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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提前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提前招聘教师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单位发展需要,根据省市提前招聘相关文件要求,决定面向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教师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元江县第一中学创建于1949年3月,是元江县创建最早的中学,为云南省一级三等普通高中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37.6亩,有40个教学班级,在校生1868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158名。其中研究生学历12名、本科学历138名、专科及以下学历8名;具有副高级职称50名、中级职称50名、初级职称41名、其他17名。学校教风严谨,学风优良,环境优美,是省级“文明学校”、省级“平安校园”、省级“园林单位”、省级“普法先进学校”、省级“绿色文明学校”、省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省级“民族团结示范学校”、省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实习基地。

  元江县民族中学创建于1972年10月,学校占地面积102.8亩,有36个教学班级,在校生1657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140名。其中研究生学历4名、本科学历128名、专科及以下学历8名;具有正高级职称1名、副高级职称52名、中级职称41名、初级职称30名、其他16名。学校践行“为学生创造适合个体自主发展的空间”的办学理念,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合作学习、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省二级一等完全中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棕扇舞传习所、省级“绿色学校”、省级“民族团结示范学校”、省级“武术示范学校”、省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云南省青少年科技教育一级示范学校、云南大学优质生源基地、玉溪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基地。

  元江县职业高级中学创建于1983年,2016年被玉溪市人民政府确立为玉溪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元江果蔬花卉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20亩,是一个集“花园、果园、园林”式的美丽校园。 学校现有在职在编教职工56名。其中高级讲师22名、讲师13名、助理讲师13名、未定级2名,工勤人员6名。学校主要开设有三校生高考班和专业班两类教学班级。其中三校生高考班自2020年学校参加高考以来,四年里共319名学生通过三校生高考进入大学, 35名学生上本科线,本科上线率居云南省前列。专业班教学开设园艺技术、旅游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汽车运用与维修、机电技术应用六个专业。现有50亩热带果树种植基地、250多亩校外实训基地、3个园艺大棚、组培室等与各专业相匹配的教学实训室。学校先后被评为云南省“勤工俭学示范基地”、云南省勤工俭学工作“先进集体”、玉溪市“绿色学校”、玉溪市“美丽校园”、玉溪市“生态文明之家”、玉溪市“园林单位”、玉溪市“平安校园”、玉溪市“法制示范学校”、元江县“无烟学校”,2022年度元江县“绿美校园”等称号。

  二、招聘对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签订就业补充协议(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为: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三、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 身体健康,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或相近;

  4. 签订合同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达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者,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5. 能独立完成常规教学要求的各个环节(备课、讲课、说课、批改作业、辅导、实验、检测、成绩分析、评价等)。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6)不符合教师从业规定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招聘条件

元江县第一中学语文教师

3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汉语言文学、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

元江县第一中学英语教师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英语、英语教育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元江县第一中学物理教师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物理、物理学、物理学教育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元江县第一中学音乐教师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音乐学、音乐表演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元江县第一中学美术教师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美术学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元江县民族中学语文教师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汉语言文学、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

元江县民族中学英语教师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英语、英语教育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元江县民族中学政治教师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元江县民族中学物理教师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物理、物理学、物理学教育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元江县民族中学地理教师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地理教育、地理学、历史地理学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元江县民族中学音乐教师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音乐学、音乐表演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元江县民族中学美术教师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美术学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元江县民族中学舞蹈教师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元江县职业高级中学历史教师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历史、历史学、历史教育、历史与社会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招聘程序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初审考核与试讲、答辩和技能展示等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进行,择优予以招聘。

  (一)发布公告

  在玉溪人才网、云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元江县教育体育局公众号等媒介上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校园招聘现场报名的方式。

  2. 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 10:00-14:30

  (2)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3. 报名所需材料:

  《元江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成绩表(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公费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公费师范生提供)、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应聘者按公布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元江县第一中学、元江县民族中学有部分岗位将安排在初中部教学,应聘者应聘成功后要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有介意者,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所招聘岗位已有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应聘并且资格审查合格签订就业补充协议的,此岗位其他应聘者不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

  (三)考核人员确定

  1. 由考核组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全面了解应聘者的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社会实践、兴趣特长、受表彰等情况。

  根据应聘者报名提供的情况组织资格审查,并根据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社会实践、兴趣特长、受表彰等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分和人员筛选,分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应聘者全部进入考核。对于应聘者提供的情况,必要时招聘工作组可向应聘者毕业院校进一步了解、核实,也可通过与应聘者交谈的方式作进一步了解。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技能、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其中文化类学科的考核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答辩各为100分,分值比重为6:4,考核成绩=试讲X60%+答辩X40%;艺术类学科的考核采取试讲、答辩、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比重为4:3:3,考核成绩=试讲X40%+答辩X30%+技能展示X3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方式记分。

  (五)确定拟聘人员

  1. 拟聘用人员考核成绩低于70分不得聘用;

  2. 分岗位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3. 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按试讲成绩排序,试讲成绩再次并列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

  (六)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约定报到时间、聘用条件及违约承担责任。凡无合理的理由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违约处理;报到时不能按毕业生就业聘用要求提供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完整人事档案资料等)的不予聘用,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违反就业协议不能到岗的,按违约协议办理解约手续。2023年12月31日后弃权或提出解约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报到及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要求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

  (八)体检

  由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征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真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溪人才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yxrc.cn/yxrc/fore.g)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违约处理。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元江县教育体育系统所聘岗位服务年限不低于8年,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调动。

  六、招聘纪律

  (一)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招聘组发出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招聘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即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出,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名后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一)报名咨询电话

  玉溪市元江县教育体育局:0877-6012434 

  玉溪市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6553278

  (二)报名联系方式

  玉溪市元江县第一中学联系人: 王老师18287789154  

  玉溪市元江县民族中学联系人:杨老师15087717616

  玉溪市元江县职业高级中学联系人:尚老师15887899616

  (三)监督电话

   玉溪市元江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7-6013025

 

  附件: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提前招聘教师公告玉溪市元江县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

 

    元江县教育体育局      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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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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