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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州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吉林延边州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龙井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龙井市42家事业单位提供71个岗位,计划招聘77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20日至2005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2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时间:2023年11月30日9:00至2023年12月1日15:00。

  2.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408),按系统提示注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jpg格式(小于100kb)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3.网上报名时,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与报考招聘岗位的年龄限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等级、所学专业以及个人照片等相关要求是否相符,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为避免报名时网络拥堵,应聘人员可错时、错峰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30日9:00至2023年12月1日16:30。

  2.由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以及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3.考生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由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组成的仲裁小组负责裁决。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12月1日16: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4.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的截止时间为12月1日16:3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9:00至12月2日11:00。

  2.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登陆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408)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3.收费标准:报考笔试岗位收费60元/人(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免笔试岗位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jing.gov.cn/)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并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408),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免笔试的考生也需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有关规定

  1.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用人单位现场审核。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时所申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

  4.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籍查询”获取)。

  5.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报名时需上传《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3)。

  7.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限制延边州和龙井市户籍条件的,迁入延边州或龙井市户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不包含11月20日)之前。报考限制户籍岗位需提供户口本。

  8.党员岗位需提供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的党员登记表,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9.工作经历审核要求。岗位资格条件中标明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需提供2年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另相关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例如:某某单位要求考生提供2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那需要考生提供2年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和单位开具的2年财务工作证明。

  10.2023年报考龙井市事业单位的,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11.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核实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护士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学》、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4)。

  2.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考生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每名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4.笔试加分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考生在缴费完成后于12月2日15:00前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立功受奖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龙井市人社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龙井市海兰西路251号),经审核通过人员,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jing.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逾期不报送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5.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笔试及格线,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6.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408)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经面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具体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jing.gov.cn/)发布的《2023年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1.资格审查时,考生本人须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公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递补条件但是本人放弃递补超过3人以上的,不再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专业知识答辩、专业技能操作、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jing.gov.cn/)进行发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公开招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确定人选)。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组织体检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总成绩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ji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以上两种情况均不再进行递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各级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将其纳入议事日程,推动公开招聘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要认真执行回避制度,在招聘工作中应予以回避的人员必须实行公务回避;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则,确保招聘工作不出泄密问题。

  (三)严肃纪律。公开招聘工作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行为,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其他相应处分,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拟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责任;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jing.gov.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和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请拨打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各招聘单位提供的报名咨询电话。

  报名仲裁电话:0433-5037312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通过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附件1:2023年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审核表.xls

  附件3: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doc

  附件4:《通用知识》考试大纲.doc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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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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