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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喀什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第二批喀什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优化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师资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年龄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本次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涉及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户籍、普通话水平、相关工作经历和各项资质(资格)条件等需要明确计算截止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4日。

  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11月24日(含)后出生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1月24日(含)后出生的;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1月24日(含)后出生的。其他有关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

  1.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详见《喀什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2)。

  2.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3.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定向免费师范生”、“定向免费医学生”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试讲、实际操作或结构化)、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kashi.gov.cn)和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公共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kszyjsxy)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和要求。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7日。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8日-11月24日(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喀什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217(喀什地区疏附县吾库萨克镇广州新城花城大道48号)。

  3.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持《报名表》、《资格审查表》、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报告以及岗位要求其他印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3)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审查人将填写资格审查意见并建群,邀请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群以便通知后续相关工作。

  (4)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需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喀什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217(喀什地区疏附县吾库萨克镇广州新城花城大道48号)领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是面试考试必须出示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11月27日-11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kashi.gov.cn)和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公共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kszyjsxy)统一公布。

  2.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专业课岗位面试内容为试讲和实操,思政课岗位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结构化面试。

  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四)体检、考察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喀什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3)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网站通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网站通知。考察形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考生需填写《2023年下半年第二批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5),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证、考察表、个人档案原件统一送交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参加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喀什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到后,按规定与喀什职业技术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喀什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附件7)中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三)喀什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信息均通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网址:http://www.kashi.gov.cn)、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公共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kszyjsxy)官方网站发布。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凡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造成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相关事项

  (一)喀什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领导小组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指定、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简章》由喀什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0998-3144700(喀什职业技术学院)

  政策咨询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

  监督举报电话:0998-2307727(仅接受投诉举报,不接受考试报名政策咨询)

附件:

1.2023年下半年第二批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2023年下半年第二批喀什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5.2023年下半年第二批喀什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喀什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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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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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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