绩计算、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2024年5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7日16:00

  报名网站:单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xian.gov.cn)

  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网站报名,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照片必须为近一个月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得佩戴眼镜,无美颜,浅色背景),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只能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或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6日16:00

  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系统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7日16:00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单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2024年5月17日16:00以前及时与单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30-4678314)。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须于2024年5月17日(9:00至16:00)到单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单县滨河大厦702室)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主管部门承担。

  4.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后,请应聘人员下载打印《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供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妥善保管),并于2024年5月23日9:00-5月26日9:30登录单县人民政府网站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招聘岗位中调整或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招聘岗位或核减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调整岗位计划的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笔试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折算后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的人员笔试共两科,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一)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单县人民政府网(http:// www.shanxian.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小学、幼儿园、定向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采取人脸识别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2);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打印件;

  2024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交学信网查询学籍网页打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其应聘资格;

  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还需提交成绩表(单)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7.2024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8.限单县户籍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单县户籍的登记薄等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5月13日以前落户);

  1. 定向、委培毕业生、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交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的,须出具签订的大学生村官合同,以及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三支一扶”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以及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以及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11.具备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4至11均须提交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至3原件按顺序装订。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对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重点考察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及教学组织能力,小学、幼儿园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现行教材,定向岗位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内容以教育理论、教育教学技能为主。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①笔试成绩高;②学历层次高;③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在单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条件和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等进行复审。

  (七)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号)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单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xian.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聘用人员在单县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特别提示:

  1.此次招聘教师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均在单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xian.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单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4.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统计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次招聘,由2024年单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4678314(单县教育和体育局)

  监督电话:0530-4680029(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

  2.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单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附件4: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须知.doc

山东菏泽市定陶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4 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 号)要求,现将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条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2022年以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限2016年以前招募人员报考的,可应聘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符合我区兵役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学历后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新生入伍,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均为2024年5月13日以前。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5月17日16:00

  报名网站: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tao.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照片必须为近一个月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得佩戴眼镜,无美颜,浅色背景),且能够清晰反映本人面部特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或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5月16日16:00

  本次招聘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还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5月17日16:00以前及时与定陶区教体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30-3626013)。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5月23日9:00—5月26日9:30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初审后,于5月17日9:00至16:00携带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定陶区教体局人事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招聘岗位中调整或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核减、调整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教育公共知识(一)》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

  其中,报考“03-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100%。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tao.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本人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5)学历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打印件;

  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同时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7)定向、委培毕业生、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交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的,须出具签订的大学生村官合同,以及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三支一扶”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以及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以及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9)具备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4)至(9)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至(3)原件按顺序装订。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请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三)面试

  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本学段本学科相应教材,报考音体美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还须进行技能展示。面试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基本技能、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定向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全封闭形式,面试教材统一安排。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学历层次高、年龄小的顺序依次确定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和人事档案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号)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心理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应聘单位。

  七、其他

  本简章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tao.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录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应聘期间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一览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咨询电话:0530—3626013

  5.监督电话:0530—3626022,0530—2223693

附件:1. 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pdf

2. 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4. 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6日         

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2024年编制使用计划,结合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县职专)实际,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招聘的教师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登记年龄为准)。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条件。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有专业要求的)。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以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5月13日前取得。

  (七)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八)应聘中职语文教师B、中职数学教师B、中职英语教师B岗位的须为东明县户籍(限2024年5月13日前落户)。

  (九)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同意。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东明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09:00-2024年5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7日16:00。

  报名网站:东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mzf.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准确上传和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一个月内正面免冠大头数码彩色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不佩戴眼镜,不化妆,无美颜,浅色背景),确保照片清晰、明亮、不变形、可辨认。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网上审核、笔试人脸识别入场等影响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因菏泽市同一时间进行笔试,应聘人员报名时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或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6日16:00。

  在报名期间学校选派专人查看网上报名信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4年5月16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24年5月16日16:00前向教体局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请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招聘岗位中调整或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核减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应聘人员的缴费状态标志是“缴费成功!报名完成!”。如应聘人员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5月17日16:00以前及时与县职专联系(电话:0530-7626006)。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请妥善保存,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4年5月23日09:00—2024年5月26日09:30登录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初审后,于2024年5月17日09:00至16:00携带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县职专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阅卷、成绩统计、成绩发布,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职专组织实施。

  应聘县职专文化课教师岗位,笔试分为教育公共知识(一)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其中教育公共知识(一)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

  应聘县职专专业课教师岗位,笔试为教育公共知识(二)一个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100%。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0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mzf.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若拟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一次性递补。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均可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本人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 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报名系统生成版)。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应聘中职语文教师B、中职数学教师B、中职英语教师B岗位的应聘人员同时提供本人户口簿(限2024年5月13日前落户东明县)。

  (5)学历学位证书。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交学信网查询学籍网页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并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交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证书查询栏目网页打印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教师资格认定能力证书)。

  (7)2024届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8)限户籍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2024年5月13日以前落户)。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其中,上述材料中(4)、(5)、(6)、(7)、(8)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3)原件按顺序装订。另须提交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备注内容为“报名岗位+姓名”。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签约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协议证明;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及单位出具的《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上述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均为2024年5月13日及以前。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拟参加面试前,现场照相再次录入信息。

  (三)面试

  1.面试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职专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基本技能、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各学科成立相应的面试小组,面试内容为现行职业中专教材。

  面试采取全封闭形式,面试教材统一安排。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结束后现场统一公布面试成绩。

  2.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核定的标准,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每人70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学科面试组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最后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入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主要从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素质、工作实绩和人事档案等方面进行,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及其人事档案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号)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试的,视为放弃。体检、心理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放弃考察、体检、心理测试资格或者考察、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县职专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审核、备案,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东明县编制管理,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稳妥有序进行,成立东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八、其他

  (一)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除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应聘人员公示后放弃或逾期不报到的,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县职专教师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未尽事宜以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

  1.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mzf.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畅通。否则,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在东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4.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统计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5.咨询电话:0530-72283510530-7626006

  监督电话:0530-7270597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本简章由东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附件3: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同意应聘介绍信

 

东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6日

山东菏泽市牡丹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层次的合格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须取得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或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5月13日及以前取得。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2022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为2016年及以前招募人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退出现役并且退伍后到牡丹区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方可应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方可应聘;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应聘。以上人员应聘的,均需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附件2)。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全区共招聘中小学教师239名、幼儿园教师2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如下:

  1.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等环节后,参加笔试考试。

  2.根据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考试。

  3.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4.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2024年5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mudan.gov.cn/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近1个月内的二寸免冠浅蓝色背景正面证件照,无美颜,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要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6日16:00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对符合应聘条件的通过初审;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应聘定向岗位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和材料到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211室现场审核。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每人每科40元(教育公共知识40元,学科专业知识40元),共计8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如已完成网上缴费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务于2024年5月17日16:00前及时与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30-5685186)。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请妥善保存,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4年5月23日9:00-2024年5月26日9:30前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规定缴费时间内携带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到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211室办理减免审核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乡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规定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网上报名、初审、缴费结束后,对招聘岗位数量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将按比例核减并调整到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最高的学科(分组别的学科以组别为单位计算比例)。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应聘非定向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公共知识(一)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一)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为所应聘岗位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

  应聘定向岗位、特殊教育岗位的人员,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发布。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

  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4年5月13日及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提供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应聘农村边远学校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2024年5月13日及以前落户)和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上述材料中4、5、6、7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3原件按顺序装订。

  应聘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同时,大学生村官须出具签订的大学生村官合同;“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要出具团省委认定的有关材料;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供签约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协议证明;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应聘定向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由牡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报到证明和《退出现役证》。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处理。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面试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非定向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基本技能、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定向岗位、特殊教育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凭减免手续可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面试准考证。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2人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及其人事档案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号)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心理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牡丹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在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以应聘岗位组别或学科为单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愿选择岗位。选择岗位后,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招聘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我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

  八、监督检查

  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牡丹区政府网站(http://www.mudan.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登录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应聘。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菏泽市牡丹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5685186

  举报监督电话:0530-5685601

 

 

菏泽市牡丹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pdf

附件2:单位同意应聘证明.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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